我不能再喝了。我晃了晃头,对赵旭说,“明儿还得训练呢,老疤。”
赵旭不动声色。
“你刚才喊我老疤,可是你记得这疤的来历吗?”
“记不得了。”
赵旭冲服务生一招手,又要了一打喜力。
“还记得12岁那年,咱们的那场较量吗?踢到一半的时候我撞破了,血顺着眉骨往下淌。”
我装傻地挥挥手:“咳,十年前的事,谁还记得住啊。”
“我记得住!一百年我都记得住!如果不是这道疤,如果不是流了那么多血,也许那场较量获胜的不是你,你也就进不了体校。”
“袁夙,”赵旭说,“从那一道疤开始,我给你了太多的机会,让你抢走了我太多的东西!”
我放下酒杯,讪笑地看着他,听他列举我都抢了他哪些东西。
“在省体校,教练疼你,给你吃小灶,这种机会我赵旭从来没有份儿。进了国青队之后,我是主力你是替补,本来我的发挥一直都很稳定的,可就是因为你也踢一样的位置,间接给我施压,最终导致我临场发挥失常,就这么让你把我的主力位置抢了过去!还有在国青队的第二年,本来教练是围绕着你制定的战术,结果你比赛前夜当了逃兵,顶替你上场的就是我。生疏的打法,生疏的战术,那是我发挥最糟糕的一场比赛!让我至今抬不起头!”
我兀自喝了一杯,没说话。
我并不言语,但不代表我没用心揣度他的话,正因为我太用心了,导致我七窍生烟。瞧瞧,像赵旭这种球员的想法最为典型,不知不觉就把自己加上了神的光环——我比你袁夙强是正常的,我就应该比你强我什么都比你强!而我没你的境遇好却是不正常的,因为我比你强啊。
按他的逻辑,如果12岁那年我败了,我就不能进体校不能入选国家青年队,也不能成为今天一颗闪烁在天空边缘的小星星。袁夙今天的一切成就都要归功于赵旭左眼角上龇牙咧嘴的一道疤。还有那两届的国青队,他首发之时表现失常是因为我给了他压力。后来我不玩了,他还是玩不转,这回又怪我给了他阴影。我操,他怎么不说他发挥失常是因为上场前少拉了一泡屎,否则就会轻捷如燕神清气爽玩儿一样就带领国青队夺冠了呢!
赵旭接着说:“袁夙,我跟你有不解之缘。转眼两年了,你又来做什么呢!我告诉你——较量已经结束了。这里是中超,不是你们大学生联赛!这里真刀真枪,不再是你逗小孩的那一套!你拿什么和我较量?”
赵旭的话很有力道。
我拿什么和他较量?
我知道这两年赵旭卧薪尝胆进步神速,他有充沛的体能,强壮的身板儿,丰富的中超比赛经验。这些都是大学毕业生袁夙所不具备的。
但,有一样东西是他所没有的。他不会知道,一直是那样东西令我屡次谈笑间就把他的主力位置给飞灰烟灭了。我本想这样告诉他,可是那东西太伤人了,简直致命。
那东西,是足球天赋。
赵旭开了一瓶酒,给我满了一盏,拿起酒杯和我碰了一下。“袁夙,球队的主力前腰宝座只有一个。今天告诉你,它姓赵了!”
干杯——
言罢,赵旭一饮而尽。
我凝视那杯酒,没动。稍顷,我拿过瓶子,里面的酒几乎是满的,正冒着沫,像个生气的孩子。我捧起酒瓶一气吹干就跟喝自来水似的。一边喝我一边觉得好笑,还有点委屈。难呐,真TMD难。足球是圆的,可赵旭今天偏说是方的,踩脚底下不让转。你可知道我在这小小皮球上下了多少工夫?我独自在空荡荡的球门二十五码外苦练脚法的时候你们在干什么?还在研究戴什么牌子的太阳镜!还在研究今晚是正着吃还是反着吃呢!
本来我已经到量了,这会儿又灌了一瓶,这TM是酒不是白开水!麦芽汁里勾兑的可都是乙醇,一会儿指不定多遭罪呢。我一边喝一边想,不想还好点儿,一想我更难过了。
喝完了,酒瓶一趸,我跟赵旭告辞。
赵旭说等等,我载你一程。
我说不必了。
赵旭扬起脸,好像在问我怎个意思。
我毫不示弱地看着他,我想说句发狠的话,不屑一顾的话,我想说句一出口就令赵旭崩溃的话。
“赵旭,你醉了。”我说。
出了酒店,眼前一片浓郁的夜色。
我没乘公交车,步行回宿舍。我怕吐在车上,也怕时间太短酒味无法散尽。我只是球队的一年级,跟樱木花道似的,要是让队里的负责人看出端倪就麻烦了,那还不得关我小黑屋,罚我擦地板,往死了折磨我啊!
其实这些理由都是扯淡,一只受了伤的小熊,第一反应是躲进山洞,一边舔着两只大熊掌一边酸了吧唧儿地难过。由此可见小熊是孤独的动物,爱触景生情,跟我似的。
我走在街上,晚九点,B城街道两旁灯火通明,我愈发孤独。我开始想念曾令我焦躁的小城D市,想念那座一到晚上便有夏虫鸣鸣细语的大学校园,还有那些昔日的队友,现在的他们,赢球后与谁高歌,输球了又会等着谁在身后重重地拍他们的肩膀?
那里有竞争,但是没有哪个位置规定了姓氏。有暴晒的烈日,但是没有太阳镜。也有追逐球员的女孩,也会向餐台对面的袁夙微笑。她们会问各自的男朋友,那个长睫毛的10号队长是谁,有没有女伴,然后下次训练时会把她们的小零食分给他。
那时候的袁夙同样孤独得轰轰烈烈,和他们探讨足球,但不和他们探讨人生。吃她们递过来的话梅,但是不去看她们欣赏的眼睛。在大家眼里,队长袁夙酷得就像韩剧里恃才傲物的男主角。
但是,没人知道训练结束后他出现在哪里,做些什么。
夜幕降临,他一个坐在台阶上,看着色彩斑斓的电子喷泉。他坐在自己的回忆里,怎么也出不来。风吹起来的水气飘在身上,冰凉的,如果这个时候有个女孩可以出现在他身后,勾住他的手指,他一定会牢牢抱住她,再也不松开,就那样抱着她一辈子……
哦,我突然想起来了,今天是我的生日,22周岁生日。我还没给自己庆祝呢!我突然觉得眼前涌起一团潮气。沿着街,我在寻找麦当劳。我想给自己点一客奶昔。
脑子里不断冲出那句话:你买的奶昔,只有你买的,最甜。
直到今天我也没有机会让她知道,我心里最甜的,永远是她喝奶昔的样子。
我的22岁生日被赵旭搅得一团糟,从酒店一路走回到宿舍,其间竟然找不到一家麦当劳。生日是一年的开始,生日的质量则是一年走势的预览,就如生日当天吃一碗长寿面就可以在一年中顺顺畅畅,吃颗杨梅就会扬眉吐气的道理一样。我比较在意这个说法,苏宁去年生日只照常吃了顿炒饭,后来据当事人回忆,那顿炒饭的滋味果然不同寻常,冰凉生硬不说,还有一点点馊,结果在随后的一年里苏宁在其电子竞技事业领域毫无起色,就像一盆炒不热的冷饭。
我不同意将以上事例归纳为封建迷信。
这个世界玄妙多端,识别了其间玄机,但并没发生,这种情况叫迷信。而看出了端倪,并且发生了,这种情况叫做先知。前者是不为人提倡的,而后者却是被万人敬仰的。这个事实教导我们:杜绝迷信争做先知的要领有两条,一是敢于怀疑世界,二是不要被假象所迷惑。
比如,在晚十点,一片宁静的训练营外,月光下站定一个靓丽的影子,长发飘逸,一笑倾城。如果你说这是个美女, 那么此说法就是迷信了,因为你有可能被假象迷惑——这年头人妖海了去了。
如果你战栗不安,口齿不清地说这这这该不不不会是是是个鬼吧!那么你已经脱离了迷信,而达到了先知的境界。因为你回答对了,这个世界上的的确确不该,也不会有鬼。
当我看见训练营大门外面站着的那个靓丽身影的时候,我着实被叮了一下。不是被吓到,而是被迷到。我看见那个美女——在没弄清她的身份之前姑且算作女的吧——她懒洋洋地靠在车子上,像是在等着谁,她随意摆了个的POSE,散发着夜的迷香。
GOD!此时距离我生日结束还有两个小时,这从天而降的美女该不会是上天为我安排的生日礼物吧。
美女的车是一款崭新的银色奥迪Q7,比赵旭那台奥迪A6高出不止一个档次,再看美女的衣着,用高贵精致来形容再恰当不过了。白色的抹胸,刚好抹出一道玲珑的凸起。外衣是淡紫色的套装,齐膝的裙子恰到好处地露出一截光滑的小腿。套装我见过很多,但我没见过材质这么好,这么高贵别致的,一看便知价格不菲。脚下是一双角度夸张的高跟鞋,黑色的亮皮在黑夜里分外耀眼,还有她的手袋,我对手袋的学问不是很了解,按我的判断应该是传说中的“LV”,至少是香港的A版水货LV,绝对可以以假乱真的那种。
我的眼睛蜻蜓点水般在她的身上叮了几下。这个无可厚非,美女自远方来不亦悦乎?我悦之大甚,随即又在她脸上叮了几下。这几下又有新发现,我发现虽然她衣着彰显绮丽雅致,但实际年龄却比我想象中要小,至少不一定比我大。因为我看见了一张娃娃脸,皮肤细腻,眉宇舒展,一双清澈的大眼就像玻璃杯里的冰块儿般透明。腮旁还有豆大的酒窝若隐若现,跟卡通人物似的。
上帝造人,老人家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心情大好,心情好的时候造人的手法也正规,捏出来的作品横平竖直,鼻子是鼻子眼是眼的,捏得High了还可以加点花儿,塑造个S型体或者倒三角什么的。之后这作品全部天女散花般空投到人间。本来上帝的杰作就很稀有,降落时重要部位着地者甚多,如此,人间极品少之又少。眼前这女孩,我保证上帝捏她的时候刚吃过饺子,并且落地的时候无懈可击,就跟霍尔金娜下高低杠似的,前空翻加转体,“啪”的一声,双脚着地纹丝不动。9.9分!
唯一扣掉的0.1是因为女孩个子不太高,脱掉高跟鞋大约162公分,属于小巧款的,估计上帝那天的用料比较省。
我一边走一边侧着脸盯着女孩看,女孩也没闲着,一直目送我走向训练营的大门。嗯,我心说人非圣贤,这妙龄男女到底惹眼。你看这姑娘眉清目秀,装束不凡的,原以为指不定多骄傲,可是呢,一看见踢球的帅哥不也是两眼发直眉开眼笑嘛!想罢我有些喜形于色。姑娘见我面授笑意,她也笑得愈发开心。
我望着上帝的礼物,一种美感难于言表。尤其是她笑的时候,酒窝像凹进一颗小豆豆,甜蜜动人。她的眼神狡黠,带着一丝邪意,还有一点点期待,但邪在哪里又在期待什么我却述之不清。
女孩一直看着我,我也不时回头张望。正得意呢,感觉脑后阴影一闪,我下意识一回头,“砰”的一声……
我忘了训练营的便门旁边还种有一棵大槐树。
呵呵呵呵——
女孩邪恶的微笑终于变成了放声大笑,她捂着肚子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她的笑声,清脆得就像一只精致而单薄的古代瓷瓶哗啦一声掉在了宫殿的角落里。
我揉了揉剧烈酸疼的鼻子,想回瞪她一眼,感觉已经很糗了,就没好意思。
我终于明白那狡黠邪性的笑是什么含义了。我靠!这谁家的女孩?怎么那么坏啊!
上帝送了我一件精心包装的礼物,我小心翼翼拆去华丽的彩壳,从里面弹出一只拳头,重重砸在我的鼻子上。真是万念俱灰。
更要命的是,刚出了电梯,迎面正好碰见领队。领队问:“这么晚你哪儿去了?”
我本想用我过人的智慧编造出一个理由,话未出口,先打了个酒嗝。完了全TM完了,我一捂嘴,大气也不敢出。
“袁夙,你可以啊!晚归,酗酒,队里现在正抓典型呢,怎么着,你是不是想争当这个害群之马啊?”
我一咧嘴,心痛不已。心想您说得太对了,是该抓抓典型了,但这人可不应该是我,我也是叫害群之马给害了,您拿我当替罪羊我没话说,可您不能指羊为马呀!
还好领队口风一转:“这次看在你过生日的情面上就先饶你一次,胆敢再犯,我杀你个二罪归一!”
领队喜欢像我这样有深度又听话的球员。我看见他笑眯眯的样子十分不解:“您怎么知道我过生日啊?”
“呵呵,刚刚有人托我送了件的东西给你,你回房间看看就知道了。”领队说完诡秘一笑,“那个送礼物的女孩,她很漂亮啊。”
有人送我东西?还什么“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