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到了华强的木材厂,小云找到了他的办公室,敲了一下门,华强正在和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说着话,华强一抬头,马上站了起来,向她说道:“小云,你来了,请坐请坐,我这边马上就好。”
“强哥,不急,你忙你的事吧!”小云找了一个椅子坐了下来。办公室不大,桌上放着好几张图纸一样的文件,还有一步电话机,电话机旁边有一个相框,隔得远小云没有看清楚是谁的照片,墙上挂着一些规章制度什么的。
可能过了半小时,华强带着那个男人来到了小云面前给她介绍:“这是林老板,就是我的新合作伙伴,这是小云。”
小云赶快站起来,伸手与那个林老板握了握。林老板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白色的短袖,深色的长裤,看上去文质彬彬的,不像生意场上的人。林老板望着小云,说道:“你和照片上有点不一样哟!”
“照片?你看过我的照片?”
“林老板,我和小云有点事要谈,你——”华强在一旁插话。
“哦,哦,你看我这个记性,老余还在那边等我呢!你们先忙,你们先忙!”一边说一边走出了办公室。
看着林老板一出门,华强就去看小云的脚,“现在完全好了吧?”
“嗯!谢谢!”
“对不起!我这段时间确实太忙了,所以没有回去看你,你没有生气吧!”
小云这时才看见华强憔悴了不少,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好像好几个晚上没有睡觉一样。
“你也不要太累了,要注意休息!”
“好,我一定会好好休息,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强哥,听说有一封我的信——”
华强没有说话,走到办公桌旁打开抽屉拿出一封信。
“是这个吧?你就为了这封信才来的吗?”华强望着她,有点难过的样子。
小云接过信一看,果然是他的,熟悉的地址,熟悉的字迹,小云觉得自己快要飞起来了,她无法掩饰自己的高兴。
“谢谢你强哥,太谢谢你了!”
“谢什么,我前几天去那边办事,看到有你的信就帮你取了。”
“我回去了,真的谢谢你!”说着小云就要往外走。
“等一下,我能问你几个问题吗?”
“强哥,你说吧,什么问题?”
“你——爱他吗?”他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她,好像一眨眼她就会不见了。
“你说的谁呀?什么爱不爱的?”小云有点摸不着头脑。
“写这封信的人。”他指了指她手中的信。
“不,不,你说什么呀?我怎么会爱他呢?我们只是笔友,很谈得来的笔友,我不可能爱上他。强哥,你在说什么呢?”小云脸涨得通红,极力为自己辩解。
“我只是随便问问,看你紧张的样子。”华强笑了。
“强哥,你吓死我了,这种事能随便说的吗?”
“好,我以后不问了,我的大小姐。来,我送你回去。”
说着华强要送小云回去,小云坚持要自己走,让他去休息,他真的很听话地回厂里去了。
小云走在路上,找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拿出了他的信。
在信的开头,她的名字由“李小云”变成了“小云”,信末署名也由“邓启越”变成了“启越”。她喜欢这个名字。
“启越,启越”她重复地叫着,好像要把这两个字刻在心里一样。
依旧是两千字左右的信,洋洋洒洒的几大篇,一口气读完,她发觉自己的脸又开始发烫了,他在信中说:“我们在特殊的环境中匆匆地留下了短暂的而又是不可磨灭的一面之缘,并在无形中交往到现在,这个缘来得并不容易,我们应该珍惜它才是,最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既然老天安排我们认识,我们就该深入地直至完全了解对方,要不然可能对不起上天的一番心意了,我这个人倒是比较容易被人所了解,你从我的字里行间就可以了解我的一半了,等到有那么一天,我们再见面的时候你就可以完全了解我,就算到头来我在你的印象中不尽人意,也不会影响你太多吧!我相信结果不会太糟。”
他的每一封信都会讲到他们军营的一些事,还有他对人生的一些看法,也会给小云提出的困惑作一些解答,这些让小云学到很多,就是对于有关她的话就看不明白了。他说他寄出信后就盼着她的回信,她自己也一样呀,她是每天都在盼他的信呀。难道这就是爱?难道自己真的爱上他了?真的就像华强问她的那样?虽然她曾经也对一个男生有过好感,没过多久就什么也没有了,那不应该是爱吧?爱应该是持久的,就像作家笔下描写的那样: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茶不思饭不想,没有对方就好像活不下去之类的。唉!不明白,而他呢,他的信里没有写一个喜欢她的字呀?
回到家,小云一个人在厨房做饭,一边切南瓜,一边还在想他信里的话,根本没有注意到手上的菜刀,等她感到疼才发现左手的小手指被切掉了一块皮,妈妈心疼不已,一边埋怨她怎么不小心,一边去找来了药酒给她消毒。
小云看着绑着小手指的棉布,伤口很痛,但是心里却很高兴,这件事让她明白她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她真的爱上他了。有了这个答案,反而她觉得没有什么烦恼了,如果华强现在问那个问题,她会很肯定地告诉他:是的,我爱他!
终于开校了,小云迫不急待地来到了学校,幸好华强出差去了,要不然她也不知道该怎样面对他。
等一切安顿好之后,小云就开始算日子了,十一月份还有两个月,也就是六十天之后他就会出现在她的面前了,那会是怎样的情景呢?再见面时他能认出她来吗?第一次认识的时候她是长发,现在她已把头发剪成齐耳的短发了。
带着很多的问题,小云每天都在等待中度过。通向寝室的那片林荫道上,她都能说出有几棵树了,每一个穿军装的人出现在那里都会成为她关注的目标。
开校快半个月了,小云没有收到他的信,也没有给他写信,可能都在盼着十一月份的见面吧。
又是一个周末了,有几个同学出去玩了,小云依然跟往常一样在寝室里独守,一方面是为了节约开支,一方面她担心万一他提前来的话错过了怎么办,所以只要一有空,她就待在寝室里,连图书馆都去得很少。
吃过晚饭,天快黑了,尽管她昨天晚上梦见他来了,但她还是失望了。闲着没事,她决定和樱子一起去天府立交桥下逛旧书摊。她是一个特别爱书的人,但是为了节约钱,所以她床头的好多书都是从书摊淘来的。
她们正准备出门,小云的同桌清兰刚从食堂打了饭回来,也想一起去,让她们等等,吃了饭马上就走。
小云和樱子只好又回到寝室里等她。两个人正在聊着,隐约听到一个声音在问:“请问李小云在哪个寝室?”
小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真的怀疑自己听错了。樱子推了她一下:“是找你的,是找你的!”
小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冲出寝室的,她看到一个穿军装的人正在与九一级的一个女生说话,她知道了,是他,没错,是他。
“在这里!”她朝他喊道。
他听到她的喊声就朝这边过来了,小云觉得自己都快倒了,他在她的面前站定了,就这样看着她,她也看着他,她觉得他是不是没有认出她来,因为楼道的灯没有全部打开,有点暗,而且她今天没有戴眼镜,头发也变了。足足有三十秒钟,小云才反应过来。
“我的寝室在这边,请进!”她走在前面,也不管他还在那里发愣。
可能他也反应过来了,跟在她的身后进了寝室。
“请坐!这是我的好朋友樱子,这是——邓启越!”小云很快恢复了平静。
“哦!你好!你好!你就是邓启越,就是小云那个笔友吧!”樱子很热情地和他握手。
“笔友?啊!对,对。”小云发现他的脸上有点异样的神情。
一坐下来小云就忙着给他倒了一杯水,而自己也端了一杯不停地喝,喝完了又倒,倒了又不停地喝,再也不敢去看他了,现在要做的事就是喝水,可是她感觉到他一直在看着她。樱子倒是很大方,一直在和他说话。
“你们侦察兵一定很历害吧?”
“哪里,一般吧!”他在回答着樱子的问题,目光却没有离开过她。
“小云还有一个笔友也是当兵的,他是做什么的?”樱子侧过头去问她。
小云看看他,他也正好喝了一口水抬头看着她。
“他是汽车连的。”她心里怪樱子这个时候提程哥做什么呀?
正聊着,清兰过来说吃好了,准备出门吧。于是几个人一起朝校门外走去。一路上樱子的问题很多,他一边回答一边和小云说着话,好几次都把小云挤到人行道的外边了,好像其他人都不存在一样,小云反而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他没吃晚饭,所以三个女生陪他去吃了一碗面。看到他吃得很少,小云很担心:“你怎么了?才吃一点就不吃了,是不好吃吗?”
“我不饿,没事!”不知怎么的,他留给她最深的印象就是他的笑,可是此刻的他却有些心事重重。
“是不是三个女生看着你吃饭,有点不好意思呀?”樱子看看他说道。
“怎么会?这有什么呀?”
等他吃过面条之后,一行四个人就朝着立交桥走去。
“我今天差点没把你认出来?”他绕到小云的身边说道。
“是我变了?还是已经记不得了?”小云心里有点酸,他居然已忘记了她的样子了。
“在我的心中,你一直是戴着眼镜,穿着红色的衣服,很爱笑,不过,一进到你寝室,看清楚了,我知道你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
听着他的解释,她也理解了,毕竟她今天没有戴眼镜,头发也变短了,而且穿的是蓝色的校服,跟上次完全不一样。
“你不是要十一月份,才回来吗?”
“我这次是出差,到军区办事。怎么,你希望我十一月份才回来?”
“哦!不是——”小云不知该怎么回答,如果说不希望,那就说明她想他早点回来;如果说希望,那就是不欢迎他这个朋友了。
正想着,立交桥到了。清兰和樱子都去找各自喜欢的书了。
他跟在小云的身边,她看书,他就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