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三、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他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学校学生禁止玩火、打鸟、攀折花草树木,不听从劝阻、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罚(学生则由家长承担)。
五、严禁在学校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呼哨,扰乱教学秩序。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一、外校人员进入学校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后方能入校;学校师生员工、家属及校内临时工进校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拦。
二、骑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自行车入校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停放。非本校教职工的自行车应停放在车棚内,并按规定交纳管理费。任何人的自行车(包括教职工)不得驶入教学区,不得停放在办公楼和实验楼附近。
三、非本校机动车辆入校必须经门卫同意。所有车辆进校后均需慢行,不得鸣笛,不得驶入教学区。
四、各类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或在学校门口摆摊叫卖。
五、携带物品出校(如电视机、收录机、衣服、木料、钢材等)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说明情况;属学校财产必须持有学校总务处发放的出入证;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
六、上课期间,学生不准会客。没有学校教职工或寝室管理员引导,来客不准进入学生宿舍。
七、任何人进入校园,都要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学校保卫科将视情况处以5~20元罚款;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学校保卫人员将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维护学校治安,或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安全消防工作能充分发挥组织职能,一旦发生安全消防隐患时能将灾害降到最低程度,并避免延误抢救时效和人员伤亡,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学校校区和生活区。
三、作业程序
1.成立安全委员会。
2.消防人员规划及其职能
(1)安委会分为总指挥、副总指挥、警戒组、灭火组、拆卸组、救护组、疏散组。
各组成员应以男士为主,且必须身强力壮。
(2)区域按楼层划分。
(3)总指挥负责指挥全盘安全消防的救灾事宜及策划防火管理。由总务处长担任。
(4)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召集所属救灾人员从事救灾演习和救灾工作迅速顺利进行。
(5)警戒组
①由保安人员担任。
②拨打“119”。
③引导消防车和消防人员。
④迅速打开各通道及疏散口。
⑤维持秩序,严防趁火打劫者。
(6)灭火组
①由各部门另外成员担任。
②掌握灭火器和消防栓的使用。
③例行演习,了解消防设备的简单维护。
④当遇到火警时,全体教职员工赶到现场,接受指挥参加灭火行动。
⑤抢救贵重及危险物资。
(7)拆卸组
①由维护保养人员担任。
②负责电源的截断。
③火源的疏导及抢救时拆除所有障碍物。
④防火体的设立。
(8)救护组
①由医务室人员担任。
②参加特定紧急护理训练。
③负责伤病患者的抢救及紧急医护、送医院急救等任务。
(9)疏散组
①由保安人员和各部门领导担任。
②紧急通知全校教职员工疏散及应急措施。
③疏散闲杂人员、校外围观人员。
3.各组成员应注意的事项
(1)灭火组
①应了解学校建筑内外格局及修改隔间后的状况。
②了解电及瓦斯所铺设的路线。
③了解学校内部所有装修材料的性质。
④所有消防设施放置的地点。
⑤了解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与操作方法。
⑥了解火的走势。
⑦了解所有逃生的路线及方法。
(2)拆卸组
①负责抢救时拆除所有障碍物的人员
a.了解学校建筑内外格局及修改隔间的状况;
b.了解室内的通风设施及空调管道;
c.了解学校内部所有装修材料的性质
d.了解火的走势;
e.了解逃生的路线。
②负责水源疏导的人员
a.了解水源及抽水马达开关所在;
b.了解水压状况;
c.平时对消防水池做定期检查;
d.了解逃生路线。
③负责电源截断的人员
a.了解电总开关及各分开关所在位置;
b.了解电路线;
c.了解逃生路线。
(3)警戒组
①对学校建筑内外格局深入了解。
②了解所有逃生路线,以便疏通他人逃生。
③在出入口皆应有人员负责阻止离去的人员再次进入火灾现场。
④阻止歹徒趁火打劫。
(4)救护组
①接受紧急救护工作。
②配备好医用急救箱。
③了解逃生路线。
(5)疏散组
①了解学校警铃设备及广播所在地。
②了解学校所有通信设备的地点及使用方法。
③了解学校建筑内外格局。
④了解学校装修材料的性质。
⑤了解火的走势。
⑥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线。
(6)以上灭火人员,学校应配备防毒面具和防烟袋。
四、火警通报顺序
1.白天发生火警时,立即按警铃并通知学校,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消防救灾人员视火势或依总指挥指示,联络消防部门。
2.夜间或假日发生火警时,校内人员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当值保安马上电话呼叫有关人员到现场,并通知有关部门主管。
五、全体教职员工应注意项
1.安全委员会每季度都要例行演习。
2.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教职员工应保持镇定,按警铃、报警器,并迅速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旁观或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3.迅速切断配电箱总开关。
4.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的人员应迅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5.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管理目标
使学校校车统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
2.适用范围
学校轿车、货车、客车等的使用、购置、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及保险事项、年检,均适用此制度。
3.权责单位
(1)总务部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校长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二、校车管理制度
1.校车购置
(1)购置各类校车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经总务部门主管确认,并呈校长核准后,指定专人选购。
(2)校车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由总务部门提出报废,并提出专案购置申请。
2.校车使用
(1)每辆车由总务部门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2)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用车申请表》(若载有物品,需随附物品放行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总务部门统一调度。未依规定申请者,不得用车。
(3)派车人应登记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总务部门每月抽查一次。
(4)校车使用前应对校车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告总务部门一同处理。
(5)公务校车不得作非公务事务用。
(6)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7)公务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3.保养
(1)各类校车由总务部门安排专人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则每日须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人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4.修理
(1)凡学校校车,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总务部门主管报备核准,由该校车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告总务部门主管核准。
(3)由于驾驶人或派车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或派车人负担。
5.油料
(1)油料油票由管理部统一购买,由驾驶司机填写领油申请表获准后领用。
(2)每月管理部主管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6.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