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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卷四 公孙丑章句下(10)

既然当了官,可就有了职责在身了。孟子这次的职责是:代表齐国去滕国吊丧,因为滕国的国君死了。

上本书里孟子和滕国的滕文公不是有过来往吗?现在死的滕国国君是哪一位呢?不会就是滕文公吧?——这事还真不容易弄清,不过一般认为是滕定公,也就是滕文公的老爸。

孟子带团出发了,他还有个副官,叫做王(读“欢”)。

孟子和王长途跋涉,朝夕相处,但奇怪的是,孟子从不和王商量工作。

公孙丑觉得奇怪,问老师:“您的官当得也不算小啊,齐国和滕国之间的旅途也不算短啊,可我怎么就从没见您跟王商量工作上的事呢?”

孟子回答说:“事都有人办了,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孟子的回答比较令人费解。

事实上,整个这一节的内容都比较令人费解。首先,公孙丑说的“齐卿之位,不为小矣”,这里的“齐卿”到底指谁?因为有人考证,王这时候好像也做齐卿呢。

就当“齐卿”是指孟子好了,可孟子为什么从不和王商量工作呢?孟子最后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要是不了解一些背景,还真搞不懂这一节的意思。

齐国是超级大国,滕国是超级小国,孟子以大儒兼大官的身份代表齐国去滕国吊丧,真是给足了滕国面子,想来滕国自然会以很高的规格接待的。可是,差使到底是甜是苦,真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孟子恐怕并不觉得舒服,这全是因为他那位副官。

这位副官王是齐王跟前的大红人,也是齐国出了名的奸佞小人。这节写王的官职是“盖大夫”,这里的“盖”字读“葛”,是个地名,或许就是王的采邑。古代的注家认为,王这个人一贯飞扬跋扈,颐指气使,到处抢风头,所以,在使团当中虽然只是副官,却大包大揽,颇有“小鬼当家”的意思。孟子能怎么办呢?要跟他商量商量工作吧,如果话说轻了,倒像自己给王当副官;话说重了呢,又像是小肚鸡肠地跟王争权。——说轻了也不是,说重了也不是,干脆,不说话了还不行吗!就这样,一路上连来带去,孟子任由王自己折腾,自己却什么话也不说。

可孟子这番为难之处又怎么向学生解释呢?于是便有了那句:“事都有人办了,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言语当中既透露着对王的不满,又似乎稍稍带着一些自嘲。总之,他没有正面回答公孙丑的问题,而是用这样一句含糊的反问一带而过。

俗话说,“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看来君子遇见小人,比秀才遇见兵还要难受啊。

别把孝道当伦理

下面这一节是说孟子给母亲办丧事。有人可还记得上本书讲“梁惠王篇”最后一节的内容,臧仓向鲁国国君进谗言,说孟子给母亲办的丧事在规格上超过了给父亲办的丧事,鲁君因此而放弃了和孟子见面的计划?

本节所讲的就是臧仓在谗言里说的那件事。又有一位孟子的弟子露面了,叫做充虞。

孟子自齐葬于鲁,反于齐,止于嬴。

充虞请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敦匠事。严,虞不敢请。今愿窃有请也,木若以美然。”

曰:“古者棺椁无度,中古棺七寸,椁称之。自天子达于庶人,非直为观美也,然后尽于人心。不得,不可以为悦;无财,不可以为悦。得之为有财,古之人皆用之,吾何为独不然?且比化者,无使土亲肤,于人心独无恔乎?吾闻之也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

孟子从齐国到鲁国,办理母亲的丧事,返回齐国的时候,在嬴城逗留。充虞来问老师:“前些日子您不嫌我笨,让我盯着木匠做棺材。当时大家全都忙忙碌碌的,我心里有疑惑也没敢打扰您。现在松口气了,就想问问您了。”

“哦。”孟子说:“问吧,是什么事情能困扰你这么久啊?”

充虞嗫嚅着:“这个,棺材,棺材用的木料是不是太好了?”

——是不是有人已经准备着唾弃充虞了?是啊,充虞难道真是笨吗,有他这么说话的吗!

可充虞这人就是这么死性,偏要问清楚了不行,他言下的意思应该是:咱们儒家不是最讲究礼制、最讲究等级秩序的吗,按您的身份,恐怕给母亲做棺材不应该用这么好的木料吧?这是不是僭越了等级呢?再言下的意思是:您对别人总是讲礼制,讲等级,怎么到自己身上就不一样了呢?您这不是宽于律己、严于待人吗?再言下的意思是:您这不是说一套、做一套吗,伪君子啊!再言下的意思是……

孟子倒没生气,也可能因为他一时也想不到充虞的这个问题还有我给阐发出来的这么多“言下之意”,他是很认真地做了回答:“要解释这个问题,就要先讲讲古了。”

充虞期待着,“您就讲吧。”

孟子抑扬顿挫地说:“好,我说说,你听听,待想当初——”

充虞心里纳闷,“耳熟,这好像是要说《八扇屏》,以前听侯宝林说过。”

孟子接着说:“上古的时候,对棺和椁的尺寸是没有明文规定的,后来到了中古,这才有了规定,棺的厚度是七寸,椁的厚度要相称。上到天子,下到百姓,对棺木的讲究不是出于审美目的,而是为了一尽孝心。当然,尽心也不是想尽就都能尽的,既不能违背礼制,也得财力允许。可要是既不违反礼制,又有足够的财力,在这种情况下,古人都是用最好的木料来做棺椁的,为什么到我这儿就不行了呢!再说了,好木头不容易烂,死者的遗骸能被保护得更好,孝子的心里不也就舒服一些吗。有一句名言说:‘君子是不会因为任何理由而在父母身上省钱的。’”

——先得解释一下什么叫“棺椁”。

棺材不是一个长方形的大盒子,而是两个:一个大的,一个小的。死人装在小盒子里,小盒子装在大盒子里。小盒子是“棺”,大盒子是“椁”(读“果”)。

儒家推崇礼制,有各式各样的很复杂的一些仪式,其中丧礼是特别讲究的。做人要做孝子,这在儒家的理论里可绝不仅仅是伦理范畴的事,而是政治范畴的事。评书里常说一句话,叫“忠孝不能两全”,这很给人造成误解,以为忠和孝是对立的,其实在儒家看来,这两者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在家做孝子,出门做忠臣。同样的,在家要是逆子,出门做官肯定得是奸臣。

有人可能会问:即便是在家做孝子,那么,在父母生前多尽孝不是很好吗,何必还要讲究死后那些劳师动众的繁文缛节呢?——我们现代社会很推崇这种观念,宣传生前多尽孝,丧事要从俭,这是一点儿错没有的。但古人讲究厚葬也自有他们的道理。

那,这是因为古人的鬼神观和来世观吗?——有一定的关联,但说到底这还是为现实服务,为政治服务的。这就不得不讲讲周代的宗法制。简单举个例子:比如,第一任周天子一共讨了三个老婆,生了六个儿子,等他死了,这六个儿子里谁来接他的班呢?是考试?是比武?还是抽签?都不行,那就乱套了,按照严格规定,他的正妻生的大儿子,即所谓嫡长子才是合法接班人。好了,嫡长子接了班,然后这位嫡长子(第二任周天子)又讨了三个老婆,生了六个儿子,等他死的时候,他的正妻生的大儿子又会接他的班成为第三任周天子,往后就依此类推。这个正妻大儿子的系统叫做“大宗”,其他那些儿子们都叫“小宗”。周朝人尤其讲究祭祖,第一任周天子生的老二、老三一向跟老爸关系不错,有一天,两人一合计,老爸死了这么长时间了,很是想念,唉,祭奠他老人家一下吧!

人家的祭奠可不像老百姓那样在坟头上烧点儿纸钱就完了,那可是个无比盛大的活动。可老二和老三虽然有这个想法,却不能真正去做。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没这个权利。

啊?!难道做儿子的还没权利祭奠过世的老爸吗?——的确没有,只有老大才有。换句话说,就是只有“大宗”才有。

可是,只有嫡长子才能祭祖,这不是不合人情吗?非也,其他儿子其实也是可以去祭祖的,但一定要在嫡长子的带领之下才行。如果自己要单独祭祖,那就等于不合礼法。

再拿老二做例子。老大接了班,当了新任的周天子,老二和其他兄弟一起早已被分封到全国各地做诸侯了。老二被分封到了齐国,做了第一任的齐王。(严格说是不能叫“王”的,只能是“公”或者“侯”什么的,不过到了孟子生活的时代诸侯国君多僭越称王了。)这位齐王讨了三个老婆,生了六个儿子,接班的方法和周天子的“大宗”系统一样,照样是大老婆生的大儿子接班做第二任的齐王,依此类推,这一支就是齐国的“大宗”,而其他子弟就是齐国的“小宗”。齐国的小宗也没有单独祭奠第一任齐王的权利,而只有在“大宗”的带领下才能参加祭祖活动。

第一任齐王所生的六个孩子里,嫡长子接了班做了第二任齐王,另外五兄弟被分封到各自的采邑,成为卿大夫,在他们这个卿大夫的更小的系统里,也一样再分“大宗”和“小宗”。依此类推。

明白了这种宗法制度,我们就能想象得到祭祖的意义了:如果要尊奉祖先,就要隆重祭祀;如果要去祭祀,“小宗”就得听“大宗”的——在齐国的祭祖是齐国的各个卿大夫都得紧跟齐王,在周王室的祭祖是各个诸侯国的国君都得紧跟周天子。所以,孝道在政治上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我在上本书的最后讲到孝道,当时说“在后文当中会有细说”,现在就是细说之一,孟子后文里还有不少谈及孝道的,咱们随到随讲好了。

明白了宗法制度的大概结构,我们就会明白,所谓“孝道”在那样的社会里是带有很大的政治意义的:与其说是情感,不如说是现实;与其说是伦理,不如说是政治。到后来封建社会解体,中国进入漫长的专制社会,孝道也就失去了它原来的生存土壤,而又在新的政治环境下被赋予了新的意义。现代社会有人讲我们要弘扬传统文化,恢复中国古代的孝道,这些人的用心虽好,却忽视了孝道之所以成为孝道的历史背景。我们不妨想想,我们说中国传统文化讲求孝顺父母,可人家外国人也没有鼓励孩子去虐待父母啊!那我们这个“孝道”的独到之处到底在哪里呢?——在中国古代从宗法制度而来的政治意义之内。

显微镜下看圣人

孟子当时恐怕不会想到,他这一节文字可给后人找了不少麻烦。

有人读这一节读出疑问来了:“孟子从齐国回鲁国给老娘办丧事,然后又回齐国继续当官,充虞说做棺材是‘前日’,咦,这样看来,孟子好像没有守孝的时间啊?!”

还有人跟着起哄:“是啊,孟子在“滕文公篇”里还教人家守孝三年呢,可他自己都没做到。嗯,这不是说一套、做一套吗!”

这问题一出,可有人看出了其中的重要性和争议性,赶紧跟帖:“潜力帖,留名。”

口水仗很快就打起来了,硝烟弥漫,唾沫横飞,因为“守孝三年”在古人看来可是天大的事情,而这一守孝主张最有力的吹鼓手恐怕就是孟圣人。所以,这问题的冲击力不亚于传言所谓在雷锋遗物里发现了一块高级手表。

大儒顾亭林帮孟子说话了:“孟子人家这是给老娘改葬,改葬是很快的,用不了守孝三年,因为这三年在刚刚下葬的时候就已经守过了。”顾亭林从文字上找证据,“好好看看《孟子》原文,人家用的字是‘葬’,而不是‘丧’,这是在说改葬,而不是在说守丧。”

人多嘴杂,越说越乱。这真是个焦点问题啊:当事人中,不但孟子是圣人,孟子的老娘也是女中圣人啊。我们都知道有个“孟母三迁”的故事,说的就是这位孟子的老娘:

待从头,想当初,孟子小的时候,他家住的地方临近一片墓地。是不是很刺激啊?小孟轲很高兴,很喜欢到墓地去玩,还总是学着人家的样子挖个坑啦,埋个东西啦。孟母一看:这可不行,要是这么下去,这孩子长大了一定是个没出息的家伙!怎么办?孟母一咬牙:搬家!

要拿现代眼光来看,孟母的觉悟可真不高:干什么不是为人民服务呀,只有社会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可孟母到底只是两千多年前的一个家庭妇女,在当时能有这种意识就已经很不简单了。于是,老孟家搬家了,从墓地旁边搬到了王府井大街。

真新鲜啊!小孟轲这回更高兴了,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小孩子模仿能力又强……孟母一看,完了,要照这样下去,这孩子长大了充其量也就是个比尔·盖茨!孟母仿佛已经见到了儿子的大头像笑容可掬地出现在《福布斯》的封面上——唉,那还不丢死人了!怎么办?孟母一咬牙:接着搬家!

单是搬家倒也不难,无非是给搬家公司打一个电话的事,可是,搬到哪里去呢?孟母胡乱翻看报纸,突然,一则房地产广告让她眼前一亮:学宫,高尚社区!

孟母心头盘算着:“这个小区叫‘学宫’,嗯,一听就有文化,还是什么‘高尚社区’,那一定住的都是高尚的人啊!”想想儿子要能跟这些人做邻居,耳濡目染肯定能学好的!更重要的是,广告还有一条写着:“本小区内设鲁国重点小学‘学宫小学’第三分校,全部特级教师授课,凡本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均可入校就读。”

孟母一看:这简直就是为自己量身订造的啊!没的说,就是这里了!

为了孩子,孟母豁出去了,东拼西凑交了首付,很快就住进了学宫小区。可一住进来,新鲜劲儿还没过呢,就发现问题了:高尚社区的高尚邻居们有随地吐痰的,有乱扔垃圾的,有私搭乱建的,有在楼道里堆放自家杂物的……嗯——?!尤其是,那个学宫小学的第三分校哪儿去了?

——后来找物业一打听,地基还没挖呢。孟母又一咬牙:等吧,既然黑夜都这么黑了,黎明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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