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是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市化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尺度。我国要实现建代化、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城市化也是必由之路。只是鉴于我国国情,我国城市化选择的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道路,所以更准确地表述为“城镇化”。
我国的城镇化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据世界银行统计,1980年世界城镇化率平均为40%,而我国只有19.39%,不到世界水平的一半;2001年,我国城镇化水平达到了37.66%,但仍比世界平均水平低12~14个百分点;即使按“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达到48%,也还与世界平均水平有一定距离,与发达国家的距离还不小。
城镇化进程缓慢、发展滞后,带来了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和阻碍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因素。城镇化滞后的负面效应主要表现在:第一,直接限制了农业的现代化进程;第二,影响产业结构调整和乡镇企业的发展;第三,造成人口结构、资源占用和收入分配结构的不合理。要解决这些问题,推进城镇化是一条必由之路。
我国城镇化的目标是,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48%,2020年达到56%。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要按照市场规律和规模经济的要求,适应产业升级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进程,积极、有序、全面、协调地发展各类城市。要合理发展大城市,大力对中等城市扩容,积极稳妥地发展小城镇,使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等有机联系起来。
五 夯实社保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适应社会主市场机制的各种体制制度也相应建立起来。与此形成强烈对照的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却长期严重缺失,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社会保障甚至与改革开放前相比都有一定距离。近些年来,我国开始逐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但覆盖面有限、力度也不够大。我国社会保障不健全的负面影响,正在越来越突出地显现出来。这次全球金融危机,不仅是对金融、经济的冲击,更是对人们心理、信心的冲击。如果有强有力的社会保障,人们的心理就会安稳一些,对经济恢复的信心就会充分一些;同时,也会减少就业困难、收入预期所引起的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由此可知,社会保障不仅是个人抗御风险的最终机制,也是全社会抗御风险的有效机制。因此,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就成为必须加快的工作。
1.社会保障缺口巨大
社会保障是国家对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受灾害、生活困难等情况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一般由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核心内容,它又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障实际上是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方式,用来保障一部分低收入者的最低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群体的基本生活,同时缩小收入差距,提升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
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社会保障制度具有维持社会稳定、调节经济发展等功能。在经济衰退时期,社会保障通过对失业者、老弱病残者的扶助,增强这部分人的购买力,抑制居民收入减少的趋势,消费需求随之增加,社会总需求也相应扩大,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复苏;在消费需求不足的特殊时期,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也有利于改善居民的心理预期,扩大消费,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当经济高涨而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支出相应缩减,社会保障基金因此增大,减少社会需求的急剧膨胀,最终又会使社会的总需求和总供给达到平衡。因此,社会保障又普遍被认为是社会的“安全网”和“减震器”。
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陆续形成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制度在相当长的时期,对发展国民经济、巩固国家政权、保障人民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即使是在广大的农村,医疗卫生也有一定的保障。改革开放后,城镇逐渐出现了下岗失业,农村的医疗卫生网点也大幅萎缩,社会保障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真空。1984年、1986年,我国开始在国营企业分别实行退休费统筹和待业保险,重启了社会保障。但时间过去了20多年,我国社会保障的缺口依然巨大,远远跟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
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覆盖面不够宽。就城市而言,大量的城市集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和进城农民工仍未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城市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远远不够宽。而在小城镇和广大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大部分地区还是空白。二是社保基金筹措困难,逃缴拖欠保费的现象比较严重。三是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重视不够,力量不强。四是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因为每年新增就业岗位远远满足不了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新增就业者的就业需求。五是随着社会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六是社会保障立法还不够完善,失业、工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经有了相应法规,但医疗、生育、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方面还缺少相应的法规。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不仅狭窄,而且很不合理,就是说,社保覆盖的主要是国家行政、事业部门、国有企业,而其他那些更需要保障的人群、尤其是广大的农民,却很少覆盖。现在,因缺少最低生活保障、看不起病等引发的问题比较突出,社会保障已经到了不能不加快全面建立、逐步完善的地步。
2.加快完善城乡社会保障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确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快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步伐。“十一五”规划加大了社会保障的力度,基本思路是: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方针,在完善现有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加快制度创新,初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全国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体系支撑市场经济运行的“安全网”和“减震器”作用。具体工作包括八个方面:
一是建立相对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避免政出多门,同时积极发展不同层次的各类非政府的社会保障组织,逐步形成富有活力的社会保障运行机制。
二是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完善社会保障监管机制。
三是加快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逐步扩大覆盖面,实行城镇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企业(单位)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设立补充养老保险,劳动者个人根据经济能力和要求自愿参加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四是加快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逐渐扩大实施范围,提高基金的社会化统筹程度,合理确定基金使用的目标。同时,将失业与促进再就业结合起来,将部分失业保险基金转变为就业保险基金,积极促进就业。
五是探索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行医与药分开、医院与医生分开,建立逐级转诊制度。
六是发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慈善事业。继续实施“分类施保”,完善医疗、教育、住房等单项救助政策,并加强对困难群体的综合帮扶。完善最低工资、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金年度增长的调整机制。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福利设施。进一步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继续发挥慈善基金会、红十字会等组织的示范作用,通过税收等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慈善和公益事业。
七是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城乡分头推进、逐步实现城乡并轨的原则,把增强土地的保障能力与发展土地外保障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向农村延伸,向进入城市的农民延伸,逐步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一体化。
八是改善困难家庭和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扩大廉租住房、实行公有住房低租金和旧公房改造等措施,逐步解决生活和居住困难家庭的安居问题;通过适当放宽购房贴息条件、建立租售并举新机制等途径,逐步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3.社保攸关民生和内需
社会保障攸关民生,我们在前边已经一再强调;但还必须指出的是,社会保障与居民消费、扩大内需的关系也极为密切。对此稍作一下历史回顾就清楚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居民来源于福利方面的收入经历了由强劲扩张到持续回落的过程,这种变化对居民消费需求产生了明显不同的影响。从我国保险福利费用增长的变化情况可以发现,城镇居民消费倾向所发生的阶段性变化与社会保险福利费用支出的变化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二者变化趋势基本吻合:1978~1988年,全国保险福利费用总额强劲扩张;1989~1998年,持续回落;1998~2006年,增长缓慢、徘徊不前。
在传统的福利体制被打破,新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完善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对居民消费预期产生了较大影响,限制了边际消费倾向的提高。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一种“低工资,高福利”的分配制度,社会福利由政府统筹统包,城镇居民除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长期消费由政府提供保障以外,其他如食堂、托儿所、浴室、交通补贴等短期消费也基本上由单位负担。此外还有更多的来自实物发放等非货币方面的收入,都构成了城镇居民的当期收入,使居民在工资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能够感受到社会福利方面的收入带来的安全感,生活上没有后顾之忧,城镇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
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来,我国对旧的社会保障制度所进行的较大幅度改革,对居民的消费心理形成了极大的冲击,这些改革提示人们公费福利支出将大幅度减少,个人支出将大幅度增加。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支出预期,迫使居民储蓄意愿增强,消费倾向下降,于是形成了紧缩消费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