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温公作相日①,亲书榜稿揭于客位②,曰:“访及诸君,若睹朝政阙遗,庶民疾苦,欲进忠言者,请以奏牍闻于朝廷,光得与同僚商议,择可行者进呈,取旨行之。若但以私书宠谕,终无所益。若光身有过失,欲赐规正,即以通封书简分付吏人,令传入,光得内自省讼,佩服改行。至于整会官职差遣,理雪罪名,凡干身计,并请一面进状,光得与朝省众官公议施行。若在私第垂访,不请语及。某再拜咨白③。”乾道九年④,公之曾孙伋出镇广州,道过赣⑤,获观之。(《随笔》卷四)【注释】
①司马温公:名光,字君实,陕州夏县(今属山西)人。进士。历任仁宗、英宗、神宗三朝,熙宁间,竭力反对王安石变新法。哲宗时又入朝为相,尽改新法,恢复旧制。谥文正,追封温国公。与刘恕等编撰编年史《资治通鉴》,著有《易说》、《切韵指掌图》、《稽古录》、《涑水纪闻》等。
②榜稿:告示。
③咨白:禀告。
④乾道:南宋孝宗年号,九年即1173年。
⑤赣:赣州,在今江西。
【点评】
司马光是学者型宰相,待人处世不乏书生气,这份告示的内容,显示了他为官清谨刚正的作风:他希望来客能指出朝政的不足和错误,希望能反映民间疾苦,或是对朝廷提出忠告,写成奏章,表示一定把其可行者进奏皇帝,待批示下达便施行;如对他本人过失提批评,写信即可,他一定反思,改正错误行为;至于纯为自身求差使、平冤案的,写成状子,他会与其他官员共同研究解决;如是到私宅造访,就请莫谈公事。
这几项关照,言简意赅。如果来客都能按照司马光的要求去做,一切事情就好办了。此法倒是做大官的可行经验,既能密切朝廷与来客的纽带关系,又可避免为官不清白之嫌,今日为官者不妨参考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