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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也算是巧合,否则,胡玉美是见不着朱一为的。
这还得从前几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说起。机缘巧合之下,朱一为撞见了一位女同学被几个地痞流氓吓唬的场景。
于是,他本着不能见死不救的原则,大义凛然地冲了过去。
那些个地痞流氓就好像都是假把式,几个拳头挥舞下,纷纷败北,二话不说,转头全都跑了个干净。
他几乎没费吹灰之力,就把人给救了。
本觉得没什么,很平常的一件事,可人家姑娘感恩戴德,非要缠着他不放。
不是今天送饭,就是明天送点小礼物。他说不要吧,人家一口咬定,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
如果不收,就是阻拦人家思想进步,让其背上忘恩负义的骂名,从而,陷人于不义。
这一番说辞,可谓巧舌如簧,伶牙俐齿,堵的他哑口无言。
迫于无奈,收了几次礼,一来二去,两人就熟悉了。
说来也是巧,他们竟然同是省城高中的学生。一个高一一班,一个高一七班。一个车头,一个吊车尾。
这也难怪朱一为会觉得不认识。
不过,即便是同处一个班级,他也有许多同学不认识的,仅混个眼熟而已。
因为他自来就是一个书呆子,沉迷于学习,无可自拔。
其他的琐事,难能引起他的注意。
如果说,送了几次礼,他收也就收了,事情到此结束,挺好的。
但人家偏偏不同意,隔三差五来找他一回,弄的他恨不得钻进地缝里躲起来。
这没完没了的,谁能受得了。
尤其是他这样一门心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人,更是忍受不了大好时光因无聊琐事而辜负。
这不,他今天下午的课干脆请假不上,提前回家了。
朱一为刚到家门外,对着几个小屁孩喊了那一嗓子,刚巧被胡玉美听见了。
久久未得相见,心里着实想念。所以,她来不及重新梳妆打扮,换了一双鞋子,就着急忙慌地跑了出来。
朱一为刚见到胡玉美的时候,觉得许久没见了,变得完全不认识了。
不仅个子长高了,脸也更好看了。
两颊粉扑扑的,仿若涂上了一层上好的胭脂,眼睛水润润的,好像一汪秋水,荡漾着温柔的水波。
不管低头垂眸,还是抬眼回眸,都各有风情。
除此以外,腰身更纤细了,还有那……处也更鼓了。
想到这里,朱一为的脸上,骤然爬上了一抹云霞。
等听到对方娇娇软软,轻轻柔柔的声音,他的脸颊,更红了。
满宝的视线无意间扫过朱一为脸上的表情,恰好将这一幕看了个正着,差点要笑喷了。
瞧那见色起意的样子,眼睛都快黏人家姑娘身上了,还有,嘴角可疑的是哈喇子么?
哈哈哈,究竟想到什么了不得,竟然流口水了?!
把人家姑娘都瞧的不好意思了。
哎呦,她算是看出来了,她这个可人疼的小侄女,估计已经沦为惹人厌的电灯泡了。
这两人,妥妥的有奸情啊!
这莫不是,抓住了春天的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