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毓目瞪口呆:“想不到。”
程炎得意洋洋:“想不到我这么有才华?”
“……想不到你这么娘娘腔。”
南毓喝醉了,整个人瘫软地倚在桌子上起不来,程炎接到一个电话说有急事,让杜蘅来接南毓。南毓拒绝了,她现在还不知道该用何种表情见他,程炎不放心她一个人回去,南毓说她会让华阳过来接,程炎本想陪她等华阳到,但电话催得紧,他只好先走。
南毓在路边招了一辆出租车报了酒店的地址,下车的时候她才发现钱包落在大排档那了,让司机在下面等着,她跌跌撞撞的跑到楼上,到房门前才想起来门卡也在钱包里,她正焦虑,听得身后开门的声音,转头发现杜蘅从屋里出来,他只穿了一件深灰色的丝绸浴袍,露出大片胸膛,看到她也是一愣:“你怎么了?”
“我,我把钱包搞丢了,司机在下面等,可是门卡也在钱包里一起丢了,你能不能借我……”她话还没说话,一直葱白的手臂从杜蘅身后伸出来抱住了他的腰。
娇滴滴的声音随之响起:“蘅,你醒啦。”
血液仿佛被冻住,南毓感觉不到心脏的跳动,只呆呆地望着杜蘅腰际的手臂,嘴巴张开又闭上,终究挤出一句话来:“麻烦借我五十块钱,我会还你的。”
她脸色平静又淡漠,仿佛结了一层霜,他听到自己同样平静的声音:“等下,我去拿。”
他给了她五百块钱:“钱包大概很难找回来,这些钱你些拿着,不够的话再来找我。”
“谢谢。”
她挺直脊背,努力使自己离去的背影像一直骄傲的孔雀,还不是乌鸦。为了表示歉意,她多给司机十块钱,然后去酒店柜台问补办门卡的话要多少钱,服务人员告诉她一个数字,她决定还是回大排档找钱包。
由于手机也跟钱包一起,她在外面找了很久的电话亭,然后打了自己的手机,响了不过几秒钟,手机就被接起,她说自己是这手机的主人,晚上在排档吃饭时弄丢了,询问对方是否捡到了她的钱包。结果对方刚好是大排档的老板娘,说钱包的确在那,但是大排档已经关门,如果她急需的话可以到她家去找她。南毓上网搜了一下乘车路线,得转车,来回大概要花三个多小时。她觉得这正是消耗时间的好机会,决定去拜访。
晚上十点半左右的时候她到了老板娘家,老娘娘热情得招待她吃晚餐,并把钱包给她确认有没有少什么东西,南毓翻了翻,少是没少,但钱包里已经没什么现金,不知不觉她已经穷了?回去的路上她在想是不是应该回A市了,这些天她已经把家附近的地方都找过了,没有人知道她爸妈在哪,南毓想着他们说不定联系不上她时会在A市找她,因此决定再过几天就回去。再不行,就报警。
为了省钱,南毓搭夜间的公交车回酒店,下车时她把手机里正在播放的音乐调到下一首,那是信乐团的“死了都要爱”,程炎用蓝牙传给她的,说是能激发她对爱情的勇气,南毓把它设为歌曲循环,瞥到手机上方的时间,还有3分钟就是12点了,据说零点是孤魂野鬼横行的时间,如果她在外面游荡会不会被鬼勾去?这样想着,冷不防撞上迎面走来的人,她躬身说了句对不起,绕开步子。那人却故意挡在她前面,南毓抬起头,发现是杜蘅,礼貌的道了句晚上好。
他额上有细密的汗珠,喘着气:“你去哪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南毓还在发愣,条件反射地回:“去找钱包。”
他舒了一口气:“那为什么不叫上我,这么晚你一个女孩子瞎逛什么,新加坡又不是A市,被流氓缠上怎么办。”
“打呗。”南毓倒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过去四年,我都是这样过来的,不也没死。”
“但你现在有我。”话一说出口,杜蘅就有点尴尬,毕竟白天她才明确的拒绝他。
南毓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好一阵子的沉默,她才说话,说的却是:“我要走了。”
“去哪?”
“还没确定,走哪是哪吧。”她还是不想告诉他自己回的是A市。
“为什么?我给你压力了?如果是,你可以忘记它。”
南毓摇头:“不是,只是突然想走走了,去陌生的地方看陌生的人群,慢慢地,也许我会找到自己的归属。反正留下来也没什么意义。”
“怎么会没有意义!”杜蘅用力抓住她的肩膀摇晃,“即使你不喜欢我,我也希望你留下来,留在我看得到得地方,我触手可及的地方,在你接受我之前,我绝对不会对你做什么,可以吗?”
“为什么?我不值得。”
“你值得!”他大声嘶吼,俊朗的面容因紧张与愤怒而颤抖着,“说出你真正的理由,否则我不会放开你。”
“为什么要我说?说出来能改变什么吗?我不想做无用功,杜蘅。”
“你不说出来怎么值得改变不了!”
“你现在这副过分激动地样子是在做什么?明明是有未婚妻就不要招惹我!我怎么尽是碰到三角恋,烦死了!”南毓使劲推开他的桎梏,嘲讽地笑,“我不想牵扯进去,饶了我吧。”
他愣住了,眼底神色狼狈,可是南毓已经转过身,渐渐远离她。程炎曾经说他只是因为从来没有遇到想得而不可得的东西,所以才会对南毓这般执着。一直以来他也是这么认为的,她主动待在他身边时,他没有拒绝,谁会拒绝一个漂亮又有趣的女人呢?她身上有女人和女孩兼有的气质,这气质使她具有特别的魅力,但有时会让人感觉古怪,甚至精神分裂。他喜欢她带来的惊奇,喜欢她复杂的性格,但是这复杂的性格却推开了他。看来他不得不做决定了。
乍见一对野鸳鸯
4月2日夜,南毓接到潘洛洛的电话,她说:“寒山寺的桃花开得漂亮极了,我和几个高中同学组织去踏青,你要不要也来?”
潘洛洛是南毓在高中时期认识的为数不多的女性朋友之一,她搬家去法国的第二年曾跟她联络过,因此便稀稀拉拉的到现在也有往来,可谓是她人生的一大奇迹。她知道南毓在A市是因为曾经在步行街遇到过她,彼时她们从巨大的西方建筑两边擦肩而过时,潘洛洛一把拽住她:“嘿Anais,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啊A市竟然还有人认识她,真是受宠若惊。
南毓拿开手机看看时间,想了想说:“嗯我会提前一天到,我直接就去寒山寺附近的旅店吧,你们到得时候再call我。”
潘洛洛说好,然后又叮嘱了一些踏青必备物品,南毓一一在便签纸上记下来,按要点准备好之后,她想打电话给杜蘅,但那只记有杜蘅电话的手机还在怪物女友那,在如何传递自己要先回A市这消息上思量再三,南毓干脆把便签纸上备注了一行“我先回去了,拜拜。”然后贴在房门上。
南毓跟程炎说晚上就走,他吓了一跳,说:“你莫不是要做蠢事吧?”
她疑惑的问:“比如?”
“殉情啊什么的。”
南毓无言的单手收拾行李:“我连情人都没有,要怎么殉。好了,不多说了,我要赶飞机。”
“哎哎,等等,你去哪地啊?有空我去看你。”
“暂定A市,不过我要先去寒山寺赏桃花,一个朋友约我去看看。”
“咦?桃花开了?那我也去。”
“哈啊?你凑什么热闹。再说你家boss会随便放你出去游玩?这样下去,公司倒闭了我不管哟。”
“没说要你管,我明天早上过去。你们应该不会那么早走吧?”
“嗯,大概。我要在山上住几天。”
“ok,就这么说定了,我去打请假条。”
挂上电话时南毓想,杜蘅不会也跟去吧?又一琢磨,杜蘅那么忙,怎么有空来。心中一阵恍惚。
4月3日,南京在深夜时分抵达寒山寺下面的小旅店,小店的粉红色的名牌上标了五个宋体大红字:回不去客栈。她耿耿于怀的敲门,一个小男孩打开一条门缝探出一颗浑圆的脑袋:“小姐要住店?”
这么小的孩子就知道小姐了,寒山寺与外国接轨得挺深刻么。她和蔼可亲的摸摸他脑袋微笑:“嗯住店,给我一间能看见寺的房间。”
他亦咧着嘴巴笑:“寒山寺在山的另一头,这下面的旅店都看不见寺庙哦。”
南毓的笑脸僵了僵。
山里的小孩果然是最淳朴的,古人也诚不欺她,南毓拉开靠山位置的窗户的一瞬间只觉一股厕所专有物品的发酵味扑面而来,这使得她不得不用比开门更坚毅的速度关上窗户,并且把床单扯下来将每扇窗门都掩得严严实实,如此这般还是不能掩盖那股气味时,南毓暴跳如雷的踹开大门,把路过去厕所的小孩吓了一跳:“怎,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