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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春暖花开

春天总是迷人的,寒冷的冬天已经悄然离去,大地褪去了白色的束缚,万物开始逐渐复苏,绿意随着春风送进了千家万户。

西澜江横跨东西千里,两岸青山巍峨,倒映在水中,波澜不惊,显得颇为宁静。

时而微风徐来,粼粼江水,泛起层层涟漪。

藏水县依附于西澜江,自古至今已存世几千年。古时百姓依山傍水,自给自足,到如今,天下太平,百姓生活日益富足,已鲜少有人还会下水捕鱼。

这一日,正是春暖花开之时,只见江上几艘游船,大小不一,踏歌而行,清音袅袅,自船中传出,春光灿烂,煞是一番好光景。

“夫人,皇上召我进京,不知是何事情,明日一早我便出发,这一去,山高水远,来回便得一月,今日天气正好,咱们须得好好游玩。”江上最大的一艘游船中,有一红木圆桌摆放中间,此时正有三人围桌而坐,说话之人,乃是一男子,姓沈名轶,三十左右年纪,面容净白,束发高冠,略有一些胡须,一席青色长衫,虽只是随意坐着,却自有一股潇洒之意,言语之中有些激动,也有些忐忑。

沈轶左边,有一女子,二十五六的模样,少女之气未脱,更兼三分少妇的成熟,十分娇俏可人,身上首饰金银,虽不甚多,却又戴得恰到好处,昭示着她身份不低。右边则是一孩童,今只五岁,看似年纪尚小,但对周边环境已十分熟悉,显然没少出来玩耍。

再看船内周边,一应俱全,不时地有下人伙计送上一些吃食。正对着的,有一豆蔻女子弹奏着今年新鲜流行的曲子,娓娓而唱。

显然,这一家三口,锦衣玉食,绝不是一般人家。

“夫君只管放心前去,我带着欢儿这几日便回娘家待着,等你回来。”女子唤作张素言,乃是一大户人家姑娘,知道丈夫这一去月余,必是担心自己和孩子,所以今日趁着天好,就想着出来放松一下。虽然心中不舍,但皇命难违,自己母子去娘家住上一段时间,也免得沈轶记挂。于是,微笑着对着沈轶道。

“父亲你这次进京,是不是能见到皇上啊,皇上长什么样?”边上的小童好奇地问道,眼睛眨巴眨巴地盯着沈轶,显得十分可爱,可爱中又戴着几分灵动。

沈轶摸了摸儿子的头,回忆道:“呵呵,皇上啊,我也只见过几次,第一次还是我当年殿试时候的事情了。说来惭愧,那时候我年纪尚轻,第一次进皇宫,心中紧张极了,还要应对皇上的考题,只抬头看了一眼,就不敢再看,低着头,怕多看上几眼,答非所问起来,哪里还考得上探花了。”

沈轶见儿子笑眯眯地盯着自己,知道儿子在取笑自己胆小,再想想当年自己的窘样,不禁老脸一红,轻咳了一声,继续道:“虽然我只看了一眼,但至今想来,犹在眼前,咱们的皇上啊,当真是九五之尊,天子之容,气冲星像,光耀乾坤,威加四海,恩泽八荒,我等与之相比,真如萤火之于皓月,不足万一也。”

张素言微笑着看着沈轶,知道丈夫自小熟读圣贤之书,满腹经纶,心中以君父为尊,家国为重,又蒙皇上恩典,封了探花,至此平步青云,管一州之地,皇恩浩荡,更是感念至深,因此心中对皇帝的景仰已然上升到一个极高的地步。

沈欢两只小手托着腮帮,仔细地听着父亲述说,心中对着皇帝越发地好奇。在他心中,父亲已经是天底下最厉害的人了,但他竟说不及皇帝的万分之一,沈欢小小年纪,实在无法想象,皇帝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沈轶夫妇只有这一个孩子,父母对他均是疼爱不已,凡沈欢有什么需求,只要不过分,都尽量满足。沈轶作为读书人,深知育人要从娃娃抓起,在沈欢还是婴儿时,一有空暇,就给他念四书五经,沈欢开口不久,一些经典便已能倒背如流了。

张素言娘家本就是当地的富人,虽不止沈欢这一个孙辈,但因沈轶的关系,对这个外孙也是格外的关心,有了好东西,都记着给外孙送来,金银细软,都只说是给外孙的礼物,每次也一并送来。因此,沈欢自小就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自记事以来,不曾有什么不满足不满意的地方。

“夫人,藏水还是这般美丽,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便是在这西澜江上。”沈轶抓起一颗果子,放到嘴里,咬了几口。

“呵呵,是啊,当年你还是个年少轻狂的学子,自以为有些才学,就学人出头,不想碰到了地痞流氓,不跟你讲那些道理,只知道拳头比你大,你没讲完,人就已经飞出去了。噗嗤,幸好官兵来的及时,不然你怕是连殿试都没机会去了。”张素言抿嘴轻笑着说,脑中不禁回忆起沈轶出丑的模样,忍不住,笑出了声。

“唉,早知道当年就不强出头了,天大地大,不如流氓的拳头大!孔子孟子,不如贼子的道理强!”沈轶摇摇头,笑着调侃道。

虽然至今心中依然还是以圣人之道作立身之本,但是那一次,却让沈轶第一次对圣人的教化产生了一丝怀疑。不过后来高中探花,又被任命为一州之长,在自己的治理之下,民富州强,一片欣欣向荣之态,对圣人之道,反倒更加敬畏了。

“噗嗤!没想到,你也是如此孟浪之人。小心圣人听见,治你个大不敬之罪!”张素言闻言,又是娇笑一声,只有她知道,平日里自家夫君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没事就把圣贤之说挂在口上,私底下,却还是一个妙人。

“圣人已经治过我的罪了。若不是那次强出头,眼睛挨了一拳,影响了我英俊的容貌,殿试之上,状元之位,又岂会便宜他人!”沈轶对当年之事一直耿耿于怀,每每想起,总认为是熊猫眼没有好完全,有碍观瞻,让皇上取舍之下,才只点了自己为探花,否则以自己的才学和见识,状元绝无可能旁落。

“夫君可曾后悔?”张素言嘴角勾起一抹坏笑,直勾勾地盯着沈轶,虽然已经问过多次,还是忍不住要再问上一问。

沈轶伸出大手,一把抓住了张素言的小手道:“哈哈,后悔后悔,早知挨上一拳,就能把夫人你娶回家,我还读什么圣贤书、考什么状元郎,早点上山当大王,天天就打架。”

张素言一把抽回了自己的手,拿起帕子擦着手娇嗔道:“去你的山大王,你这脏手刚拿了果子,说不定还有口水在上面,瞧你这弱不禁风的模样,要是天下的山大王都跟你一般,天下说不定就真太平了。”

虽然嘴上说着,但听沈轶如此说,张素言心中还是十分欢喜,

“呵呵,要是我当了山大王,天下真太平就好了。不过太平不太平,也是上面人考虑的事情,古人云,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我只管管好你、欢儿还有我这定州就好了。欢儿,来,吃水果,你外祖家送来的水果,一向十分好吃。”沈轶虽然如此说,但心中不免有些惆怅,于是转移话题道。

这定州乃是越国三十六州之一,地处越国西北,面积于三十六州中处于倒数第二的位置,但风景秀美,多奇峰险隘、大江细流,自古也是文人骚客、奇人异士、江湖豪侠等驻足往来之地。而藏水县乃是定州八十六县之一,又是张素言的娘家所在。

因此,今天虽说是带素言母子游山玩水,更主要是将她们母子二人安全送到岳父家,然后安顿住上一些时间。

“母亲也吃,外婆送来的苦果,我最是爱吃,也最好吃。”沈欢很是懂事,拿起桌上的一个大大的苦果,先递到了张素言的面前。

苦果,顾名思义,吃上去是苦的,但回过味来,却特别的甘甜。

沈轶夫妇看着儿子乖巧懂事,很是欣慰,小小年纪,知道谦让和孝敬父母,颇有上古高贤之风。并且,看得出,沈欢并不是随意拿了一个,而是将其中最大的一个送给母亲吃,并没有自己霸占最好的那个。

张素言接过儿子手里的苦果,甜甜地咬了一口,而初时的苦味,似乎也因为儿子的懂事,变得甜蜜蜜的。

待母亲开吃,沈欢这才抓起一个自己看中的苦果,忍不及地,就吃了起来。沈轶夫妻最是喜欢看儿子吃东西的模样,十分的可爱,眼中洋溢着幸福的光芒。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伴随着船上歌妓婉转动人的歌声,游船随着碧波自西往东,半日多的时间,便到了张素言娘家。

昨日,报信之人已提前到了张素言娘家,将事情告知了张素言的父母。知道女婿一家要来,今日一早便早早安排好了宴席,认真仔细地整理打扫了一遍特意留开的院子,为沈轶一家接风。

沈轶乃定州之长,作为自己的女婿,张素言的父母面上十分有光。张家虽说原也是藏水当地的大户人家,但毕竟只是有钱,且仅限于藏水一县,自从女婿成了定州州长,张家的触角已经延伸至定州其他的几个县里,县老爷也多会大力扶持,于是乎,生意越做越大,张家也是一日更比一日风光。

“姑爷他们回来咯!”老早在门口守候的小厮,远远见了沈轶家的轿子,立马转身,蹬蹬蹬,飞快地跑了进去,高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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