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内部存在着四种权力,即党组织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主权力。治理结构的现代化,就是要科学界定和配置这四种权力。
高校要落实教授治学工作,必须大力创新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建立并完善教授治学模式。
教代会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需要从法律和制度上予以确立,更需要教代会自身通过富有成效的工作成果来充分体现。
实践证明,学校事业发展永无止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实现全面建成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安科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更大的跨越。展望未来,面对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日趋激烈的办学竞争,如何实现新的历史性跨越?这是全校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师生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我们认为,要全面建成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实现新的历史性突破,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要不断发展基层民主,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构建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和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提升民主办学水平,最充分最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把全校上下的智慧和能量都凝聚到学校建设、改革与发展中来。
一、抓好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干部群众推进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我国高校的办学实践表明,提高办学水平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大力发展基层民主,不断强化民主管理,努力提高民主办学水平。怎样才能切实提升高校的民主办学水平?首要的问题在于教育干部和群众,要大力开展民主理论、民主制度、民主法规等方面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民主办学意识,提升推进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首先,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不仅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而且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作出了全面深刻的新阐述,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新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共明确阐述了十六个方面的工作,有多处直接或间接涉及民主政治建设问题。
在第一部分,不仅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且在随后提出的6个“紧紧围绕”中,有2个直接涉及民主政治建设内容。一是明确提出,“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二是明确提出,“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在第八部分,集中讲“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问题,强调要“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强调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强调要“发展基层民主”。“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化”。强调要“健全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在第十部分,虽然主要内容是讲“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但所提出的“让人民监督权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等具体要求都与民主制度建设密切相关。
在第十六部分是讲“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但着重强调“人民是改革的主体,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齐心协力推进改革”。明确提出了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对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性。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论述和新要求,为我们推进高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
其次,要认真学习有关法规。《高等教育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第四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这是学校推进民主办学的法律依据。2012年初,教育部在总结已实施了20多年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经验基础上,正式颁布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13年底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安徽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上述法规都要求在新时期新形势下,高校要与时俱进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为民主办学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我们只有紧密联系高校建设、改革发展的实际,深入学习这些法律和规定,才能更好地推进高校的民主政治建设。
从学习教育的对象看,既要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也要抓好群众性的学习教育。首先要以校院两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处级干部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系统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民主管理重要论述和《高等教育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法规,提高对加强民主管理的认识,深化对教代会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民主管理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其次要通过党团组织活动日、政治学习日、骨干培训班以及专题报告等途径,组织教代会代表和广大师生学习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民主意识,增强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觉性、积极性。
从学习教育的要求来看,处以上领导干部要自觉把认真参加组织安排的学习教育活动和平时的自学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在强化民主意识、养成民主作风、提升自身民主素质、增强推进民主管理积极性、自觉性上下功夫。具体要在三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在强化民主办学意识上狠下功夫。学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到没有民主就办不好事,要想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离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就不可能实现;要深刻认识到,高校作为基层单位,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要深刻认识到,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不是手段而是目的,推进任何工作都不能忘记发扬民主。二是在实化民主管理措施上狠下功夫。民主管理要搞好,不在于说得漂亮,而在于做得实在。高校推进民主管理工作必须真抓实干,绝不能走过场,绝不能搞形式,绝不能把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变成简单地走民主程序,而对群众的意见建议听而不改、听而不纳;要广开言路,从善如流。三是在养成民主作风上狠下功夫。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民主作风是衡量其政治上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高校各级领导干部在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必须养成民主作风,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集体领导原则,真正听取群众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对群众和班子成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采纳和认真对待,努力避免脱离群众、脱离集体领导的主观主义和个人专断现象,尽量减少我们工作中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现象和片面性。事实证明,教职工有序参与决策过程,参政议政,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既有利于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也有利于决策的贯彻执行。学校各级党政领导都要把民主管理摆在学校事业发展的大局中去深入思考、精心谋划、认真部署、积极推进。
教代会代表和广大教职工也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提高民主意识,强化民主素质,增强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自觉性。教代会代表和广大教职工要认识到没有民主就难以体现民意、保障民利,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是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参与民主管理既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也是应该积极承担的义务。因此,教代会代表和广大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要用积极的态度,关心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凡应参加的讨论,一定要热情参加;凡应发表的意见和建议,一定要踊跃发表;凡需要参与的民主管理过程,必须坚持履行参与权;凡需要实施的民主监督,必须坚持行使民主监督权;凡需要知晓的事情,必须坚持落实知情权。
二、完善顶层设计,积极构建切实体现依法依规办学和充分发扬民主要求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随着国家宏观层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力推进,在实行管办分离的新形势下,必然要求高校自身实现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从高校当前的发展趋势看,办现代化的大学,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肯定不行,必须在管理体制机制上大力改革创新,努力实现内部治理结构的现代化。事实上,高校内部存在着四种权力,即党组织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主权力。治理结构的现代化,就是要科学界定和配置这四种权力。为推进大学治理结构的现代化,教育部现已明确要求各高校要及时制定大学章程。大学章程是“高校依法依规办学、实施民主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也是高校实现治理结构现代化的顶层设计。大学章程的核心内容就是明确学校内部的治理结构”。因此,我们学校不仅要积极推进大学章程制定工作,而且抓住制定大学章程这个契机,强化薄弱环节,将进一步深化民主管理和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等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治理结构之中,科学构建学校治理结构的顶层设计。首先是要明确学校实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基本治理结构,明确将教授治学和坚持教代会基本制度写入章程。其次是要在章程中明确校、院两级教授治学实施途径和教代会的职权与运行规则。通过大学章程的制定与实施,为学校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和教代会工作奠定坚实的制度保障。
特别是要注意在及时推进大学章程制定的同时,积极推进相关薄弱环节的工作。目前对于大多数高校来讲,在构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治理结构的四个方面,教授治学这个环节普遍处于薄弱状况,我校也是如此。随着学校教授数量的增加,我校教授治学工作应当逐步得到落实。教授治学是发挥学术权力在民主办学中重要作用的必由途径,参与学校学术问题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是教授学术权力的重要实现形式,高校要在学术性重大重要问题的决策和管理中,落实教授的学术权力,明确赋予教授在学术发展、学术奖励、学术规范、学位授予、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管理、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重大重要问题上的决策权与管理权。
高校要落实教授治学工作,必须大力创新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建立并完善教授治学模式。根据一些高校的实践,当前落实教授治学模式,实化学术权力,提升民主办学水平,应当积极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学校在讨论决定办学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时,要高度重视发挥教授的作用,搭建必要的决策和咨询平台,确保教授们有效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咨询、论证与决策工作。
二是在学校层面注意逐步“去行政化”,减少领导在学术机构中的占比,以有效实化学术权力,充分释放大学的学术活力。具体做法是建立由教授为主体的学术委员会、学科专业建设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等学术性机构,为教授充分行使学术权力提供组织保障。
三是注意发挥教授在二级学院学术管理中的作用。高校二级学院如何落实教授治学,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规模较大、教授数量较多的二级学院可探索设立二级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师岗位评聘委员会、学科专业发展咨询委员会等学术性组织;规模较小、教授数量少的二级学院可设立教授委员会,综合履行相关学术职责,独立行使教授的学术权力,并参与学院重大事项的咨询和论证工作。
三、突出重点环节,彰显教代会民主管理作用
高校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不仅要搞好顶层设计,针对民主管理事实上存在的不全面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还要努力完善教代会制度,充分彰显教代会的民主管理作用。要实现这个工作目标,就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
(一)校、院两级党政组织都要高度重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作用
高校治理结构是由四个环节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的民主管理环节主要实现途径就是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教代会制度自1985年正式确立至2014年已有近30年了,虽然教代会在高校民主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已十分明确,但由于教代会制度还缺少实施的具体措施和程序性规定,以致在实践中,高校校、院两级党政组织对教代会制度的落实和运用程度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教代会的法定主体地位极易因不具有强制性的明晰规定而被虚无化、形式化、边缘化,从而成为民主管理的“形象工程”。因此,高校校、院两级党政组织,要从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的维度和强化民主管理的高度,切实重视完善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作用。
一是要具体明确教代会行使职权的范围。《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明确规定,教代会对学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有讨论、通过、审议和决定四项职权,但没有具体规定在哪些重大问题上行使四项职权。学校校、院两级党政组织要牢固树立教代会是民主管理基本制度的理念,自觉将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民主办学和民主管理的主要实现途径,列出具体范围,把涉及学校(学院)改革发展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重要事项积极主动地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或通过,确保教代会能有效行使职权和发挥民主管理作用。
二是要积极认真地落实教代会提案。教代会提案凝聚着广大代表对学校事业发展的深度思考和高度关注,是他们智慧和心血的结晶,落实好教代会提案,是集中代表智慧、切实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作用的有效渠道。我校各单位、各部门对教代会提案落实工作总体上看是积极认真的,但也有少数单位部门存在着敷衍应付的现象,具体表现是有的办理质量不高,形式上是落实了,但落实措施空洞,效果不佳;有的平时不重视,迫于新一次教代会又要召开了,在多方催办下,才勉勉强强地处理一下,处于被动应付状态。诸如此类现象都需要努力加以纠正。各级党政组织、各单位、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落实工作,以落实教代会提案为抓手,通过召开教代会提案落实推进会、办理情况通报会、评选办理提案先进单位等方式,构建有效的提案办理工作促进机制,确保提案都能一件一件认真办理,以落实教代会提案工作推动各单位各部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工作创新,实现科学管理。以高质量的教代会提案落实成果,充分调动广大代表参与民主管理、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积极性。
(二)教代会要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彰显自己的民主管理作用
教代会的民主管理作用发挥得好不好,不仅需要党政组织的重视、支持,还需要自身的不懈努力。实践证明,有为才有位。教代会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需要从法律和制度上予以确立,更需要教代会自身通过富有成效的工作成果来充分体现。当前,我国已进入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在新的形势下,教代会工作必须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才能更好地彰显民主管理作用。就我校教代会而言,应当加强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拓展工作内容。教代会要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能,就要全方位落实相关工作内容。对照《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要求,我校教代会的工作内容还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如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教代会代表巡视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制度等工作内容,过去曾经试行过,效果是不错的,但后来没有正式推行,在高校要进一步强化对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新形势下,应当继续开展这两方面的工作。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把握民主协商的方法问题。创新工作方法涉及的内容很多,我这里想着重讲一下协商民主问题。党的十八报告强调要“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要求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化”。大学的教代会,作为基层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组织,把握民主协商的规律和方法应当成为其重要的工作方法。在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强化教代会的民主协商职能尤为重要。因为随着高校教职工队伍的多元化(劳务派遣、人事代理、柔性引进、合同聘用、事业编制等)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化,学校内部开始出现利益获得和取向各有差别的不同教职工群体,他们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如何使差异化的利益群体既能有效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意见,又能在学校重大重要公共事务处理上达成必要的共识,这就需要大力开展民主协商工作。教代会作为群众组织,理所当然要肩负起民主协商的职能。民主协商的作用在于参加协商的各方通过协商寻找各自利益与共同利益的交联关系,相互理解、互相妥协,将分歧和对立减到最低,达成各方认可的共识,实现共同利益的最大化。教代会应当在党委的领导下,通过恳谈会、座谈会、对话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就学校建设、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重要问题特别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重要问题,积极开展民主协商,增进不同教职工利益群体之间的共识,减少相互间的排斥与对抗,找到实现最大利益的公约数,充分凝聚正能量,确保学校的重要改革举措得以顺利出台和实施。
三是重视提高教代会代表的素质和能力。教代会工作要取得满意的成效,既需要着力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更需要着力提高教代会代表的素质与能力。教代会是教职工参政议政的重要制度平台,广大代表要履行好参政议政职责,必须有较高的素质与能力。因此,教代会要重视加强对代表的教育培训工作。从兄弟高校和我们以往的实践来看,要重点培训提高教代会代表的理性思考素质和学习研究能力。
先说理性思考素质。理性思考素质,就是在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过程中,能用系统的、全面的、大局的、发展的、辩证的眼光看待事物与问题,不片面、不偏激、不搞形而上学、不拘泥于个人和局部利益。教代会要注意提高代表的理性思考素质,使代表们在参政议政时,既注意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又注意支持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既重视实现教职工的具体利益、近期利益,又重视实现国家和学校的大局利益、长远利益。
再说学习调研能力。教代会代表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倾听民声、反映民意,为学校建设、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能否履行这个职责,必须有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教代会要高度重视提高代表的学习研究能力。要及时组织代表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努力提升理论政策水平,使代表们在讨论审议问题和提交提案时,能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依据。还要让代表们学会调查研究,一年一度的教代会,代表们能否提出高水平的提案,不能凭空想象,也不能临时拼凑,必须事先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每年全国两会,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所以能提出高水平的提案,就在于他事先深入群众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教代会代表要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提出优秀提案,必须努力提升学习与调查研究能力。
注释
[1]本文系2014年1月在学校八届二次教代会、九届二次工代会上的讲话,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