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有时候真的也许是因为年纪真的大了,每天起床时分都是面孔浮肿,眼底青黑,她每次恨不得把头整个埋入凉水里面才可以彻底清醒,有时真恨不得带一只冰袋出门。
涂涂抹抹大变身之后,她又是一枚衣衫端丽的OL,好像重新做了一次人。门铃却在这时响了起来,迟疑着去开门,却是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一个硕大的文件袋交到得之手里,打开来看,居然是出生证明,医院病例,入学证书等等手续文件,文件上的名字是一个人——宋言臻,她的闺密宋歆沂的儿子!
正想打电话问清事情原委,却看见了一个信封,上面是宋歆沂那笔肉乎乎的小字:亲爱的得之,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往美国的飞机上,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因为一些不得已的原因,请你将小臻送往她他生父卫家同处,将这些文件一并交给他,我会在可能的时候跟你们联络。
小臻参加学校活动下午回来,他会去找你,放心这孩子聪明着呢!
PS:至于为什么选中你,因为你是当年的知情人啊知情人,你去跟那混蛋交接最合适,谢谢你得之!
你不知所措的朋友歆沂上
这是什么?这种事情怎么会落到她叶得之的身上,她再次跟卫家牵扯上居然是因为给卫家同送儿子!宋歆沂还真有想象力,她为什么要走,为什么要把小臻送回去?这一切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还来不及想清楚对策,公司的电话已追到身边,PETER又是大吼,“叶得之!你怎么回事?快来会场!我们全数在等你一个人!”
得之悻悻,怎么这么倒霉。
今天确实不是叶得之幸运日,会场布置程序严重滞后,双方在一些细节上面出现了严重分歧,恒信拍卖的现场负责人急的跳脚,就差没有把策划书砸到得之脸上来,又和得之在开幕流程上发生矛盾,口气坏的就差让得之的团队滚蛋,得之也气的咬牙只恨不能发作,只好双手叉腰冲着手底下那票人狂吼。
殷其雷第一次看见得之就是那副小茶壶的样子。
得之没想到恒信拍卖的负责人如此年轻,穿黑色西服无比妥当,一双眼睛让得之觉得很是眼熟,带着一丝邪魅的气质,伸出手对得之微微点头,“叶小姐,你好,我是殷其雷。”
声音低沉悦耳,像是大提琴的音色,见得之愣在那里,不自觉的露出笑容,他笑的样子更是让得之觉得熟悉,嘴角微翘,眼睛不自觉的微微眯起来……
得之伸手相握,突然福至心灵,不禁脱口而出,“我想起来了……”
听到得之说我想起来了,殷其雷眼中露出一抹玩味,“我见过叶小姐?”他的眼睛真是好看,深邃的好像夜空一样,在说话的那一刹那一丝精光闪过眼角。
得之立刻觉得自己说话造次,“没有,只是突然想起了这个开幕流程的一个细节。”
她又不是不想混下去了,她怎么能告诉大客户“我想起来你长的像谁了,你长得像《千与千寻》里面那个小白嘛!”这种掉脑袋的话,还是烂在肚子里面比较科学。
殷其雷于是笑,“叶小姐真是专心投入,尽心尽力。”
得之一阵心虚,只得赔笑,“哪里,殷先生过奖。”
殷其雷似笑非笑深深望得之一眼,转身巡视到别处,得之望着他身后的那一票人马,如众星捧月一般浩浩荡荡,不仅长出一口气,这男人的存在感是在太强,放在人堆儿里面亦是熠熠发光,让人不可忽视,好似一颗钻石,亮眼的紧。
不过说这人像钻石一般倒也应时应景,这个展览便是以古董首饰为主题,光投保额度便是一个天文数字。身为恒信拍卖的负责人,殷其雷经手的奇珍异宝恐怕不计其数,钻石更是如恒河沙粒一般,恐怕在他眼里从来也没有无价之宝,任何东西都是待价而沽。
一口气忙到下午时分,连午饭都没时间吃,整个人好像一张纸,得之觉得脸上浮油出尽,所谓的恒莹全天候属于二十五岁以前,现在还未下班脸上早已惨不忍睹。好在各项事宜终于妥当,只等明日展览开始。
得之这时才想起来下午小臻会来报到,不禁头疼,这个宋歆沂这么多年来除了找麻烦其他什么都不会。这么多年,真的是这么多年,连小臻都已经六岁,新的生命催着自己往另一条路上狂奔,有时想来心酸的紧,像是让岁月一拳打在鼻梁上,不由得落泪。
终于按时下班,小臻的电话也按时到来,“小叶子,你下班了没?没有我可以等,我在你公司附近的KFC,下班来找我。”
这小子也不知道像了谁,从来都是没大没小,得之叹口气,看到这样早熟的小孩,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要心酸,“在那儿等着我,我这就去。”
好在离公司不远,出了门被凉风一吹顿时有些发抖,将大衣上的围巾裹得紧了些,想着明天是不是要戴一顶帽子,这还是那年留下来的毛病,受不得一点冻,否则,第二天完全爬不起来。
还没走到路边就见地库里面驶出一辆车子,得之啧啧惊叹,这款车国内还真不常见,一看就知道是定制,尊贵啊尊贵,气势非凡啊非凡,她一向喜欢研究人家的车,这时不由得多看两眼。
谁知这车却在她身后停下来,后座的车窗摇下,是一张含笑的脸, “叶小姐,我送你。”他嘴角微微上翘,“这个时候怕是很不好叫到车子。”
见是殷其雷,得之从心底冒出一丝莫名的情绪,有点烦躁,不明所以的烦躁,但嘴上还是温和有礼,“不用麻烦殷先生,就在前边,步行五分钟还可以呼吸新鲜空气。”
那殷其雷见她客气委婉的拒绝也只是笑,“也好,那么再见。”
得之目送那名车绝尘而去,嘴上嘀咕,这车真不太符合他的样子……
赶到肯德基的时候,宋言臻面前只摆着一杯橙汁,坐在椅子上看着自己的卡通手表,见到得之连站起来都不肯,“小叶子,你还真慢,我都快要饿死了。”
得之气闷,“你可以点餐啊,别跟我说你没带钱。”
小臻摊手,“小叶子,拜托,你还是成年人呢,不知道这些都是垃圾食品不适合我这样还在成长发育中的小孩子吃吗。”
他在加拿大出生,跟着宋歆沂四处跑,说起中文来一本正经,有趣得紧。
得之耸肩,“那好吧,你要吃什么。”
结果是去吃烤鸡翅,辣得她连眼泪都掉了下来,连喝几口饮料都没有控制住那股辛辣在口腔里面蔓延,小臻于是嗤笑,“小叶子,真不顶用。”
“我也没看出这东西有营养在哪里,怎么有利于你身体发育健康成长了。”
“我喜欢的东西,其他功能就可以忽略。”
得之骇笑,如此精明,人小鬼大,肯定不是宋歆沂的遗传。
牵着小臻的手走在街上,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如果当时……这样的假设让她不敢想下去,明明已经失去,明明得不到,这些年来,她忍着不碰那些伤疤,可是她自己知道,那些溃烂一直在她心底最深处,随时都可以要了她的命。
小臻的行李也是由快递公司打包送来,两个人在得之公寓里面收拾,小臻突然正色,“你什么时候带我去见卫家同先生,我不想打扰你太久。”
得之一怔,显然没有料到。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去年,一个人总要知道自己来自何处,虽然没办法选择父母。”
小大人神色黯然。
“你母亲很爱你。”
“我知道,可我明白,当年留下我,她吃了很多苦,外公同她断绝关系。”小臻把玩具归到一处,“幸亏她有高尚职业,有一份稳定收入,不然孤儿寡母吃尽苦头。”
“你可知道她为什么去美国?”
“不知道,大人的事,我怎么知道,只知道她让你带我找父亲。”
得之眼睛酸涩,不知是不是睡眠不足,一些旧事不住往上翻涌,历历在目。
看小臻伤感,得之立刻转换话题,“你在学校也这么牙尖嘴利?”
“不,我不跟女孩子计较。”
“为什么?”
“我总是说实话,女人最不喜欢实话。”
得之捶床大笑,小臻却一本正经,“大概因为名字起的不好,言臻,言真,说实话是我的习惯。”见得之笑得捂着肚子,又加一句,“你的名字就很好,什么都有,还看不出男女。”
她想起卫家齐第一次知道自己名字时不禁低声沉吟,“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可是这个意思?得之你深受父母喜爱。”
她当时还嘲笑卫家齐:“一个ABC也知道徐志摩?”
后来才知道卫家齐有着那样显赫的家世,他的祖父曾祖父是那样传奇的人物。卫氏一门迁居海外半个多世纪,子孙儿女却有着极深的传统文化根底,卫家齐的小楷写得极其漂亮,鹅黄色的小笺上周正挺拔的几个字——得之,我幸。
那些快乐,那些美好,虽然短暂却足够留给自己午夜梦回时笑着醒来的原因,她也想放下重来,可是她知道,命运到现在都没有放手之意,要从心底彻底拔出一个人,很痛,很难。
小臻见她发呆,伸手拉她衣袖,“小叶子,回神了,还是抓紧时间联络卫家同先生,不然我在这里打扰你一辈子。”
一辈子,以前的承诺动辄就是一辈子,现在看来那还真的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很长,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