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散骑常侍沈平以陈蝶杀人动机不足,证词不可信,证人可疑为由向女帝提出异议。而周莞昭也就顺势答应了这个请求,命以刑部与大理寺共同主持重新审理此案,进行三司推事。
进行三司推事那天,陈桐生换了身大理寺中录事的官员衣袍,垂着头坐于大理寺少卿邹士筠的身后。
邹士筠给她拿的衣服不合身,肩部宽了,手部却短了,陈桐生只好端正坐姿,把看上去不对的地方尽量隐藏起来,然后尽量保持不动。
刑部尚书罗骞在陈述案件后令传沈平。
陈桐生偷眼看去,沈平穿圆领红袍跨过门槛走了进来,就样貌而言,他确实于陈桐生在牢狱中那晚所看到的一模一样,薄唇细眼,唇红齿白,长眉飞斜入鬓。
宋芷兰说他是玉面小常侍,倒还真是给夸丑了,这哪里是玉面,这简直就是俊美得近乎妖。
京都中始终流传着左散骑常侍以色侍人,如今看来这话传的倒还颇有几分道理,毕竟长相如此出挑的人,说不上万里挑一,总之论姿色,朝中恐怕还没有什么大臣能与之匹敌。
陈桐生端详着这张脸,下意识比较了一下,心想,周莞昭是看到宋川白的脸心情会毕竟好,还是看见沈平的脸心情会毕竟好?随即私心地把宋川白排在了沈平之上,反正她看见宋川白的脸心情会更加愉悦,即便是客观来说,沈平长相也太有戾气,像一把薄到了极致而锋利无比,却又脆弱无比的刀,面相跟陈桐生是一个路数,她本人不喜欢。
罗骞问道:“沈平,你之前质控陈蝶受人指使诬告于你,可有证据?”
“有,”沈平回答:“证人碧菱就候在大堂之外,请侍郎传唤,一问便知。”
陈桐生早有预料,望向了门口。那个她到处问过下落,只听过,在脑海中想过许多遍的女子碧菱跌跌撞撞走上堂来,她比一般人要白净些,因此显得格外清秀,但无论是怎样的打扮和衣着,都掩盖不了她渐大的年岁。碧菱绝对不老,但已经早已经比不过嫩的能掐出水的二八少女。随年龄增长的大约还有她的胆性,她面对三司推事的公堂也未见有六神无主,很快便稳下心神,规规矩矩地跪着。
“下面的可是碧菱?”
碧菱的脸色看上去有些古怪,但她仍然抬起头道:“正是民女。”
“你在此案中是何身份,又有何话要说?”
碧菱回答:“民女原先为一府中歌女,但之后主人家道中落,想着我有一技傍身,便将我卖去乐坊,因为年纪大了的缘故,只能给人家做杂役。后来有客人自外省而来,见民女样貌似其去世的妻子,顿生思念与喜爱之情,便向乐坊的主事买下我,消除了民女的奴籍......”
大理寺卿葛高瞻咳了一声,道:“公堂之上,说重点便可,这些生平琐事没有必要的便略去的罢。”
碧菱的目光转向葛高瞻,在他脸上停留了几秒钟,也不知道听进去没有,接着道:“官人在娶民女不久后便因病去世,只在京都留了处小住所,民女一直住在哪里。直到五日前,民女去宏光寺祈愿,遭奸人所玷污。”
此时只听沈平道:“多亏林小姐在此时出手相助,就在昨日,那玷污碧菱的贼人已被抓获,经审问,陈蝶也曾是他得手的目标之一。”
罗骞与葛高瞻对视了一眼,邹士筠突然道:“也就是说,沈平沈大人不信被害女子的话,反而去信一个专欺辱妇女的无耻贼人?凭他空口白牙几句话,陈蝶的证词就被推翻了?”
沈平脸上露出“果然如此”的笑意,道:“此话到底可不可信,少卿传陈蝶与那贼人上来一问便知了。”
陈蝶再次被带到了审问的场所,与她一同被带上来的,还有一个毫不起眼的男人,着男人带着枷锁,脑门上豆大的汗,人还未到跟前,已然跪了下去。
男子名为洪五,是奉池本地人士,整日不学无术,祸害乡里。
“洪五,”罗骞问:“你可认识你面前着两个女子?”
洪五抬起头看看这个,又转过去打量了那个,低声道:“认识。”
“都认识?”
“都认识。”
陈蝶眼睛睁大了,她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突然带到公堂上来,但已经感觉到了不对劲,嫌恶而警惕地打量着洪五,自己微微地往旁边挪了挪。
罗骞便又问:“陈蝶,你可认识洪五?”
陈蝶冷冰冰地回答:“不认识。”
“洪五,你说你认识这个女子,但她却不认识你,这是怎么回事?你是怎么认识她的?”
洪五道:“她不愿意承认罢了!那日在宏光寺外,我办了事还没来得及走,她就醒了,哭着闹着要我偿命,我既不敢杀人灭口,又怕她真去报官。所以我就跟她说,你要怪就去怪把你约在这里的公子罢!你要是闹到他身上,说不定还能捞个小妾当当,你若是去告我,不仅你一点儿好处也捞不着,还坏了名声。把老子惹闹了,就把你们一家都给杀了。”他说完之后立马又追加道:“这杀人的话我是吓她的,我根本没胆子去杀人,我就想让她闭嘴。”
“胡言乱语!”陈蝶怒目而视:“我根本没见过你!我根本不认识你!”
葛高瞻问:“洪五?”
洪五便慌里慌张道:“我没撒谎啊大人,草民方才所说句句属实!是她不承认!草民有证据的!”
“后来我听说她真的赖上了张家的公子,没牵扯到我,我就想着去问她要点酒钱......”洪五一指陈蝶道:“我便趁人少时把她拦下来了,她为了快些打发我,取了手腕上的银镯子给我,还凶神恶煞地教我不要再去,否则不用她动手,有人便会嫌我碍眼除掉我。”
罗骞听到最后一句话眉头一皱,葛高瞻道:“那么镯子呢?”
“镯子,镯子,”洪五迟疑道:“镯子我给当了......”
“镯子在我这里。”沈平从怀中掏出一物:“以及当铺老板的证词,当铺老板可以作证,这镯子确实是洪五所当。老板说,洪五是个四肢不勤的懒鬼,时常吃不上饭便去典当家财,有钱了再赎回去,一来二去,老板与他已经相熟了。当然,若不信我的话,大人可传唤当铺老板亲自询问。”
“更何况,”沈平接着道:“这镯子乃是陈家为儿女专门在铺子里定做的,内刻有其生辰八字,还有银铺私刻,错不了。”
镯子被传上去,葛高瞻和罗骞都看了一眼,罗骞问道:“陈蝶,你可是五月十九生?”
陈蝶紧紧抿着嘴唇一句话也不说,目光堪称怨毒。
“陈蝶,尚书大人在问你话。”邹士筠道:“是,抑或不是,回答即可。”
“......是。”
沈平冷然一笑。
罗骞接着问:“那这镯子可是你的?”
“......”
“陈蝶,耽误时间是要受罚的,你莫要自讨苦吃。”
“......不是。”沉默了片刻,陈蝶终于说:“不是我的。”
洪五立马回头道:“这镯子分明就是你给我的!你都被抓到这里了,还有什么不好承认的!”
就在此时,罗骞缓缓问:“那么,根据洪五的证词,你在之前所说的,嫌洪五碍事自会有人去除掉他,又是怎么一回事?“
陈蝶梗着脖子道:“我说了,我不认识他。”
“莫要撒谎。”
“我没撒谎,”陈蝶神情坚定地说:“我不认识他。”
“你......”洪五就差伸手指着她了:“你这女人真是脸皮厚,尽是说谎话。大人相信我,我洪五可是句句属实啊!”
单凭这两人的相互扯皮,其实是证明不了什么的。
要说陈蝶的话不可信,洪五这样浪荡子的话还更不可信些。
沈平看洪五的话说的差不多了,接着道:“此外,还有一事。我被质控教唆陈蝶杀人时,最有力的证据便是我赠送了陈家原先在江南几处购置的私宅田产,陈蝶甚至真的拿的出田契地契,但实际上,大人有所不知的是,家父早在几年前便将那些私宅田产出手卖与他人了。”
沈平弯唇一笑,勾上去的眼角如同弯刀一刃,十分艳稠:“说出来不怕大人笑话,我早些时候因自感蠢钝无才,不配与各位大人共同侍奉陛下,便时常想离了官场,在江南购置些产业,舒舒服服地享乐此生。但家父认为这是胸无大志,浑浑噩噩虚度此生之人才会有的想法,一怒之下不仅将我好生叱责一番,更是瞒着我将之前购置的产业尽数出手,以断绝我的心思。”
沈平极其冷淡而刻薄地扫了陈蝶一眼,道:“陈蝶交出的东西,乃是失效的废纸一张,家父与购买者交易后,便将旧契也一同送出,至于为何还会被有心人在此刻找出来,拿来诬陷我,那便问问拿出此契的人了!”
陈蝶闻言脸色骤然煞白,猛地抬头看向邹士筠。
......沈平确实没有给过陈家契约,这一开始,就是陈桐生提出意向后,邹士筠拿出具体方案来栽赃沈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