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支叛军是张献忠手下的猛将张定文所部,绰号“伏龙枪”,此人也是陕北老乡,一开始就跟着张献忠在西北造反,这么多年来慢慢的也有了自己的部曲,在入侵凤阳之战缴获颇多,武装出了三百余骑兵,抓壮丁编练队伍居然也搞出了将近四千人的规模,算得上是一个有实力的头领。
他的队伍与其余的农民军无异,分为锐兵和杂兵,锐兵多少有武器盔甲或者罩衣,也是选出了一些逃跑的军户当军官,按照五人、十人、百人的编制来统御,有着上下军官和等级,这些人大多是老贼,内部还有区分,以能骑马射箭的老贼为贵,步卒次之。
余下的杂兵就是抓来或者裹挟的壮实男人,为了便于管理这些人,农民军也愿意收留他们的家人,按照家族远近亲疏的关系或者单纯的地区不同分成不同的队伍,打仗时就划拉出来当炮灰,不打仗事跟着队伍迁徙,好似那明军的军户。
在数次战斗后,选取杂兵中的猛人补充入锐兵,成为“自己人”,不仅能分钱分粮还能分女人,打仗自然卖命,这些人也就是农民军日后精锐部队的前身,都是积年的老匪,干到锐兵的哪有手上不占血的?
“大哥。”一个汉子穿着脏兮兮的棉袄,抹着鼻涕走了过来说:“打不打啊?”
“打。”张定文站在那里又看看了看对面明军的人马说:“昨天肖一刀打了一场,说是里边有几百人,妈了巴子,几百人也敢跟咱们叫板,不打以后怎么混?那狗屁总兵的一千多人昨天晚上都被冲垮了,这些人算个屁,老办法,先让昨天抓的那些狗官军冲一波。”
“得嘞。”汉子高兴地说:“我带老弟兄盯着,先看看这这狗官军的成色。大哥你赶紧点齐了兵马,一会杀光了他们。”
“去吧去吧。”张定文笑着说:“还是老办法,先什么后兵,让他们留下装备走就放过他们,然后再去截杀,你要记得。”
“知道知道。”汉子带着自己的手下就骑上马跑了。
在临清军列阵的时候,这邋遢的汉子带着五十余个骑士和百十个步卒已经在驱赶一群穿着明军号衣棉服的人往阵外走出,这些人就是吴克用的队伍,昨夜崩盘后被抓了不少的俘虏,虽然是募军,但是战斗力依然是弱的很,此刻居然被抓了差不多四百余人,乱糟糟地被人用刀子顶到了外围。
而此时,农民军也开始了动员,原本还在安营扎寨的各路好汉纷纷在梆子声和头领的吆喝声中拿起了五花八门的武器聚集在各自的首领下边,随着“老兄弟”的指挥,开始向外边列阵。
战争的指挥本领是人类生来就有的,天赋固然重要,但是后期学习也是进步的关键,农民军在与官军对战的年头可不少了,这么多年来虽然吃的败仗不少,但是活下来的人还是有两把刷子,尤其是看到官军人数不多,装备乱七八糟之后,士气大振,组成的一个更大的横阵好像一个巨浪,随时都能把前进的临清军吞没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