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寨可不是什么小寨子,加上那些新来的老弱妇孺,上上下下也有一千多号人。
话说这雷山寨的大当家,名为李诺,这是自己给自己取的名,他说诺是承诺的诺,是诺言的诺,他说要让雷山寨的弟兄们过上好日子,就给自己取了这么个名。本来啊,叫李土豆,小名土豆,他爹说他们是悍匪,打家劫舍,富贵来的容易,享乐来的容易。可这命就悬在了刀刃上,叫土豆活的长久一些。也就是及冠后才取了个像样的名字。
寨子里的老人们在他刚当上大当家的时候还忍不住唤一声“小豆子”,如今也是慢慢改了过来,见面也用“大当家”来代称了。
他不太想当马匪。当然了,他也不是自愿当的马匪,毕竟一出生就是少当家,也就是注定当马匪,而且还是个马匪头。如果说让他选择,那他或许想当个文人墨客,写诗练剑行走江湖,行舟于山水之间,看遍山河美色,岂不快哉?
在他束发那年,就是十五岁。老寨主觉得晚辈们的见识有些少了,毕竟一直在这大山沟里生活,老寨主可不想自己这雷山寨和大部分乡野山寨一样,他总说人要有文化,咱当匪的也得有文化,总不能一直当井底之蛙嘛不是。
看儿子年纪也不小了,这若是士族子弟都可娶妻生子了。就让现在的二当家三当家,林雁和马栩两兄弟跟着少当家出去见见世面,三兄弟本来关系就好,从小玩到大。
也可以说是游历,当然,如果就三个孩子,他还不放心,还有寨里一个阅历丰富的弟兄陪着一起去,当是增长一些见识。
五年如一日,那出门闯荡的日子可比不上有老爹和叔叔们照顾的日子,当然,这都是后话。经历多少九死一生暂且不论,几年后可算是回到了山寨,打算继续当那衣食无忧的少当家。可世事难料,回来后不久,也就刚行完冠礼,老寨主李元开便因旧疾去世,他这年轻的少当家也就不得不扛起这雷山寨的担子。这几年的天灾本就使寨子的生息大不如前,如今各地匪寇四起,这老百姓们越来越知道了深居简出的道理,本就没什么人气的山沟里又多了几分冷清,抢不到东西就算了,上山讨生活的人反而增加,这寨子里的人倒是越来越多了。
此时他正慵懒的坐在屋内正中的虎皮交椅上,扭动着脖子,发出“嘎嘣,嘎嘣”的轻响。“哎呀,一宿没睡啊,各位这探讨了一宿,不累吗?”这大当家长得倒也是俊俏,剑眉星眸,却不像那二当家的儒雅气质,微微翘起的嘴角和玩世不恭的神态反而带了很多匪气,下巴上带有一点因最近的疲惫没有来得及刮掉的小胡茬。举止里带着些许轻佻,翘着二郎腿,若是不为匪,而是生在大户人家,那就是实打实的一纨绔形象。
摆了摆手示意身边的小丫鬟来揉揉肩,似不在意地打量着台阶往下几个中年男人们。“二叔,王朝气数要尽了。”
被他称作二叔的男人皱了皱眉,语气带了十足的威严“这话跟自家人倒是可以说,大当家也小心不要被外人听了去。”
这外人二字加重了力道,在座的都是和老寨主共同上山谋生活的叔叔伯伯们,李诺自然也知道外人指的是谁。
在这年轻大当家身后小心翼翼揉肩的丫鬟娇躯瞬间震了几下,虽然面色不变,手指确是颤抖了起来,能看出来,她十分怕这个“二叔”,也确实,这“二叔”不说话都自带威严,更别提说出的话针对的是自己了。
李诺没有回头,用右手拍了拍按在左肩的白净手背,“去吧,意儿,你先去后院。”还不忘嬉笑着补了句“记得把床暖好咯,哥哥这一晚上可累的脊柱都要断了!”也属实是没个正形。
随后搙了搙嘴“二叔接着说吧。”
被称作二叔的男人叫李元石,有四十多岁的样子,是前大当家李元开的弟弟,兄弟二人本为士族,却因惹恼先帝被满门抄斩,逃出京城后不得不上山为匪,这是李诺之前问老爹时问出的,具体因为什么事也不得而知,只知爹和二叔以前不姓李。问姓什么的时候,老爹也闭口不答。
许是多年为匪,这乍一眼瞧就是出于山寨的悍匪,皮肤黝黑,眉宇间透露出阴狠老辣,人到中年却依旧体格健壮,但又有一些与匪寇不负的书生气,应该也是曾为士族的缘故。
“大当家,如今乱世,天武大将军以‘猛兽当为蝼蚁,蝼蚁当为猛兽’起义,一开始冀州不少老百姓去加入这天武军,如今遍布天下各地,也确实是声势浩大,也不知这……。”
“二叔。”李诺打断道“都说了一晚上了,你们不就是想去投奔这孙氏老道吗,那孙虎一天天满口阴阳啊,什么符箓啊,还取了个挺响亮的名,天武将军,哈,就像极了那牛鼻子老道,你是知道的,我最看不惯一天天牛鬼蛇神的道士了。”
“唉,也不说这个,就说,天下十三州,从咱这凉州到那冀州,路途遥远不说,这大雪三天不止,又如何去?更何况,就我们这么百十来号人,那天武军号称十万众,我们去了还不是当炮灰的命?”说罢,他也不等嘴张到一半的李元石继续说下去,就起身往后院走去。“二叔,早些歇息。”
二叔近日总会找他来商讨去投奔天武军一事,说如今各地能人志士起义造反,在他们帐下要安全的多。
可李诺并不想去,他总觉得不靠谱,自己并不喜欢那将道法佛法挂于嘴边的“画符军”,听闻他们对于攻占下的城池百姓并不善待,强取豪夺,和自己这些马匪无异,甚至比自己还飞扬跋扈,百姓生活比之前还要困苦,怨声载道。自己是马匪,马匪就要干马匪该干的事。可这要争天下的军队如此,那就算打下天下,又与当今世道何异?李诺出寨游历五年,见多了人情世故,对于这等军队并不看好,投靠他们?那还不如当这十里八村的土皇帝来的痛快。
况且近日山下出去打探消息回来的弟兄也是带来“天武军在饥荒年间食人肉”一说,这在他看来是接受不了的,书上说,人非畜生,怎能行有辱人道之事。反正吃人这事儿,自己可干不出来。
连百姓都不善待的食人魔鬼,怎么会在意自己这点弟兄。
可二叔说,本就为匪,再做匪事又有何不可?
虽说山寨平时事务都是听自己的,但这等大事多少要采纳一下老一辈的意见,这让他无从下手,只好先避一阵再说。
“唉,这孩子。”李元石叹了叹气,拍了拍坐在他身侧的另一长老。“弟弟啊,你说,这,这。”
年纪稍小些,慈眉善目的长老胡期笑了笑,捋了捋下巴上的一缕胡须。“你还不知道吗,哥哥,这自打大哥走了以后,小豆子虽事事与我等意见不合,却也有他的道理,五年也不是白游历的,见识增长了不少。你看,这一年多来,虽说山寨没什么大的起色,弟兄们虽然没吃到饱腹,但在这饥荒年间也没饿死大家,这已经颇为不易。更何况最近的传闻神乎其神,天武军也未必就值得信赖啊。咱都把当家的位置让给后生们了,提建议归提,抉择还得让着他们来,咱还是在背后好好过日子吧,山寨的事啊,能不管,咱就别管。”
又是深深一叹,李元石便不继续那话题了。“也罢,我回屋看看新抢来那小娘子去。”
山寨的女人大多数都是抢来的,这不假。有些许拖家带口入寨的,寨子里也收留下來,但毕竟在少数,寨子里的单身汉还是占绝大部分,但这正常人家的姑娘又哪有几个肯嫁给土匪当婆娘的呢?既然娶不到,那就靠抢吧。
这丫鬟意儿也是抢来的,两年前从北方草原来的商人手里,可能是要把货物带去大城市或是京城贸易。那时李诺游历回来没多久,得到有一商队要经过山下的消息,就带着现在的二当家和三当家一起去了,一行人在路边草丛中伏了小半天,才等到那伙商贾。刚好尝试了一下游历时练习已久的弩箭。
说他什么菩萨心肠?当然不是。他也只是善待一些穷苦善良的百姓,从小接触的多,这样的人对自己也好。才会收他们入寨,对于有钱的富豪商贾,他从不心慈手软,他一直认为这群人在各地都是飞扬跋扈无恶不作的,跟自己还是没什么区别,既然没什么区别,那就都是江湖人。你赢了,自己这贱脑袋可以给你,你输了,要么留下钱财,要么留下性命。
意儿生的尤为可人,是个华夏女孩,却又带着一些草原的味道。让马匪们杀什么都行,就是不舍得杀女人,抢个回来当老婆,这滋味多美?更何况是个漂亮老婆。李诺见缩在角落不住颤抖的小女子,长成不久的身体也不禁多了几分燥热,从来不跟兄弟们分羹的他决定带回去给老爹瞧瞧。
她是商贩的女儿,她的父亲是李诺当天亲手杀的商队头目。
北方人向来要比南方人蛮横些,可能是骨子里的倔强,这帮草原来的商人誓死也不交出货物。
那没办法,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马匪终究也就是马匪,不是圣主。
她是眼睁睁看着父亲被这少当家抽刀斩断了头颅,甚至他把他扛回去的时候身上还沾着自己父亲的血。
所以李诺是她的杀父仇人。
她恨不得亲手宰了这个剥夺她至亲之人生命的登徒子。
她也不是没有实施过。
这登徒子也就是登徒子,在她被抢回来饿了几天,没有力气之后就打算强要了她。她没有反抗,而是去迎合,她读过书,知道反抗没有意义,也知道报仇的道理。
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那女子报仇也十年不晚。
她提前将碗打碎放在枕下,在他兴致正盛时取出,并向他脖间刺去。可这家伙也是机灵,李诺见事不妙,微躲了一下,碎渣也就刺在了距离要害几寸的地方。但他也只是非常愤怒的打了她一耳光,便捂着流血的脖子拂袖离去了。随后她被关在屋子里饿了一段时间,再看到李诺时,他好像忘了疼痛,还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后来李诺的脖子上增添了一道伤疤,尤为醒目。意儿每次见到都会给自己鼓鼓气。再熬一熬,再伺候这登徒子一段时日,总会有机会亲手送他去地下给自己父亲当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