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淳露出有一点点好奇的表情,但目光撞上罗项的,便很快隐藏了下去。
“明天跟我们去玩吧,一会儿就跟你老板请假。”罗项很兴奋。
“呃……”她犹豫了一下。
“是去参加比赛,如果我赢了,我就要享受拆礼物的权利。”见她犹豫,他立即解释道。
“输了呢?”向淳这句话迫切到没动脑子就说出来了。
“啧,这就算你不会说话了,只要我罗项出场,这个比赛就没有人能赢。”
他这话听起来很老套,但是向淳认为他这份自信不是吹出来的,确实像是有点谱儿的样子,只是不知道这比赛到底是什么比赛。
“是我张罗的一次赛车比赛,P城三环公路一周,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谁就是赢家,我就是看中了P城的这个公路才来这里的,不过第一天就被你在手上划了一道口子,不过你要感谢我这人宽容大量,不然可不是被炒鱿鱼就解决的事,是吧?”
P城这个城市公路,除去早晚高峰,想飙车那算是异想天开,绝对比不上美国的那种洲际公路,好久才能过来一辆车,瞎子身边坐着一个副驾指挥就能开车去另一个城市。
如果只是单纯的拼速度,车技好点,再选一辆好车,基本没什么难度,如果在川流不息的车流中飙车,那除了要不停的超车,还要冒着连环肇事的危险,也就是一帮有钱有闲自以为了不起的公子哥才能想出这么无聊的活动来发泄他们多余的荷尔蒙。
向淳和老板请假来得极其顺利,看来确实是因为罗先生事先打好了招呼。一出门,罗项的车子就晾在马路边上,黑色的车身宣告着它拥有着不菲的血统,身边路过的人无不侧目,而倚着车门站立的罗项,因为她的出现,露出一抹笑容,这确实让人很有一种虚荣感,尽管是别人带来的。
“怎么样?这可是我最爱的一辆车呢,不过现在是大少爷的保姆车。”他像是疼爱自己心爱的女人一样,摸摸车身,很是自豪的介绍道。
向淳不懂车但是也知道它的千万身价,不过为了不显得失礼也只是虚应一声就坐了进去,看见后座上还是坐了那位闷葫芦朋友,她不禁好奇,是不是这位朋友生活不能自理才被罗项走到哪里都带着吧?或者是他的助理?不过看他气定神闲坐着的样子,怎么看都像是养尊处优的大爷而非是鞍前马后的小狗腿。
“现在是五点一刻,到了那之后开始时间是七点,恐怕你要替我照顾这位大少爷了,我用来比赛的车子刚刚做了点小改动,所以我要去检查一下。他最近的嗜睡症犯了,随时随地都会睡着,所以我不在的时候,你推轮椅就好了。”罗项指了指男人身边一个折叠好的轮椅。
“不是更应该送到医院去么?”原来罗项是想雇佣她做保姆啊。
“我带着他是为了随时确保他还活着,如果我不在了,他们全家会不放心的,何况大少爷此次出门全是为了我的事,我更应该护人家周全。”
向淳虽然不懂两人的关系到底好到什么程度,但是连去夜总会都带着一个需要照顾的嗜睡症患者,恐怕罗项是第一人。
到了起始点,罗项把轮椅弄好,后座的大少爷自己便乖乖的坐了上去,看得出来这是定做的,靠背和座椅都要更宽大舒适,尤其对于一个一米八几的高个子来说,普通的轮椅确实是太小了。
罗项这边又在他的跑车里翻出毛毯和围巾将这个柔弱的大男人捆绑结实,又淘腾出一个保温水瓶挂在向淳的脖子上,像是照顾瘫痪在床的老父亲一般叮嘱道:“七点左右,让他起来喝水,不能单独留他一个人呆在原地。”
向淳有点想笑,但看在他这么认真的份上还是点点头,心想他又不会真死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