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比较方法和参照物的选择
比较方法可分为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纵向比较是指对不同时期的中国投资领域政府行为进行比较分析。中国经济转型时期是从改革开放的起点(1978年)到实现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按照中共中央的提法,大概是2020年)的这一时期。转型时期的投资领域政府行为既不同于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为,也不同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为。在中国转型过程中,早期政府行为与中后期的政府行为差别也很大。对转型时期进行纵向比较,不仅要与转变方向(市场经济中投资领域政府行为)对比,还要与转型前的对比。横向比较是指对国情相近的各国投资领域政府行为进行比较分析。中国经济转型不仅指从计划到市场的经济体制改革(体制转轨),还指从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发展状态向现代工业为主的发展状态的转变。与其他转轨国家或其他发展中大国进行横向对比分析,将有助于人们深刻理解中国政府行为。由于其他相关国家数据资料不足等原因,横向比较难以成为分析转型时期中国投资领域政府行为的主要方法,因此,本章将以纵向比较为主。
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就涉及参照物的选择。参照物选择标准可以有两种。第一种标准是根据体制转轨前后的不同,在这种标准下,参照物之一是转型前投资领域政府行为,即计划经济体制下投资领域政府行为;参照物之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领域政府行为,它是政府行为转变的方向。第二种标准是按发展阶段的不同,在这种标准下,参照物之一是与中国发展状态相近国家投资领域政府行为,参照物之二是完成工业化的国家投资领域政府行为。
在进行不同时期的纵向比较时,本书选择的参照物是改革开放前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投资领域政府行为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领域政府行为。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中各国的投资领域政府行为差别大,本书以第3章构建出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领域政府行为基本框架为参照物。
对市场经济中投资领域政府行为基本框架,上文经过横向比较、总结归纳后才推导出来。一般来说,西方发达国家不仅市场经济体制较完善,而且已经完成了工业化,但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政府与市场关系存在三种不同模式,不同模式下的政府行为差异较大,因此,应该把西方发达国家分类后再与中国进行比较。中国是正在迅速复兴中的大国,因此应该选择一些同为发展中国家的新兴工业化国家进行比较。在第3章的横向比较中,本书选择了较为典型的、与中国具有可比性的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
4.1.2比较分析参照物:转型前中国投资领域政府行为
转型时期的比较不仅要与转变方向(市场经济投资领域政府行为)对比,还要与转型前对比。除了以投资领域政府行为基本框架为参照物外,转型前中国投资领域政府行为也是参照物之一。第3章已经分析了投资领域政府行为基本框架,这里只分析转型前中国投资领域政府行为。
4.1.2.1改革开放前中国投资领域政府行为相关统计数据分析
首先是政府财政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由国有经济部门完成。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有关历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来源构成中,笔者无法找到1980年以前的数据,只能用1980年以前的国有经济投资来代替当时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在历年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比重中,国家财政投资比重一直很高,最高的(1956年)达93.2%,最低的(1977年)是57.9%,平均值为74.93%。改革开放以前,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占国家财力(预算内财政总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的比重很高,最高的比重(1958—1962年)达52.1%,最低的比重(1963—1965年)也有35.5%,各个时期的平均比重达43.88%。
其次是国家财政投资增长率波动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波动、GDP增长率波动之间的关系。1950—1980年的财政投资增长率,其数据分布特征的统计分析显示,这一时期的政府财政投资波动幅度较大:最大值为116.24%,最小值为-68.39%,平均值为19.61%,标准差达40.743.1952—1980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增长率,其数据分布特征的统计分析显示,这一时期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增长率波动虽然比政府财政投资的波动幅度小一些,但总体波动也较大:最大值为110.26%,最小值为-62.54%,平均值为15.90%,标准差为35.224.1952年以来历年GDP增长率波动,GDP的波动幅度比前两者波动小,但也是“大起大落”:最大值为21.21,最小值为-27.32,平均值为6.52%,标准差为9.838.运用EXCEL软件对1953—1980年的国家财政投资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GDP增长率作相关分析,三者相关性较高:财政投资增长率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相关系数为0.885 289,财政投资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相关系数为0.864 19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相关系数为0.857 945.
根据图4-2、4-3、4-4,我们发现,在发生重大政治事件的当年(1956、1958、1961、1966、1976、1978年)或下一年1956年是“大跃进”,1958年是庐山会议和反右倾运动,1961年是中央召开七千人大会总结“大跃进”以来的教训,1966年是文化大革命的开始,1976是文化大革命的结束,1978年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财政投资增长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GDP增长率也出现了重大变化,即出现拐点或由正增长转为负增长。可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治运动或者说政府自身行为对财政投资增长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GDP增长率的波动影响很大。
从上述统计数据分析结果可知:改革开放前,我国财政投资增长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GDP增长率的波动幅度都比较大,三者波动幅度依次减小;政府财政投资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很大,财政投资增长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GDP增长率相关系数都超过0.8;政府财政投资增长率波动是引起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波动和GDP增长率波动的主要原因;政治运动与财政投资增长率波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波动和GDP增长率波动关系紧密。
4.1.2.2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投资领域政府行为特点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投资体制是一种计划投资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与企业行为不分,政府控制了整个社会的投资行为,政府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任淮秀。投资经济学(第二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98—99.
一是在投资主体方面,政府是唯一的投资主体,并且以中央政府为主要的投资主体,政府财政投资包揽了各个行业、各种大小的建设。企业(绝大多数是国营企业)不是独立的投资主体,只是政府部门的附属和投资的使用者,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政府决定建设项目后,通过财政拨款给予投资,由行政部门安排设计和施工,再由行政部门任命厂长(经理)经营,经营的利润(甚至包括折旧)全部上交国家财政。如果需要建设新的投资项目,再由政府重新安排,开始新的投资。
二是在投资宏观调控与微观决策方面,投资宏观调控和微观决策权限高度集中于政府(主要是中央政府)手中。在宏观层面,投资总量与结构的决策完全由中央政府控制,并通过指令性计划的方式贯彻实施,企业和地方政府只是执行计划,而没有决策权。在微观层面,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高度集中在政府手中,不论项目大小,都需要按投资限额大小到相应的中央或地方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三是在融资渠道方面,基本上由国家财政预算内拨款,国内银行信贷资金极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国外信贷资金也有限。国家财政预算内拨款按部门和按地区切块分配。这种单一财政拨款制使投资资金使用具有无偿性,很容易出现浪费和过度投资的现象。
四是在投资运行管理与风险责任方面,由于条块分割,与投资相关的要素(如资金、投资品和劳动力)流动性差,甚至基本上不流动;对投资计划的管理只依靠指令性计划的行政手段,完全排斥市场作用;基本上没有风险责任约束,无法对投资宏观决策(如投资总量、结构和布局作出的决策)和微观决策(某个具体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决策)中出现的失误追究责任。4.1.2.3计划经济体制下投资领域政府行为产生的弊病及其根源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行为使投资领域出现严重弊病:微观层面上,出现大量投资项目决策失误,效率和质量低下;宏观层面上,总投资不规则周期波动,导致国民经济大幅度波动。刘国光把这些弊病总结为“微观管死与宏观多变”刘国光。中国十个五年计划研究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前言,2.。对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总投资不规则周期性波动(科尔奈称之为社会主义投资周期波动),科尔奈作了描述性分析,揭示了政府行为与投资周期波动之间的关系。[匈]亚诺什·科尔奈。短缺经济学。高鸿业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6.
科尔奈描述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投资的周期波动:在投资周期上升时期,政府部门批准的投资项目不断增加,投资不断扩张,当投资扩张达一定的社会容忍限度后,政府不得不控制投资增长,甚至对投资实施“紧急刹车”,于是,投资开始出现紧缩,使各方面的约束有所缓和,随着约束的缓和,政府的决策者逐渐感觉到情况好转,便又开始增加新的投资项目,投资又重新高涨。伴随着投资的这种周期性波动,经济增长也出现上下波动。科尔奈认为,有两个方面因素决定了计划经济投资周期波动:一是在软预算约束下存在着难以遏制的投资饥渴;二是投资扩张必然遇到的容忍限度。
在科尔奈看来,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所有企业和非营利机构都想得到投资,存在着难以满足的投资饥渴,由此必然导致投资紧张。投资饥渴和投资紧张的充分原因是软预算约束,其他因素只能起到增强或减缓的作用。软预算约束概念最早由科尔奈本人提出软预算约束最初用于描述社会主义经济以短缺为标志的一些行为,后来不仅被广泛应用于转轨经济研究,还被应用于分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银行信贷问题。参见科尔奈等。解读软预算约束。吴敬琏。比较(4)。北京:中信出版社,2002.79.,最初含义是指当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国有企业一旦发生亏损或濒临破产时,国有企业的厂长或经理会预期得到国家财政或银行的支持,而国家或政府常常通过追加投资、减税、提供补贴等方式,保证其生存下去。软预算约束的存在需要两个主体:预算约束主体和支持主体。前者指预算约束体组织;后者指在约束体出现赤字的情况下给予救助或支持的组织,通常为政府或其他部门。科尔奈认为包括社会主义国家的父爱主义,国家过分追求就业目标或领导人为获取政治上的支持等一系列外生性因素导致了软预算约束。
科尔奈所说的容忍限度是指社会可接受的约束,主要有三种特别重要的容忍限度:外贸和国际收支状况、投资项目与家庭消费争夺资源、投资遇到的资源约束或瓶颈。其中,投资是影响国际收支平衡的重要因素,外贸赤字和债务过度常常是过度投资所致,如果外贸或国际收支不好并超过可容忍程度,决策者们往往采取遏制投资的措施;当居民对社会现状不满并超过一定限度时,决策者们也会限制投资,以提高社会消费水平和消费增长率;投资在实施中经常会遇到资源约束或瓶颈,投资越紧张,约束越大,当约束超过一定限度,决策者们就要限制投资。科尔奈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投资周期是围绕需求约束发生的,而“社会主义国家”投资周期却是围绕资源约束发生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周期上升阶段,生产增长经济遇到资源约束,这种约束在周期的最高点变得更加严重;与这种资源约束相应的,不论是在投资周期的顶峰还是谷底,短缺现象都会很显著。
科尔奈的主要分析对象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投资周期波动,他把这种投资周期波动的原因归咎为一定的体制,而不是某几个经济变量之间的技术联系,他也没有考虑政治、技术进步、自然和固定资产更新等因素影响。张中华。投资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341.他的分析集中在政府控制下的国营企业投资行为,没有考虑中央政府自上而下发动投资扩张的可能性。4.1.2.4计划经济体制下投资领域政府行为与市场经济体制下投资领域政府行为的区别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截然不同,计划经济体制下投资领域政府行为与市场经济体制下投资领域政府行为具有明显的区别:
一是投资领域中的政府职能有所不同。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是唯一的投资主体,同时又是社会唯一的公共管理者,这两种职能经常混为一体。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在极左意识形态占统治地位时期,过分强调政府要巩固和维护公有制经济基础地位(即前文所述政府“特殊职能”),这导致政府投资者职能(形成或扩大公有制经济)不是服务于公共管理职能,而是公共管理职能服务于政府投资者职能。“政企不分”和“政资不分”正是计划经济体制产生各种弊病的根本原因之一。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是投资主体之一,它也具备投资者和公共管理者两种职能,但是这两种职能是适当分离的,政府的投资主体职能服务于公共管理职能:政府财政投资领域是非政府投资主体所不愿意投资的领域(基本上属于公共投资领域),政府财政投资的目的是弥补市场不足,为各种投资主体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政府干预的程度和方式不同。在干预方式上,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依靠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进行直接干预(甚至控制整个社会的投资),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主要利用经济手段(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进行间接干预,很少使用计划和行政手段进行直接干预。在干预程度上,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不仅在宏观上干预投资,还干预企业微观投资决策(甚至是完全代替企业决策),政府还高度集权(权力集中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没有多少权力);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主要在宏观层面上干预(如投资总量、行业结构和地区布局),很少干预企业微观投资决策,中央与地方政府形成适当分权。
三是政府干预的结果不同。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行为决定着整个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结构和走向,它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点,但也容易出现上述弊病。相反,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行为的影响虽然没有计划体制的那么大,却很少导致国民经济出现大幅度波动。与“二战”前相比,“二战”后,不少市场经济国家或地区政府(如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对投资领域干预力度有所加强,在避免国民经济出现类似计划经济国家大幅度波动的同时,使经济在较小波动幅度中持续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