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脸在隐藏在灯光的阴影里面,无力而苍白,跟现场热烈的舞曲形成鲜明的对比。
卫家齐胸中忽然像是被狠狠打了一拳,她悲伤的样子在他的脑海里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静默,不敢描绘,不敢想起,却在刚才那一刹那一点点苏醒,牵带着五脏六腑的巨大反应,让他疼痛,悲不可抑。
他离她那么近,可是只觉得她的眉目如此模糊,当年最后一次见面,她努力做出坚强的样子,强忍着眼泪说,“好,我答应你。
他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控制住自己,任由自己看她离去,留给自己的是一个决绝的背影。
他什么都没有忘,他不敢忘,害怕连他自己都忘记了,他就要失去最后一点关于她的东西。
他没想到会再见到她,因为这个念头在那些漫长的岁月里,在没有她的岁月里,是一种奢望。
这么多年过去,他还是对她没有任何办法。
两个人之间的气氛便这样一直不尴不尬地静默,谁都没有打破僵局,也许谁都没有那个勇气,但是二人状态截然相反,卫家齐气定神闲,叶得之忐忑焦急。
得之拿起一杯香槟轻啜,远远望见程向她走来,待人走近,还没来得及抱怨只见程的脸色有些不对,“得之,我有些急事,今天不能送你回去了,很抱歉……”
认识程这么多年,她还从没有见他这个样子,连声说,“你去忙,没有关系。”
卫家齐却在这时候出声,“我送叶小姐回去。”
程迦闵看到卫家齐不由得一怔,眼中闪过一丝讶异,有点意想不到的样子,但随即恢复正常,迅速转身离去。
得之觉得没趣,对卫家齐说,“那好,卫先生,我们走吧?”说完便自顾自往前走,他看着她的背影,觉得格外瘦小,好像再多一点重量就会把她压碎。
走到会场外刚好是一首华尔兹,得之不由得放慢了脚步,跟着轻轻哼,“良夜有谁为我留,耳边语轻柔……”
一些往事浮上心头,无声的敲打两人,卫家齐在她身边停下,若有所思,“看来这首曲子真的是不祥,那天的确是我们的最后一夜。”
得之缓缓转过脸,“那不是我们的最后一支舞。”
无限悲辛,有情总被无情伤,留给他们自己的只剩下凄凉。
酒店门前是黄色大理石台阶,这样的季节,这样的情境下,竟也有些露湿台阶的意味,她觉得冷,冷的发抖,风吹在脸上痒痒的,眼睛有点酸涩,像是要流泪,也许是因为风太凉,也许是因为情歌太好听触动了心中那根弦。
她自己打开车门跳上去,转过脸看见他注视她的目光,好像是眷恋,深深的眷恋。她有点不自在,他意识到了什么,转过脸,发动车子。
得之一向喜欢晚上,特别是这样车水马龙、霓虹万盏的夜里,所谓的众生繁华不过如此,路灯的光亮投射在她脸上,好像流光不停变换,阴晴不定。今天没有月亮,却是个难得的晴天,依稀可见星光。一颗颗闪烁着,点点都似离人泪。
“其实,我们看到的很多星星,在几亿年前就已经被黑洞吞噬,或者在爆炸中灰飞烟灭,可是这星光却用了几亿年时间来到这里,给我们安慰和无限想象,见证人世多少悲欢离合,所以有些事,容不得我们多想,想来只觉得可怕。”
他静静叙述,虽是没头没尾,却像是说中她的心事,耳边似有人低声吟唱,那些干燥温暖的风,一点点传来岁月的声响,叹息不知不觉年华老去,再没人跟她一起倾听一叶知秋的美丽,原先毫不珍惜的东西,如今都变成了遥不可及。
两人一路无语直到她的公寓门前,她郑重的道谢,卫家齐的声音诚实而笃定,“得之,我记得当年我没跟你说对不起。”
“不,不用说对不起,你没有错,从来都不是你的错。”
她一字一句的说出口,没有激动,没有眼泪,好像只是一件很普通的误会,“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不明白,我错误地以为爱情无所不能,从头到尾只想得到,也许我恨过你,可是那已经不重要了。”
卫家齐微微震撼,他没有想到她会说出这样一番话,她如此坦诚,却又决绝,是的,是决绝,把过去三言两语的轻描淡写,好像那些撕心裂肺的疼痛都不曾存在过。
“开始的几年,我以为我们还会遇见,就算我还恨你,恨你就那样放手,不留一丝余地,可是这么多年过去,我们竟然一次也没有遇见,这个世界很小,想要找一个人,不会很难,况且,我一直站在那里,我不敢离开,怕你找不到我……后来的几年,我是真的放弃了,我想我们的缘分可能只有那么多吧,做错一件事,便要永远的失去。”
她的话让他的脸上露出一抹微笑,竟然是微笑,得之觉得自己一定是酒喝得太多所以眼花,只见卫家齐淡淡开口,“没有,我相信我们的缘分还长。”
他猝然吻下来,她还来不及躲闪理智就轰轰然崩塌,他的嘴唇温暖如昔,可是却让她恐惧,想要挣扎,却使不出力气。
“昨天太近,明天太远,默默聆听那黑夜,晚风吻醒荷花叶,让我醉倒在池边……”
手机铃声迅速让得之立刻清醒,挣扎的力气也大了些,不自觉咬破他的唇,他终于松开她,眸光深邃的让她不敢多看。
她逃一般的跳下车,往公寓大门奔去,她靠在电梯门前接起电话,慢慢喘气。
那个声音熟悉,带着一丝慵懒,电话那端隐隐有水声传来,“公主殿下,你丢了一样东西。”
得之疲惫的靠在墙上,声音极尽可能的敷衍,“我没有忘记什么东西,我记性一向很好。”
“你的魅力无以伦比,是我神经太粗,你的电流在这里没什么作用。”她听见自己的声音烦躁的要命,也许真的是没有什么力气了,她不想再与他纠缠,“殷先生,时候不早,我要休息。”
“王子带走公主,我这只狐狸怎么办?”他突然没头没尾的来这样一句,似乎他自己也觉得不妥当,立刻说,“好了,不打扰你。”
得之觉这真是个疲倦的夜晚,最后一点精力全数用在浴室里面,可是洗完澡却又觉得清醒无比,一点睡意也无,在床上翻滚半天,终于还是起身下床。
这样失眠的夜晚,这两年已经少之又少,她给自己到一杯酒,打开电脑看好友博客,她的同学都比她大一两岁,平时很少联系,她喜欢半夜静静看他们的博客,看到有人把自己的照片PS成**的模样,看到有人把日子比喻成柿子,疲软酸涩;而今天她看到有人写:也许没有一个人,是刻意记着昨日的,装腔作势写出这样的话,只不过忽然发现自己的遗忘能力不尽如人意。
顿时觉得胸口被一只手紧紧攥住。
原来,不仅仅只有她一个人,明明知道不可以,可还是做不到。
失眠加噩梦缠身的结果就是两只超级熊猫眼,早上得之差一点把所有的遮瑕膏都抹在了脸上。打卡的时候依旧是双颊浮肿面色发青,看得Kit差点从格子间里面跳出来,“你这是怎么回事?昨晚去做了贼?”
她依旧是有气无力,“失眠,没睡好……”
KIT正想开口,这时候有花店小妹走到她们面前来,“请问哪位是叶得之小姐,这是您的花。”
得之眼光扫下去,一盆铃兰,样子清雅香气宜人,她记得很多名牌香水都有铃兰香型,一点点从皮肤渗进灵魂。
送花的人十分用心,不是满大街烂俗的玫瑰百合,送铃兰,真的好像是小说的桥段,兰花是何等的优雅高洁,不过这些伎俩真的很让人受用,至少,她叶得之是这样。
银灰色的卡片很是精致,上面的字却是手写,飞扬凌厉,她并不熟悉,但是卡片上的字却让得之很感兴趣——
谁曾为我束起许多花枝
灿烂过又憔悴了的花枝
谁曾为我串起许多泪珠
又倾落到梦里去的泪珠
我认识你充满怨恨的眼
我知道你愿意缄在幽暗中的话语
你引我到了另一个梦中
我却又在另一个梦中忘的你
我的梦如我的遗忘的人
哦,受过我暗自祝福的人
终日有意地灌溉着蔷薇
我却无心地让寂寞的兰花愁谢
得之抿着嘴在心里笑,终于有人文艺到了用徐志摩的诗追求女孩子的地步,霎时对这个人有了兴趣,可是卡片上除了这首诗连个落款也没有,花店小妹也不肯透露半个字,得之撇嘴,我就不信,你永远不露面。
昏昏沉沉过了一天,得之神智在快下班的十分终于变得清醒,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唱起来,号码似曾相识,“你没有让我的兰花寂寞愁谢吧?”
原来是他。
“殷先生,我很喜欢那盆花,谢谢您。”
“那可以请喜欢我的苦心的叶小姐一起晚餐吗?”
“今天我要健身。”
“我可以等。”
“那你就等吧,啊,我要接个电话,不好意思……”
得之匆忙挂了电话,原来是他,自己早该想到,昨天太过混乱,她还没有时间想清楚这个殷其雷到底要干什么,他是因为什么走到她的身边,她必须睁大双眼看个清楚明白,因为她再也没有做错的机会,再摔一次会粉身碎骨,永世不得欢颜。
她不是没有应酬过别人,吃一顿饭或者是看一场话剧,后来不肯出去人家也不再勉强。可是殷其雷这个人应酬起来真的很有风险,昨晚那支舞已经让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她害怕,害怕再次走入深渊。
拿起包包下班,得之又望了望那铃兰一眼,她不是个可以被轻易打动的人,说实话她真的喜欢这份礼物,新颖别致,花足心思。可是送礼的人的心确实至关重要,太多人因为感情纠葛万劫不复,她不愿意这样。
偌大的瑜伽教室,得之的脖子隐隐酸痛,汗水沿着身体缓缓淌下,整个人都舒展开来,惬意极了。可是得之的手机铃声却划破了一室的宁静,她本来不想理会,可是某人相当执着,铃声响个不停,甚至连温婉可人的瑜伽教练都忍不住提醒她,“叶小姐……”
得之一阵脸红,只得收拾了东西跑出来接电话,还是那把低沉好听的声音,晚上听起来,魅惑极了,“我在会所门口等你,给你十五分钟好吗?”
像是志在必得,根本不容她拒绝。
“我说过,我在健身,我 ……”
殷其雷并不理会,“还有十四分钟,可爱的得之小姐……”
得之没办法,只好草草洗完澡出去,走出会所的时候头发都是半干的,远远就看见殷其雷倚在一辆黑色的跑车上,他只穿一件黑色凯斯米大衣,里面是黑色衬衫,并没有系领带,显得他落拓不羁,有几分翩翩浊世佳公子的味道。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得之觉得自己笑得很僵。
“只要有心,找到一个人很容易,并不需要等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