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曾经千万次回过头去,可是每一次都发现身后什么都没有,没有魂牵梦系的那个人,从来都没有。开始的时候,她是恨,恨他也恨自己,后来,疼痛渐渐麻木,她的心也像是长了一层厚厚的茧子,渐渐刀枪不入起来。像一只蚌,只管在心里流泪,直到一粒粒珠子把内心硌得生疼。
冬天的下午,凉气一点点渗进来,她一进家门便觉得虚弱,在门上靠了许久才缓过神来,给自己泡一杯浓浓的巧克力,不自觉来到阳台,卫家齐居然还没有离去,正靠在车上默默地抽烟,小区的树全都落尽了叶子,带着浓厚的萧瑟气息,他穿深色大衣立在那里,仿佛一张黑白的老照片。
她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十二楼,不是太远,可是她的眼睛居然对不准焦距,他和外面的一切,都是模糊一片。
他向来是坚持看到她进到家门再离去,那时候她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站到阳台上跟他挥手,每一次,心中都是满满的幸福。
那时候还不知道,越幸福,越短暂。
得之不知道自己在那里看了多久,只知道当他终于离去,她的脸上已经是湿凉一片,她懒得去擦,任泪水在脸上干涸。
这几年,别人都说她不再是从前的叶得之,有次她听到大伯母对叶景之说,“这孩子现在把自己藏的太深,虽然是比从前成熟懂事,可是年轻的女孩子眼睛里没有笑容总不是好事。”
确实,那年之后,她的心就再也不会笑了。
可是无奈的是,脸上的笑容是必备的,不然这几年她怎么捱的过来,渐渐懂得用笑容安慰别人,慢慢的也就骗了自己。
得之洗过澡倒头就睡,谁知道门铃又把她吵醒,穿着睡衣裹着被子去开门,拉开门的差点没晕过去,“大哥,已经很晚了,你最好告诉你有要紧的事。”
叶景之皱着眉头进门来,“这才几点?还有,我下午看见……”
“大哥。”得之有点无奈,“等我穿件衣服,你再审问我好不好?”
叶景之这几年在她面前越发婆妈,简直不像是外面传闻的那样,易寻这几年经历了几场恶仗,而叶景之这个创始人恰恰以强硬著称,紧要关头丝毫没有妥协。可是得之知道,在这个人心里,也有那样一道伤痕,只是她也从不敢多问。
穿好衣服出来还没坐定叶景之便开始发问,“我下午看到你。”
得之突然有些心虚,她的这位堂哥其实跟爷爷很像,都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只要一个眼神就可以让旁人悄悄噤声。当年的一切他都无比清楚,甚至可以说,是他和叶仰之拯救了自己,此时此刻,她不得不坦白。
“我有点事去见卫家同,后来就那么遇到了……”她忽然觉得自己表达困难,“后来,后来卫家齐就送我回来。”
她的眼睛清澈明亮,不带一丝波澜,让他想起高原上那些大大小小的湖,湛蓝清透,却没有一丝波澜。
叶景之叹口气,忽然觉得无力,“作为家人,我真的不愿意你再跟卫家人有什么牵扯,可是我是你大哥,最希望你得到幸福,那些东西,是就此放下还是转身去找,我都会支持你。卫家齐这些年也不容易,难为他当时可以那样做。”
“可是你明明知道,我不相信了……”
得之有点感叹,“大哥,你说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多奇怪,需要见到的时候,找也找不到机会,现在没有了见面的需要,却这样遇见了。”
叶景之微笑,“这就是命运,由不得你说了算。试着相信吧,这样人会快乐一点,不然,人家总觉得我们像怪物。”
她叹口气,相信二字谈何容易,那需要很大的勇气,看着大哥离去的背影,得之忽然心酸,年轻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就是有勇气,到了现在才发现,得到的那么多东西里,独独没有了勇气。
回到房间继续睡,居然一觉到天亮,想到要去上班,又生出一丝丝倦怠,没多少人知道,这份常年加班的工作曾经是叶得之唯一的精神支柱。
那年从车祸医院出来,整个人好像脱水蔬菜一般,不仅身体,还有灵魂。她两个月没说一句话,吓得叶仰之找来心理医生来给她检查,看看她是不是得了什么传说中的失语症,结果任凭医生怎样循循善诱,她还是不发一言,叶仰之于是问医生,“要不看看神经内科?”
谁想得之却在这个时候开口,“看什么神经内科,我又没有癫痫!”
这件事一直在叶家被当作笑话,叶仰之为此郁闷了很多年。
第二年春天从美国散心回来她便开始疯狂的投简历找工作,好像大学时期那个叶得之又回到了她的体内,在公司叶得之是出名的拼命,加班加点仿佛是她最大的乐趣,连程迦闵都讶异,“得之你不需要逛街看电影约会?”
她摇头,哪里是不需要,是不想要,有些事,她已经厌倦。
她只觉得工作给她无限快乐,那种充实和满足的快乐,也只有在工作的时候,她才找得回那个原本的自己。
得之喜欢公司的茶水间,每天端着杯子向下望只觉得万丈红尘都在脚下,心底一处无限柔软。玫瑰花茶的香气一点点浮上来,在这样的氛围里面最好是无限凄楚的怀想当年。
这天早上正在茶水间发呆,同事KIT的声音却自门外传来,“得之,老板召见。”
走进程的办公室得之差点高喊万岁万岁万万岁,程迦闵好笑的看着她,“晚上恒信庆祝酒会,你跟我去。”
得之差点瘫在椅子上,“我这三陪的生涯什么时候才可以结束。”
程似笑非笑,“谁让你是我绯闻女友,我不带你去,怎么以正视听?”
“我就知道,我就是那可怜的豪猪,全身密布着各色美女射来的冷箭。”
可是到了晚上,程带她入场后便不知去向,让她郁闷至极,好在这样的场合她一向是吃字当头,不过今天……看了看身上这件黑色小礼服,得之豪气顿生,就当是为人家检验一下这家酒店的餐饮水平,顺便填补自己空虚寂寞的心。
会场突然的骚动,不知道哪位大人物隆重登场,得之跑到餐台前面审视着满眼的美食,眯着眼睛露出一个猫一般的微笑。
拿着餐盘吃了一半,忽然觉得有道熟悉的目光射在自己身上,不觉抬起头,殷其雷举着香槟对自己微微致意,得之礼貌的点头,真是夜路遇鬼,怎么忘了这里是人家地盘,这下形象全无。
那殷其雷看来是黑色爱好者,礼服依旧是这个颜色,也许是现场灯光的缘故,他的眼睛越发深邃明亮,远远同她打招呼的样子说不出的魅惑。得之不知道是不是刚才自己香槟喝的有点急,现在竟然觉得殷其雷的脸有点模糊,连眉目都不甚清楚,殷其雷却慢慢走近,朝她伸出手,“叶小姐,请允许我请你跳一支舞。”
她端着盘子迟疑,殷其雷却轻笑,“怎么?不敢?”
得之侧着头想了一下,随即将手交到他手里,跳一支舞而已,有什么不敢?
这是一支探戈,曲子让她觉得分外熟悉,却记不得在哪里听过,殷其雷轻轻将手放在她的腰上,眸光落在她的脸上,脸上依旧是那副微微的笑意,可是得之隐隐觉得不安,因为她觉得那眼神分外熟悉,好像是探索频道里的猫科动物看着猎物的眼神。
他们随着音乐起舞,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这曲子分外忧伤,放纵里面透着深深的绝望,仿佛只有这么一次机会,错过了,什么美梦都会散场,存留下来的全是黯然和忧伤。
殷其雷的舞技精湛漂亮,得之只觉得自己完全被他控制,他灼热的呼吸吹在她的脸上,两个人的上身有着一定的距离,脚下的舞步却无比热烈,似乎有种力量要喷薄而出,他带着她旋转,旋转,仿佛这世界上只有他们二人,而此刻最重要的事情便是这样激越地缠绵。
得之觉得空气似乎都要燃烧起来,几乎不能呼吸,在他的面前,她变成一朵妩媚的花,随风摇曳。殷其雷却在此刻开口,“我一向喜欢探戈,因为它的起源,它是两个人情敌在一起争夺美人芳心的舞蹈,连舞曲都有种火药的气息。”
得之不以为然,“是吗?也许这样的争夺只是个游戏。”
“我喜欢的这样的游戏,因为刺激。”他深深望得之一眼,“希望我可以得到美人芳心,获得胜利。”
接着他做了个漂亮的滑步,这样的角度,让她刚好可以看见那个熟悉的人,那张从来也没有忘记过的脸——卫家齐。
卫家齐的眼中闪烁着莫测的光芒,好像风暴之前的大海,平静的没有一点波澜。
得之全身的血液都要凝固了,她嘴边扯出一抹笑容,脸上有种醉人的光彩,倾身向前,声音却有种咬牙切齿的感觉,“没有人告诉你,有的美人不喜欢这样的游戏?”
他也凑在她的耳边,在旁人看来无比亲昵,“你逃不了了……”
她忽然觉得害怕,深怕自己又陷进了一场华丽的阴谋当中,本能的离他远一点,却被他的手臂拉的更紧,两个人几乎是贴在一起了。
殷其雷仔细端详着她的脸,“知道吗?从前人们跳探戈男士都要带着短剑,舞曲再美妙也要警惕异常,因为他们要准备随时同情敌决斗以捍卫自己的爱情,我喜欢这种刀尖上的残酷浪漫。”
一席话说完,一曲终了,他轻轻放开得之,俯身鞠躬,依旧斯文有礼,可是她却有些站不住,不由得重新审视面前的这个人,心中只有万语千言却无从说起。
当她从舞池中走出来,卫家齐已经走到她的面前,目光在她身上胶着着,“没想到这样的酒会也会有惊喜。”
“是,这个世界很小,如果有缘或者有心,见一个人并不太难。”
听她这样说他眉头微皱,随即却笑起来,“原来是这样,我也是这几天才觉得这个世界很小。”
得之刚想说话,却听见现场又一阵骚动,只见艳女一枚亲昵的挽着殷其雷的手臂娇笑,殷其雷却是一副自若的模样,目光穿过人群落在得之脸上。
这样的平静让得之心头一震,忽然觉得刚才那一切其实都是一场游戏,让人郁闷的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