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万物,久而与之俱化,固其理焉,无间于有情无情,有知无知也。予得双雁于衢人郑伯膺①,纯白色,极驯扰可玩,置之云壑,不远飞翔。未几,陨其一,其一块独无俦②,因念白鹅正同色,又性亦相类,乃取一只与同处。始也,两下不相宾接,见则东西分背,虽一盆饲谷,不肯并啜。如是五日,渐复相就,逾旬之后,怡然同群,但形体有大小,而色泽飞鸣则一。久之,雁不自知其为雁,鹅不自知其为鹅,宛如同巢而生者,与之俱化,于是验焉。今人呼鹅为舒雁,或称家雁,其褐色者为雁鹅,雁之最大者曰天鹅。唐太宗时,吐蕃祿东赞上书③,以谓圣功远被,虽雁飞于天,无是之速,鹅犹雁也,遂铸金为鹅以献。盖二禽一种也。(《四笔》卷七)【注释】
①衢(qú):指衢州,今属浙江。
②无俦(chóu):没有伴侣。
③吐蕃:古代藏民族地方政权。祿东赞:吐蕃酋长。
【点评】
天造万物,时间久了会使万物朝着和协融化,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这已经成为一个规律。洪迈通过自己放养的一双白雁,在死掉一只以后,他另配一只白鹅与独雁同处,他观察到先是雁鹅互不和睦,互不理睬,相持了五天,逐渐互相接近,过了十天,两只动物便愉快地成了伙伴。
虽然它们形体大小不同,但羽色和飞翔鸣叫相同,时间久了,鹅已不知自己是鹅,雁也不知自己是雁,就像同巢出生的同类,和协在一起。天使万物同化的道理,洪迈在这里得到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