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大叔,你怎么给我洗成这副模样!”
年轻人抬起头,面对镜子大呼小叫。
“别不喜欢,这是大叔学来的的东瀛忍术,发胶手。”
“大叔你又在说奇怪的话了。”
“这是网络梗,大叔我是开互联网公司的,不经意间就跟年轻人学了不少,你才二十岁,怎么连这种烂大街的东西都不了解。”
郑泽之又帮年轻人顺了顺后脖的头发,
“头发太长了,男子汉大丈夫蓄这么长头发作什么,剪了,精神。”
“我这不是没时间么。”
“随便挤出来半个小时不久剪好了,还有洗发洗澡,十几分钟完事,怎么会没时间。”
郑泽之让开位置,让年轻人自己整理头发,年轻人双手随意把沾满水,直冲天际的发尖按下去,就把这当做发型,
“五分钟我都嫌浪费,半个小时还不如杀了我。”
二人并肩走出厕所,坐回椅子上,聊了半天没有营养的话,郑泽之终于切入正题:
“嘿,最近在看什么书,跟我说说。”
年轻人把郑泽之刚刚抢走的书合上,展示出封面的书名:
“《红楼梦》?”
郑泽之一挑眉,
“你还没看完?这可是四大名著,一般人十八岁之前就都读完了吧。”
“读完和读懂是两码事。”
年轻人把厚的夸张的《红楼梦》再度翻开,
“以前不爱看这种男欢女爱的故事,所以就没好好看,就记住了情节,没有深究,所以再看一遍。”
郑泽之一只手,歪着头注视着专心致志又读起来的年轻人,
“所以你有什么全新的感受。”
年轻人沉心思索良久,断然回答道:
“我认为红楼梦一本书里的人全部是傻bi”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郑泽之当场破功,夸张地哈哈大笑,身上的西服随着郑泽之的大动作崩开一个扣子,不知崩飞到哪个角落。
“哈哈哈哈哈……好吧好吧。”
“那,那你觉得这书写的有用吗?”
郑泽之竭力压下大笑,继续问道,语气在“有用”两个字上加重。
年轻人赞同的点点头:
“当然有用,要是没用就不配被称为名著了。”
“哦?你说的有用,是文学层面的有用,还是社会层面的有用。”
“都有……吧?”
年轻人不确定的回答道,他对这本书只是粗浅的了解,也只姑且得出所有人都是傻逼这个夸张的暴论,至于再深入,就不是他的文学水平能鉴赏出来的了。
于是他反问郑泽之:
“那你觉得呢?”
郑泽之摸摸鼻子:
“我哪知道,我又不是曹雪芹。”
“那你问我!”
郑泽之又哈哈笑道:
“我就随口一问,《红楼梦》我就读了两遍,连情节都记得不清楚,还不如你,工作以后再也没看过了,我哪说得出书里的大智慧。”
年轻人不满地说道:
“我真是服了你,哪有考官不知道答案的。”
郑泽之话锋一转:
“不过我觉得吧,没准所有人都是傻逼也是作者的想法呢?”
年轻人闻言怔住,静心思索,郑泽之继续长篇大论:
“其实我到现在都不太明白《红楼梦》这本书说了件什么事,三国写出天下大势,水浒说了官逼民反,西游讲得魔幻职场。虽然他们也不仅仅这些内容,但大致有整体。
可是红楼梦就好像什么也没说,仿佛真的就是一群臭不可闻,官商勾结,腐朽的家族故事,夹杂一些风月伤感,读起来心里全是,这个人脑子有病,那个人没心没肺,他没有担当,她没有勇气,读完之后,除了沉醉于曹大师飞逸的文采我感觉什么都没学到,又获得了三十分到四十分的提升,你懂我的意思吗?”
年轻人双眼炯炯有神,仿佛领悟到了什么,
“你是说,这本书看似空洞,实则在浅薄的生活中勾勒出直达人心的情感,使自己的内心近乎达到半圆满的升华!”
“你懂了个锤子!我什么时候说它空洞了,我是说我根本没读懂,所以它给我的帮助只是提高了我作文的分数仅此而已!你扯淡的功夫颇有我年轻时的风范啊,小子。”
“大叔,你不是之前还和我吹嘘自己读完了一座图书馆吗,怎么又没读懂了。”
“你懂什么,我这叫阅读蝗虫,读的快、记不住,学到多少看天意,一目十行乃是读书的高级形式,不得不品尝。”
“再说了,我赚钱靠的是读的懂红楼吗?扯淡,我是靠这种明明什么都不明白却仍然能说的有来道去,让一般人陷入思考的口才,你得学这个,懂吧。”
年轻人鄙夷地吐槽狡辩的郑泽之,
“哟哟哟,开始了是不是,行行行,你是大老板,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有时间阴阳怪气,不如多读读这本我没看懂的书。”
郑泽之拍拍年轻人的肩膀,从椅子上站起来,嬉皮笑脸地给年轻人提建议:
“我还建议你可以搭配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或者维塞尔的《社会经济理论》一起阅读,信我的,效果奇佳。”
“奇怪的东西混进去了啊,贾宝玉和潘金莲的爱情故事和主观效用有什么关系啊喂。”
年轻人立即吐槽道。
郑泽之准备离开,他走到图书馆门口,嘴里哼哼的笑道:
“没关系?关系大了。”
他推开门,向门外走去。
“想想西门庆和潘金莲,再想想自由市场万能论,明白了吗?”
年轻人把头发抓得杂乱不堪,绞尽脑汁还是没有答案,
“不明白……什么关系,关系?关系……”
郑泽之回过头,得意地解释道:
“当你阅读完这几本书后,你一定会有相同的感触,那就是——”
“呀!什么鬼东西!”
郑泽之双眼突然睁开,刺眼的阳光刺激着朦胧的视网膜,自己的身上落着几片树叶,两手边一边是茂密的灌木丛,一边是自己偷来的文物唐刀。
刺耳的叫声震得耳膜作痛,郑泽之用几毫秒猜测出目前情况,眼睛隐约看见一道黑影,肌肉一绷,堪堪翻滚躲开了不知打哪来的一扫帚横扫,他狼狈地爬起来,这才看清是谁攻击的自己。
一个身着与某些绅士魔改的暴露女仆装完全不同的厚重女仆装的纤瘦女子,惊讶地望着眼前来历不明,形迹可疑的男人,双手紧握着木扫帚举在胸口,警惕地保护着自己。
【妈的!睡过头了可还行!】
郑泽之心中思绪万千,主要内容还是暗骂自己粗心大意,居然胆子大到敢在嫌疑犯院子里休息。
【这下好了,被人家抓个正着】
【太久没遭遇过危险,即使是那位怪异的传销狂魔也被我轻松骗走,让我大意骄傲了吗……】
【现在该怎么办!】
郑泽之和女仆面对面一言不发,一边是清扫府邸却遭遇意外,一边是潜入大院却不料睡着,尴尬的气氛让一旁树上的麻雀都歪着小脑袋不知所以,大自然也识趣儿的刮起轻风,吹拂起郑泽之的大衣与女仆的围裙。
敏捷的大脑全力开动,几十种解决方法刚新鲜出炉,就被郑泽之挨个否决,几十秒过去始终拿不定主意,最后还是女仆率先开口:
“你是什么人?”
郑泽之闻言喜上心头。
【来了来了,机会来了,开始我的诈骗秀】
郑泽之决定顺着女仆的话编故事,诈骗一向是郑泽之的拿手好戏,俗话说最了解怎么犯案的是警察,最擅长合法杀人的是律师。
作为小时候经常和先生对喷,事后还要向校长诡辩,一招鲜吃遍天的惯犯,郑泽之深知优秀的骗术应当是七分真,三分假,靠七分真和伪装的坦然态度骗取信任,所谓想骗人就要先告诉别人自己是骗子,欲要取之,必先予之。
而关键还是在于后三分假,一定要洗清自己的嫌疑。把最大的锅甩给别人,自己留个小锅,才是苟命的真谛。这招无往而不利,一个看上去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仆人应当不会识破自己的把戏。
希望吧。
于是郑泽之彬彬有礼地鞠了一躬,从怀里掏出警察证,双手端着递给女仆,说道:
“您好,我是伦敦警察局缉捕队的队长,这是我的警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