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教会创立了一套繁琐侈靡的圣礼制度,设定了贯穿信徒一生的七项圣礼:受洗、圣餐礼、补赎礼、坚振礼、婚礼、按立礼和临终膏油礼,并且强调神职人员在主持圣礼时的作用,说他们使人受到上帝的庇护和恩典。正是在圣礼制度和教阶制的基础上,罗马教会才成为一个组织严密、等级森严的庞大组织。这套制度重视外在的形式,忽视上帝的应许和对它的信靠,强调神职人员的特权,因而路德指出罗马教会与巴比伦和敌基督无异,正如巴比伦帝国攻陷耶路撒冷,将犹太人掳到异地为奴,罗马教廷凭借着自己宣扬的不合信仰的圣礼制度掳掠基督徒及其教会,使他们远离《圣经》和真道,成为他们的奴隶。为此,路德力求摧毁作为罗马教会的独裁统治之基础的圣礼制度,重新确立合乎信仰和《圣经》的圣礼。
在路德看来,任何一项圣礼都必须有《圣经》依据,必须包括三个因素:《圣经》所记载的上帝的应许,领受上帝的应许的信心以及有形的、外在的记号,三者缺一不可。没有应许,就无从相信。没有信仰,应许也不能生效,因为应许是藉信仰成立并且应验的。上帝的每种应许都有一个记号做应许的标记或记念,使人们更忠实地保持他的应许,更强有力地接受它的训诲。尽管如此,在这三者中,路德显然更强调前二者,他批评人们舍本逐末,往往忽视了圣礼的实质,即应许和对它的信仰,而过分看重外在的记号、形式和行为。他指出,教会藉着信心并因上帝的应许而产生,因圣礼而设立,而不是反过来由教会设立和裁定圣礼,因为教会不能发出恩典的应许,这完全是上帝的作为。
依据上面的标准,路德认为只有圣餐和受洗两项圣礼,并花去该书一半的篇幅论述它们。但是对于补赎礼是否是圣礼,他似乎不是很确定。在该书开头,他承认只有它、圣餐和受洗三项圣礼,或者说它们只是一项圣礼的三个记号,但是在结尾,他又指出上帝的教会只有洗礼与圣餐这两项圣礼,因为仅在它们中可以找到神所设立的记号和赦罪的应许,而补赎礼缺少基督所设立的有形记号,所以它不是圣礼,只是一种有益的做法。尽管路德认同圣餐和受洗是圣礼,但是他批判罗马教廷忽视了其中的神圣应许和领受者的信心,错误地理解和滥用它们。下面我们看看路德对罗马教会宣扬的各项圣礼的分析。
圣餐是圣礼,因为它具备三个要素。《圣经》记载耶稣亲自设立了圣餐,它是基督所立的约,应许所有相信他为他们舍了身体和流了血的人都罪得赦免,这个应许被神子的死印证。同时,基督在饼和酒里加上他的身体和血当作纪念这伟大应许的记号。路德强调,既然圣餐是基督的应许和恩典,举行弥撒就不需要,更不能准备或献上任何行为或功德,而只需要倚靠他的应许,相信他的话是真实的。有了这种信仰,人的内心自然会产生爱,被基督这位仁慈的立约者吸引,变成新造的人。正是因为信心在弥撒中具有重要作用,而母语比拉丁语更有效地激发信徒的信心,所以路德在这里提出用德文来举行弥撒。在后来的改革中,这一主张变成了现实。
正如罗马教会为实施独裁统治筑起了三道围墙一样,他们也在弥撒上设置了三重掳缚:第一,只让平信徒领饼,不让他们领杯;第二,主张变质说,强调神父在弥撒中的作用,宣称神父将饼和酒变成了基督的身体和血;第三,把弥撒当作善工和献祭,认为它是“因功生效的”。
对于第一重掳缚,路德指出,马太、马可和路加都认为基督将整个圣餐交给了他的所有门徒,保罗所传的圣餐也有饼和酒。如果圣餐仅是给神父的,那么,把饼或酒给平信徒都是不对的;如果圣餐也是给平信徒的,那么,饼和杯都应该给他们。既然基督命令大家都要喝这句话不是只对神父说的,那么不给平信徒所渴求的杯就是大不敬和渎神。既然教会肯把圣礼的恩典这个更重要的东西给平信徒,为什么斤斤计较,不肯把圣礼的记号这个更轻微的东西一起给他们呢?
在路德看来,变质说既没有《圣经》根据,也没有理性根据,只是经院哲学发展的产物。在解释经文时,除非有说不通之处,否则应该按照文法和字面意义去理解它,尽量保持其原意。既然福音书的作者清楚明白地说基督拿起饼来擘开,而《使徒行传》和保罗也称饼为饼,那么,人们就应该把饼和酒当作真实的饼和酒。耶稣的话“这是我的身体”即是说“这饼是我的身体”,信徒在饼里同领基督的身体就是说他们吃饼即是同领基督的身体。饼和酒是实在的饼和酒,同时在其中有基督真正的肉和血临在。神性寓于基督里面并不需要使人性变质和使神性包含在人性的偶性中,这两种性质都是完整的,“这人是上帝”和“这上帝是人”都是正确的说法;同样,基督真实的身体和血临在于圣餐之中也不需要使饼和酒变质和使基督包含在饼和酒的偶性中,两者都存在,可以说“这饼是我的身体,这酒是我的血”。路德这里提出的观点后来被人们称作同质说或者圣礼的联合。它既不同于罗马教会所主张的变质说,也不同于他同时代的瑞士改教家所持的圣餐观(譬如主张饼与杯只是象征主的身体和血的象征说),而这是导致他们今后决裂的重要原因。
针对第三重掳缚,路德批判人们混淆弥撒与祈祷、约与祭物、圣餐与善工。在他看来,前者是下降的,是由上帝的应许而来的恩赐,并藉着神父之手赐给人们,它需要人们凭着信仰去领受,而后者是上升的,是由信仰发出,通过神父达到上帝那里,并且需要上帝答复。因此,前者并不需要主持圣餐的神父是虔诚的,他的个人品质和能力并不重要,但是后者一定需要虔诚的神父,因为上帝不听罪人的话,他会藉着恶人降福,但是他决不接受任何恶人的作为。具体而言,弥撒不是由圣餐中的祈祷完成,而只能由信仰完成,当我们有信仰时,我们必然祈祷,行善事;祈祷可以及于多人,而弥撒只能由有信心的人照自己信心的大小领受。弥撒也不是献给上帝的祭,因为弥撒是基督立的约或者人们领受上帝的应许,而献祭是人们奉上。人们通过领圣餐来接受应许和记号,显然这不是做善工,而是接受善。既然如此,谁会愚蠢到把接受应许或约看作是对遗赠者做善工?只要他们相信上帝的应许,就会意识到自己居然得到了本不配得的恩赐,自然会对白白施予怜悯和恩典的上帝充满感激和爱,由此做善工。因此,相信上帝的应许才能行善,而不是相反。因为领圣餐需要的是领受者的信仰,所以,路德严厉抨击罗马教会为罪恶、死者或他人的需要献弥撒。同时,他主张废除弥撒的浮华外表,将它简化为圣餐礼,使信徒专注于它的全部本质,即基督的话语与应许。
因为受洗有上帝向人应许的话“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马可福音》16:16),并以浸入水中为记号,所以,它是圣礼。既然人的称义和得救完全依赖神圣的应许,那么受洗之人必须绝对信靠它,丝毫没有怀疑。如果他没有信心,他就是在指控上帝撒谎,因而会犯大罪。因为人们只要保持或恢复上帝对洗礼所做的应许的信心,罪就一笔勾销,所以洗礼是首要的圣礼,构成了其他圣礼的基础。路德批驳罗马教会在洗礼上本末倒置,忽略使人得救的应许以及对此应许的信仰,却专注于洗礼的记号。不过,鉴于洗礼是如此完美的一件事,路德认为它应该有一个充分的记号,他比较倾向于浸礼,受洗者将身体完全浸入水中,与基督同死同生,摆脱罪性,获得新生。同时,路德认为上帝会将受洗的功效和荣耀赠给婴儿,婴儿藉着把他(她)带来受洗的教会的祈祷而被注入信仰,发生更新,连撒旦都不能摧毁儿童受洗的功效。这一观点构成了路德后来反对作为激进的改革派的重洗派的理论原因。
路德宣称,基督徒只要存在于现世,就要举行受洗和圣餐这两项圣礼,以便完全受洗和获得力量。洗礼是他们的人生的开端,自此一生凭借信仰而活,而圣餐是人生的终结,他们凭借它纪念基督离开尘世,并且效法他。
对于补赎礼,路德在正文中还是将它当作圣礼。与洗礼和圣餐一样,它由上帝的应许和人的信心构成,但是罗马教会总是回避它们,宣扬它由痛悔、认罪和补罪三个环节构成,将基督所赐的赦罪的应许变成了神职人员的特权,利用此圣礼来确立专制统治。路德指出,教廷错误地将痛悔宣传为功德,根本不提信仰,但是痛悔只能来自对上帝的应许的信仰和畏惧。私人认罪虽无《圣经》根据,然而也是可行的,但是给人指定认罪忏悔的神父绝对是错误的,只要私下在弟兄面前悔罪,寻求宽恕,改过自新,罪就可得赦免。路德最痛恨构成赎罪券买卖之理论基础的补罪学说,他说,这种观点主张将补罪放在宣赦之后,以致使人认为无需出于痛悔和信心就可以对上帝补罪,因而补罪本身成了无关紧要、随意敷衍的行为。
对青少年举行的坚振礼只是按手礼,因其没有神圣的应许,也不能救人,因而不是圣礼。
成年人的婚礼也不是圣礼,因为它自古就有,并且不信的人也举行婚礼。罗马教会宣扬它为圣礼是根据武加大版《圣经》中的《以弗所书》五章31-32节“二人成为一体。这是一大圣礼”,但是路德批判他们随意解经,说这里的“圣礼”即希腊文“奥秘”,指圣灵隐藏的智慧,并且保罗的这句话所指的是基督和教会,而不是婚姻。不过,尽管婚礼不是圣礼,但路德并不否认它的重要性,宣称婚姻是神圣命定的生活,要求允许神父自由婚姻。令人瞠目结舌的是,他还大谈性功能障碍,认为它是解除婚约的合理理由之一,说与其使人欲火攻心,发生淫乱,还不如让人自由嫁娶。路德说他憎恶离婚,倒主张重婚,因为他认为基督同意离婚,但只限于淫乱的情况。这可以解释他后来为何支持宗教改革的得力支持者黑森侯爵腓力一世(Philip I)重婚。
按立礼只不过是教会选择为信众服事的传道人的仪式,但是教廷却将它设定为圣礼,实质上是要将平信徒与神职人员分开,使后者比前者的地位高,并且教廷掌握了按立权,所以他们以此来控制下层神职人员和平信徒。路德依据“信徒皆祭司”这个观点指出,基督的信徒都是上帝的儿女,都可以为祭司,神职人员只不过是大家推选出来的牧者,专门传讲福音真道和施行圣礼,因而神职人员与平信徒的区分只是职务上的,并且如果神职人员不称职,平信徒有权革出他们的职务,所以他们并没有任何特权。至于最后一项圣礼即临终膏油礼,路德指出教会确立这项圣礼所凭借的《雅各书》五章中的经文的原意是为病人抹油,祈祷他痊愈,但是这项圣礼是为人临终前举行的,并不希望人能恢复健康,因而膏油礼根本不是圣礼。
总之,路德依据他界定的圣礼的标准考察了圣礼制度,虽然他承认洗礼和圣餐是圣礼,认为其他所谓的圣礼不符合标准,并非真圣礼,但是他并不否认婚礼、补赎、按立等是有用的仪式,认为它们也是神圣的,同样强调信心在这些仪式中的关键作用,反对人们曲解它们,要求人们从信仰出发举行这些仪式。因为罗马教会公认的七项圣礼基本上涵盖了人从出生、青少年到成年直到老年死亡的整个过程以及结婚、做神职人员等重大人生事务,所以,路德对它们的本质的澄清摧毁了罗马教廷借以维护教皇和神职人员的特权和专制统治的理论基础,无疑具有将处于不同人生阶段的俗众和神职人员从罗马教会所设立的枷锁和囹圄中解放出来的功效。
该书出版后的反响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伊拉斯谟阅读了该书之后惊呼“裂缝已经难以弥合”;一些本来对路德抱有好感的人远离了他;罗马教廷指责其渎神,其信徒和支持者严厉抨击和声讨路德,譬如英王亨利八世(Henry Ⅷ)充当急先锋,极力讨好教皇,让人炮制著作抨击路德,由此获得教皇授予的“信仰卫士”的称号。当然,路德这篇从《圣经》和信仰出发,鞭辟入里地批判圣礼制度的著作也赢得了一些理性和公正之士的支持。
在该书结尾,路德指出,他还将出版罗马教廷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书,充分证明他的忠顺,而其中的一本就是包含了基督徒生活的总纲的《论基督徒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