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斯·鲍姆同我最先成为朋友,他父亲是西门子—舒克特公司的工程师。鲍姆是个非常刻板的人,父亲的教育使他养成了遵守纪律的习惯,总想着绝不可以做有失体面的事,成天一副严肃认真的样子。他是个好工人,虽不会兴冲冲地去工作,但却会很努力。他阅读高雅的书籍,欣赏萨尔茨堡音乐厅上演的音乐会,我们之间总有话可谈。其中一个说不完的话题就是罗曼·罗兰,尤其是他的《贝多芬》和《约翰·克利斯朵夫》。出于对全人类的责任感,鲍姆很想成为一名医生,这让我对他充满好感。他大概也思考政治问题,但总是以温和的方式,他本能地拒绝一切极端的东西。他非常镇定自若,好像身上一直穿着制服似的。他年纪轻轻就已经会全面地考虑问题了,“为了公平起见。”他说。也许还有其他原因,因为他一直讨厌的行为就是做事欠考虑。
去他家玩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他父亲原来是个性情中人,非常容易激动,满肚子偏见,不停地发着牢骚;不过,他脾气很好,大大咧咧的,喜欢开玩笑,法兰克福是他最中意的城市。后来我还去过他家几次,每一次,他都会从自己最喜爱的诗人弗里德里希·施托尔策的作品里抽出一段,朗诵给我听。“他是最伟大的诗人,”他说,“谁要是不喜欢他,谁就该枪毙。”汉斯·鲍姆的母亲在几年前去世了,家务由他姐姐操持。她生性开朗,虽然还很年轻,但身体已开始稍稍发胖。
年轻的鲍姆做事循规蹈矩,这引起了我的注意。他是宁肯咬掉舌头也不肯撒谎的。在他眼里,胆怯是一种罪行,可能还是最严重的一种。要是老师因为某事而质问他——这当然不会经常发生,他属于最好的学生之一——他会不计后果,坦然作答。倘若不只关他一个人的事,他会很讲义气,保护同伴,但绝不撒谎。每次被点到名字,他都会笔直地站起来,是班里姿势最僵硬的一个,然后果断而从容不迫地扣上外套的纽扣。在公共场合,他绝不会任由外套的纽扣大开,或许这也是大家跟他在一起时,经常联想到制服的原因。鲍姆这个人,实在是无可指摘,他很早就拥有了高贵的品质,而且绝不愚蠢,但他总是保持原样,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预见他的反应,大家从不会对他的举动感到意外;最令人惊奇的,也许就是在他身上找不出任何可以让人惊奇的东西。对待荣誉问题,他却远不只是敏感。很久以后,当我跟他讲起弗里德里希的弟弟冒犯我的事情时,他一下子就失去了控制——他是犹太人——并且异常严肃地问我,现在是不是还可以跟他弟弟决斗。他既无法理解我能够长时间地做出耐心的回答,也不能理解我后来产生的那种复杂的蔑视感,虽然我向他证明过这一点。这件事令他不安,他认为我身上可能有些不对劲,因为我居然可以忍受这么久。尽管我不允许他以我的名义去做任何事,但他还是去做了一番调查。他最后发现,弗里德里希死去的父亲曾陷入生意困境,据说他的竞争对手——当然是犹太人——插手了此事。我对细节问题不甚清楚,其实我们知道的并不多,不足以了解整件事的经过。总之,他父亲很快就去世了。我这才开始明白,为什么这个家庭里会出现这种盲目的仇恨。
费利克斯·维特海默是个非常热情有趣的男生,他从不在意自己是否在学习,或是学到了多少,因为上课的时候,他忙着研究每位老师。哪怕是老师身上的一点点特性都不会逃脱他的眼睛,他把他们当成一个个角色去钻研,当中自然有他最中意的对象。他手上最大的牺牲品要算是脾气暴躁的拉丁语老师克莱默先生了。维特海默模仿起克莱默时像极了,就好像他本人站在我们面前一样。有一次,正当维特海默模仿克莱默时,没想到他提前来到教室,突然感觉自己与自己碰了个面。维特海默正在表演大发脾气,根本不可能停下来,于是将计就计,开始大骂克莱默,好像克莱默本人成了假的,而且厚颜无耻地以维特海默的角色自居。这个场景大概持续了一两分钟,他们二人面对面站着,目瞪口呆地看着对方,仿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维特海默按照克莱默平日里的方式,用最下流的话继续骂着。全班都在等待着一场大爆发,可是什么事都没发生——克莱默,这个脾气暴躁的克莱默,居然笑了起来,他费了好大劲儿才止住笑。维特海默回到自己的位子上,他坐在第一排,虽然克莱默忍俊不禁,但维特海默自己却怎么也笑不起来了。后来,这件事一直没有被提起,维特海默也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克莱默对这幅完全贴切的肖像画甚为得意,也不能做出什么反对自己真实写照的举动来。
维特海默的父亲是一家规模庞大的服装厂的老板,家境殷实,而且也从不掩饰自己的富有。除夕时,我们被邀请到他家玩,那所大房子里悬挂的全是利伯曼[1]的作品。每个房间里都挂了五六幅利伯曼的画,我觉得他们家不会再有其他人的画了。所有的收藏中,最引人注目的要属这家主人的肖像画了。我们受到了丰盛的款待,甚至感到主人有意在炫耀。主人毫不羞于展示他的画像,而且高声提到自己与利伯曼的友谊。我也同样高声对鲍姆说:“他不过是给他画了幅像,远不能说明两人就是朋友了。”
这个人声称自己与利伯曼是朋友,令我反感,甚至仅仅想一下,一位大师竟然会为这么一个俗人画像都让我觉得心烦。这幅画像的存在比画中人的在场更令我反感。我对自己说,要是没有这幅画的存在,这些收藏会是多么美好啊。根本没有可能去避开这幅画,其他一切的存在都是为了突出它,让人注意到它。虽然我说了句不客气的话,但也不能让它从世界上消失,而且除了鲍姆,没人注意我说了什么。
接下来的几周里,我们之间就此展开了白热化的讨论。我问鲍姆:画家必须为每个求画者画像吗?如果来找他的人不适合作他的艺术表现对象,那么画家可不可以拒绝呢?鲍姆认为,画家必须接受别人的委托,但画家本人可以将对求画者的看法都表现在画里。画家完全有权利画出一幅丑陋或是令人反感的画像,这属于他艺术的范畴,但要是事先拒绝人家,则会被当成他能力不够的标志,这只会让人觉得他对自己的能力不够自信。鲍姆的这一解释听上去很合理、很恰当,但我还是难以接受。我的极端与他的看法形成了鲜明对比。
我说:“如果一张脸让他感到恶心,他应当如何去画呢?如果他想报复,把那人的脸画走了样,那么这就不能被称为肖像画了。要是这样的话,他根本就不需要有个人坐在他面前让他画,没有这个人,他也一样可以画的。要是他以这种方式嘲讽了求画者,并且还要收人家钱的话,那他就是为了钱而向这些低俗的东西卑躬屈膝。要是换成个挨饿的穷鬼,大家倒还可以原谅,因为没人认识他,但要是一位知名而且大受欢迎的画家这么做了,那就是不可原谅的。”
鲍姆不喜欢严格的规定,相对于别人的道德准则,他更关心自己的道德标准。他说,总不能要求人人都像米开朗琪罗一样,世间总是存在随波逐流和稍欠自尊的人。我则认为,世上只应存在那些有自尊、有道德的画家,谁要是不具备这些,就该去从事一项普通的职业。不过,鲍姆的说法也引导我去思考另外一些重要的东西。
我想象中的肖像画家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他是应该按照原貌去创作,还是应该将他人画得完美?要想让画上的自己完美,那我们根本就不需要肖像画家!一个人,长什么样就是什么样,画家就应当遵循他的原貌。这样的话,大家以后也可以知道,以前的人是什么样子。
这番话让我茅塞顿开,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输了。但这件事让我对画家与他们资助者之间的关系感到很不舒服。我无法摆脱这种质疑,即大部分的肖像画都可看成是为了讨好资助者而作的,因此不要太拿它们当真。也许,这也是导致我当时毅然站到讽刺者行列里的原因之一。对我来说,格奥尔格·格罗兹[2]变得和杜米埃[3]一样重要,为了达到讽刺目的而做的那种歪曲让我大为欣赏,我毫不反抗地就沉入其中,好像它们就是事实一样。
注释:
[1]利伯曼(1847-1935),德国油画家和铜版画家,领导过德国印象派。
[2]格奥尔格·格罗兹(1893-1959),德国漫画家。
[3]杜米埃(1808-1879),法国素描画家、油画家和雕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