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学校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使所有公共设施在使用中保持完好状态,满足教学服务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管理权限内的公共设施。
三、职责
1.总务处土建维修组负责校园规划,体育、基础设施的维修、保养的管理工作,并在施工部门交付使用时进行验收。
2.主管副校长负责审查请购报告。
3.总务处水电工负责水电设施的技术资料和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并负责做好水电维修、保养记录。
4.总务处木工负责家具的维修工作。
四、工作程序
1.教学设施的保养、维修按《基础设施维修管理制度》实施。
2.水电工负责水电基础设施的维修。具体要求按《基础设施维修管理制度》实施。
3.木工负责桌椅家具的维修。具体要求按《基础设施维修管理制度》实施。
教学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学校教学设备的购进、使用、检验、维修、保养进行有效控制,以保证设备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使教学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所有设备的购进、使用、定检、维修和保养的控制。
三、职责
1.校长负责教学设备采购的审批工作。
2.总务处负责制定本校日常办公用品的配置计划,提出采购要求,并负责购进和管理工作。
3.总务处设备科负责教学设备的配置计划,提出设备采购要求,并负责购进和管理工作。设备科维修小组负责教学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四、工作程序
1.教学设备的购进及验收
(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填写《设备增置计划申报、审批表》报校长批准后交总务处或设备科实施。
(2)设备增置计划包括:
①需购置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②所购置设备使用部门及用途。
③需要投入使用的时间。
④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校长认为有必要时,可委派专门人员完成对某些重要设备的购置工作。
(4)各部门负责人协同总务处设备科及供应商完成本部门的教学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5)各相关部门组织好验收工作,验收内容如下:
①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是否与购置计划相符。
②设备功能、技术参数、指标的正确性。
③设备各配件及说明书、安装图、线路图、发票是否齐全。
④设备包装及外观是否完好。
⑤设备的供应方检定证书及标志的有效性。
(6)由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做好《设备或配件验收单》,交总务处存档。
(7)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验收负责人填写《设备或配件验收单》送部门负责人,由经办人与有关供应商联系退货或赔偿。
2.教学设备的标识
对所有教学设备进行编号,并在设备明显位置装上“设备卡”,其内容包括:设备名称、编号、设备管理部门、操作责任人等。
3.教学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
(1)总务处设备科负责复印一份设备使用说明书分发给各使用岗位,说明书底稿由总务处设备科保存。
(2)各有关部门内对重要(或复杂)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直到其能正确使用该设备为止。
(3)各设备的使用者应严格按该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4)各设备的使用人按该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清洁、保养,并做好设备日常保养维护记录。
4.设备检修
教学设备的日常小修由各使用者负责,当故障较大不能正常运行时,应报设备科或总务处检修并作记录。
5.教学设备档案/台账由设备科负责建立并保存教学设备档案,内容包括:
(1)该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购进日期及学校编号。
(2)该设备使用部门及使用记录。
(3)该设备的检修记录。
(4)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
(5)设备科负责全校教学设备台账并保存。
教学物资进货检验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进货检验的控制,防止未经检验及不合格的教材、物资(含教学设备、教学用品)投入使用,以确保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购的教材和物资的入库验证。
三、职责
仓管员负责对入库的教材和物资进行验证和记录,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
四、工作程序
1.教材的选购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2.教材仓管员和物资仓管员分别依据审批后的《教材、物资采购计划》对所购回的教材和物资进行入库检验。
3.对批量购回的数量超过10个(含10个)的物品,采取抽检的方式进检验,即从所购物品中按10%的比例抽查;对零星采购的或数量少于10个的物品按单个进行验证。
4.验证的项目为:数量、包装、外观、合格证、规格、型号等指标,以及以上项目与采购文件是否一致。
5.验证的结果由仓管员进行记录和保存,对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学校后勤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凡已清查建账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三、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作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申请(需图纸要带图纸),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定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四、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办理入库手续,应先到后勤仓库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账,加盖固定资产章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五、全校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具凭证,各使用单位无权向本科室以外调动。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七、各科室固定资产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学校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八、为使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物资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若有账物不符现象,按规定扣发科室奖金。
九、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必须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二、学校教育工作者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学校的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以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或者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要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五、学校应建立卫生制度,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并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建立学生健康资料卡片或者健康档案。
六、对于残疾、体弱学生给予特殊照顾,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对体力或室外活动宜作适当安排。
七、学校应配备必要的处理伤害事故的医疗用品。
学校安全防范制度
一、学校建立安全防范领导组
(略)
二、任务
1.保护学校校舍设备、财产和师生的安全。
2.防火、防盗、防毒、防污染、防事故。
3.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安排值勤、值班。制订安全防范公约,检查安全设施,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三、措施
1.坚持值日制度:每天由一名领导带班,两名教师和10名学生值日。
2.坚持星期日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星期六和星期天由校领导轮流值日,节假日由领导带班,每天安排两名教师值班。
3.每年定期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四次检查,每学期开学初和期末各进行一次。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应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四、制度和公约
1.防火制度
(1)任何人不准随意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采取确实可行的措施,妥善保管,严防事故发生。
(2)任何人不准随意拆装电器设施,玩弄电线,严防触电和引起火灾。
(3)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取暖、煮饭等,严防火灾、浪费电力。
2.防盗制度
(1)各教室、办公室都须有防盗门锁,要随手关门、锁门。
(2)各室、各班都必须负责保管室内财产和个人钱物。贵重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学校存放。
(3)财务室、会计室、重要库房,都必须具备有效的防盗措施。现金、票据、账簿都必须按规定存入保险柜,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送银行保管。
(4)送取现金,必须有两人以上财务人员共同去银行办理。绝不允许单人送取千元以上现金。否则,一旦丢失或发生意外,由承办人自己负责。
(5)校内住宿的职工要负责学校夜间的安全,严防盗窃事故的发生。
3.防事故制度
(1)全校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2)全校工作人员,要通力合作,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传达室人员工作制度
一、保卫学校:外人进校必须进行登记,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校。晚上和周日对教学楼、工场前后操场要经常巡视检查,物品出校门必须有出门证。
二、护送学生:学生走出学校门,必须护送过马路、保护学生安全。
三、作息信号:按照规定时间打铃,要求准确。
四、饮水供应:冷天供应学生热开水,热天供应过滤水。
五、收发信报:收发信件、报刊杂志,写好名单交有关办公室和人员。
六、接喊电话:来电通知有关人员或记录下来再转告。
七、打扫卫生:传达室、校门口、走廊前的地面,保持环境卫生。
八、保管奶桶:牛奶桶早晨调好待领,下午放齐放好,保证清洁。
九、保管雨具:凭借伞牌出借雨具,并及时晾干。
十、大楼开闭:晚上检查学校各室电、门、窗、锁门。早上开好学校大门。
十一、过秤验收:每天清晨验收食堂购买副食品等是否变质是否量足。
十二、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十三、上课时间凡出入学校的人员按规定佩戴证件,出、入校门凭学校进出通知单,门卫有权查验有关证件。
十四、携物品入、出校(凭出校证),必须经过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传达室有权查问或扣留。私自夹带、匿藏公物出门者,一经查出,按物品价值的两倍罚款。
十五、本校教职工、学生自行车一律凭学校车牌入内,停放在车棚内。外来机动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按规定收费。
十六、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严格规定,维护好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秩序。上级来校联系或检查工作,门卫应热情接待。
安全防火制度
一、保卫科负责对全校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教职工和学生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教职工、学生做好防火工作。
四、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五、物资、教学仪器、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六、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七、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八、学校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
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一、全学校的烟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
二、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三、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放水检查一次学校内的地上消火栓。
四、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五、油库的灭火装置每半年由消防中心检查测压一次。
六、气站的电子鼻的信号每季度由液化站测试一次信号。
七、学校的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由工程部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八、消防总控制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一次。
九、学校的各种电器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十、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十一、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监督各部位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十二、学校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不同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学校内部治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