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特立同志曾用“经师”和“人师”区别两种人格的教师,指出我们的教学应当把两者合而为一,既要作教科学知识的“经师”,也要作教学生做人的“人师”,这里已经明确地提到教师的人格问题。前苏联教育科学博士、莫斯科大学讲师佐西莫夫斯基在文章中指出:“在教育文献中,利用教师自身的道德经验作为建立学生道德信念的辅助手段这一问题,完全被忽略了。毫无疑问,教师的道德面貌,不管他的主观意图如何,在经常地影响着学生”。前苏联的另一位教育家乌申斯基也指出:“不管教育者或教师如何把他的最深刻的道德信念隐藏得怎样深,而只要这些信念在他内心存在着,那么,这些信念也可能加在儿童身上的那些影响上,……并且这些信念愈是隐蔽,则他们的影响作用愈是有力。”这就启示我们,教师要充分考虑到自身的人格对学生的影响,同时应当把这种影响作为教育和熏陶学生的一种手段。
(一)人格的基本含义
人格是一个外延十分广泛的概念,它既包括个人的性格、气质、能力,也包括个人的道德品格,还包括人作为社会角色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的主体资格。
人皆有人格,不同的追求可以形成不同的人格,但并不是所有的人格都是我们这个社会所需要的理想人格。新时期所需要的人格应该摈弃自私、虚假等丑恶肮脏的思想和行为,其完美境界应该是个人与社会、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和谐统一。因为个人是社会的一个分子,个人理想的实现有赖于他人和社会;社会的进步又是靠一个个人的奋斗和进取来实现的。
人格不是一个笼统模糊的概念。它既有历史性,又有层次性。
1.历史性
人格是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形成与发展的。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格的意义不同。在私有制社会里,人类分化成两大对立阶级,占据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总是极力贬低被剥削阶级的人格。
在奴隶制时期,奴隶主阶级把奴隶当作“会说话的工具”;在封建时代,地主阶级把农民当成世代奴役的对象;在资本主义时代,资产阶级把广大工人变成机器的附属品;在社会主义时代,由于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所以广大人民才真正有了做人的资格,才真正表现出人的尊严和价值。社会主义社会要求每个公民的人格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蔑视或侮辱他人的人格,每个公民都应当自尊、自重和自爱。自暴自弃、丧失人格或蔑视、侮辱他人的人格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
2.层次性
人格不仅具有历史性,而且具有层次性。这种层次性表现出不断递进的过程。
(1)自强和自重。自强,就是有当强者的决心和毅力,这需要有强烈的成才理想、职业理想、学习理想和生活理想,有理想才能够自强,自强是理想人格的基本要求。但自强只是具有个人理想,还没有社会理想。或者说还不能把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相统一,因此,这是理想人格的最低层次。不过自强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人格已有质的区别,因为在强调自强的同时,它还强调自重。
自重,又可叫自洁、自尊、自爱,指人的一种自制力,它要求以一定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实事求是,凭自己的能力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靠打击别人来抬高自己,靠损害他人和国家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凡通过剽窃而成名,靠偷工减料、短斤少两而致富的,尽管他成名了、富裕了,但他的人格是低下的,是丑恶肮脏的。
自强和自重是理想人格的基础,没有它,就谈不上有真正的爱国、为民之心。但我们又必须看到,人格如果只处在这个层次,一旦受到挫折。自强可能会导致走向极端个人主义,而自重则会使人对人生冷漠,以自洁为由逃避社会和生活。因此,自强、自重还应升华,把自己的命运同他人的命运、同集体和国家的命运联系起来。
(2)利他。利他,是在自强、自重的基础上对人格中的较高层次的规定。它意味着人们不能仅仅满足于追求个人理想的实现,而应关心和帮助他人。这就有了处理好个人与他人关系的要求。
利他,客观上也可能利国,帮穷扶贫,使他人与自己共同富裕,这本身就意味着在为祖国的富强出力。但仅仅是出自于类似“恻隐之心”的同情,或某种传统心理的压抑去帮助他人。而没有明确的社会理想,不以祖国的富强为己任,这虽然比只追求个人理想的自强和自重高出一点,但还是处在较低的层次。因为这种利他是建立在“利我”的基础之上的。当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国家利益发生尖锐矛盾冲突时,仍会选择利己这条路的。由此看来,“利他”这个层次也具有不稳定的特性。
(3)爱国。作为理想人格中更高层次的爱国情感,是把个人的前途与祖国的命运结合起来,它要求人们不仅在个人利益与他人和国家利益一致时,能不损害他人和国家利益,能认真学习、锐意进取,用自己所具有的知识和技术来报效祖国,为祖国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而且一旦祖国需要,能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乃至自己的生命。裴多菲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如果将“自由”改为“祖国”,就很好地体现了这种境界。
爱国,是在自强自重的基础上,在关心他人、关心集体乃至全民族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优秀品格。很难想象,一个没有事业心、不热爱生活、不关心他人疾苦和集体荣誉的人能有很强烈的爱国心。这里的爱国,也不是出于一种外在的压力,而是作为祖国一分子所具有的义务和权利。所以,我们说这是人格上的一次升华,是国家和个人的和谐统一。人格达到这一境界就具有了较强的稳定性。
(二)教师人格美的特质
教师的人格就是要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坚强的信念。它具体体现在对知识、对事业、对日常生活的态度上。对知识要有严谨的学风、一丝不苟的态度;对事业要有执着的追求、顽强进取的精神;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都要注意对学生的影响。教师的人格也体现在对教学内容的道德评价上,对真、善、美的由衷景仰,对假、丑、恶的愤怒鞭笞,都可以折射出人格美的光辉,给学生以强烈的感染。于漪老师在教《最后一次的讲演》时,先介绍闻一多的《红烛·序诗》——“请将你的脂膏,不息地流向人间,培出慰藉底花儿,结成快乐的果子”;接着又出示《闻一多传》,将该书的图案——黑色大理石的花纹,正中上方一支醒目的红烛,与《红烛·序诗》对照讲解,指出该诗乃闻一多先生所作,也是先生的自我写照。这是教者借助诗与图案从感情上敲击学生的心弦,同时,这不也是教育者对闻一多景仰之情的自然流露吗?学生既为闻一多慷慨献身的红烛精神所感动,也会为老师的眷眷深情及由此体现出来的高尚人格所感染。
人格的美是最有力量的美,它对人的心灵辐射力最最强。教师是学生人生路上除父母之外最早的老师。教师的人格之光对学生心灵的烛照是深刻且久远的,它不仅对学生在校时的健康成长有直接的感染作用,有的甚至可以影响学生今后的人生道路。优秀的教师应该成为学生人生道路上的导师和楷模。鲁迅先生留学日本的老师藤野先生就是一个光辉的典范。藤野先生纯真的品质、博大的胸襟,曾经给身在异国的鲁迅以极大的温暖,使得鲁迅在回国20多年以后,还深深地怀念着他的老师,并把他作为鞭策自己奋进的力量和源泉,这正是人格美的巨大魅力。
(三)教师人格美的意义
需要强调的是,在教师的诸多审美因素中,人格的美乃是最根本的因素。没有美的人格,其他的美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只有具备高尚人格的教师,才会想方设法调动一切手段,创造具体、鲜明的美的形象,去为教育教学服务。一位优秀教师在上完一堂观摩课后,在回答一位提问者时说:“这一节课我准备了整个一生,而且一般来说,对每堂课我都用了一生的时间来准备。”这话并不言过其实。所谓“一生”,既指一生积累的教学经验,更指一生的人生经验。教师是要用全部身心去创造教学艺术的。一位作家说过,他是蘸着自己的血肉去写作。我们也完全可以说,作为一个优秀的教师也应该蘸着自己的血肉去教学。唯有这样,教师的劳动才能显得无比的美。正像一位西方教育家赞美的那样:“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
(青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