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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陕省,照金镇。
一男子长发素袍,临溪而坐。但望去,面白俊秀,青须长眉,铜胚酒樽,敬与溪水。
一女子青纱乌发,斟酒作陪。瞧素眼,唇红齿白,面颊温润,手执素尺,铺纸研墨。
“杯杯酒入喉,心苦似重楼。幸有知己在,岂敢喝上头?”男子倒下一杯玉米须酒,眉头微皱,似遥敬远方。
女子放下墨条,声婉如玉:
“终究还是安稳不下!”
男子目不转睛,遥望东方:
“花椒,怎么这么说?”
“黄巢哥哥心绪不宁,显然是有了心事。”
“哦?那你讲讲呗!”黄巢转头,斜唇而笑。
“知己轻来处,从不问归途。瘦马相予望,伯乐今何如?是汉卿哥哥叫你回去了吧?”
男子听闻,仍然持笑,洒脱躺下,就躺在这污泥之上:
“你可别闹了,内可是我仇人,我死也不回去!”
“黄巢哥哥,你平时最爱干净的!”
“我只是有点儿累,不想动罢了。”
花椒秀眉紧皱,黄巢哥哥超然洒脱,一身本事不说高深莫测,却几乎没有能让他感到心烦的人或事。如今他眉头紧锁,心绪不宁,唯一的解释就是那个男人。
“若是真想回去,花椒陪你便是,汉卿哥哥仁厚,昔日饶了你我二人一命,还给与甚多钱财,若真是有什么不方便的,这恩情,还给他便是了!”
三年前,赵汉卿在坦铁国设立实验室,利用非洲大陆的的丰富矿产,研制出了新式反应金属,可做坦克战车装甲。那时,花椒是赵汉卿手下的雇员,两人互有好感,却为工作所困,未曾戳破。
当时在海外做雇佣兵头子的黄巢接到任务,前去窃取金属资料。黄巢何尝不是个爱国赤子,怎奈父母尽在白皮雇主的胁迫之下,只好违心而去。赵汉卿何等精明,未卜先知一般,用计擒下黄巢。却不想,那群白皮雇主,真的杀害了黄巢的父母,还把人头送到了研究所门口。黄巢听闻,就开始了日日自残绝食,直到被捆上手脚,如同行尸走肉。
后来,赵汉卿率队回国办事,花椒就负责起了照顾黄巢的杂事。一个消沉冷峻,一个美丽单纯,第一面,黄巢就一见钟心,内心起了波澜。朝夕相处,孤男寡女,虽然身份有别,却终究抵不住时间与荷尔蒙,偷尝了禁果......
赵汉卿听闻,滥饮三日,烂醉如泥,虽不甘心,却是最终成全了两人,让两人留了下来,还给了他们不少钱财。只是后来免不了冲突争吵,分道扬镳。
“花椒,柳林镇来信了。”
“嗯!”
“汉卿飞机坠毁,失踪多日,生死未卜。”
花椒心里微微一惊,眼眶顿红,手指不住地颤抖:
“这...不许瞎说!”
“老五说的,应该没错,汉卿应该是遭难了。”
老五,既是赵汉卿的贴身保镖,又是生死兄弟,自从赵黄分道扬镳,就被派来保护二人。
花椒听闻,心里又是一沉,如同针扎,她默默走进屋里,拿出一个香囊。
“这里边装的花椒,路上注意安全。”
“嗯?”
“人这一生只做两件事,一是报恩,一是报仇。有些事,你不说,但我懂你!”
“我让老五留下。”
“五哥能安心吗?”
“可是......”
“放心去吧,你不回来,我不出照金一步,你若死了,我去给你们收尸。”
“好!”
“哥哥再饮一杯吧!”
“我爱你!”
“我也是!”
......
......
刚过九月一,赵汉卿便已能下地走路,面色也渐渐红润,看上去更是比以前俊秀了许多,只是眼神中的忧郁一成不变。
老温头让他留在了这个家里,本来属于老温的木棍儿,现在却是成了他的拐杖。
赵汉卿拄着木棍,穿着老温头的破衣裳,坐在院门口的大青石上,仔细把玩儿,原来这所谓的拐杖只是一根比较粗壮的甘草棍子。
苏三就坐在旁边,光着香嫩的玉足,一边踩着药碾子磨药材,一边叽叽喳喳问个不停。
“大哥哥,阿香是谁呀?”
“大哥哥,你是哪里人啊?”
“你喝的菊花都是我采的哟!你用的药都是我磨的哟!”
赵汉卿微笑着摸摸小姑娘的头发,他并不喜欢多话,但陌生和冰冷终究抗不过日久生情。
小姑娘生的很是不错,绝对算的上国色天香,清纯可人。年轻的气息和体香,不断地在他心里挠啊挠,赵汉卿就算是个和尚,也该是动了凡心。
只是现在他内心更多的是焦躁和茫然------是啊,自己从哪儿来?阿香又是谁?自己身上又发生了什么?最最重要的,他想知道自己到底叫什么。
小姑娘此时仿佛已经读懂了赵汉卿内心的情绪,乖乖的从屋里端来一杯菊花茶。
“大哥哥,还是一点也没有想起来吗?”
“没有。”
“哦...这样啊!那...那我也不能总是叫你大哥哥呀,你总是会有名字的啊!”
赵汉卿取出胸口的项链,冷眼瞧看着:
“随你便吧,我现在这样,名字,倒像是一种奢求。”
“可是......”
“也许我还真的是个坏人呢,要不然怎么会受了伤,差点儿死掉,你不怕嘛?”
“不可能,大哥哥你是个好人,要不我就先叫你三哥?”
“哦?”此时赵汉卿来了兴趣,“为什么是三哥呢?”
小姑娘挺起刚刚发育小胸脯嘿嘿一笑,说:“嘿嘿!因为我有好几个哥哥,估算年龄,你应该是我三哥啦!”
“好几个?”
“是啊!以前你病重,也没来得及说,我大哥叫马明义,二哥曹达华,三哥,不对现在是四哥叫周星星,五哥六哥叫北风和北方,我现在才排小七呢!”
“哦?怎么你们的姓氏各不相同,你的爷爷姓温,你姓苏呢?”
小姑娘听了面容有些苦涩,说道:“爷爷没有娶妻生子,我们也都是孤儿。他们是爷爷战友的后代,天灾人祸,世事无常,爷爷收养了他们。至于我自己......”
小丫头眼眶一红,泪花在眼角打转,“至于我自己,我也是爷爷从沙河边儿上捡来的,十几年前捡到我的时候,脖子上的吊坠写着两个字,苏三,所以我......”
小姑娘偷偷抹了把眼泪,拿出自己黄玉吊坠嫣然一笑,眼睛弯的像月牙儿:“没事,都过去了,我早就习惯了!”
好一段惨痛的过去,好一个坚强的姑娘!
赵汉卿不由自主地揉了揉小丫头的香发,不经意碰到了她的耳垂。处子的耳垂是未经人事的小姑娘最不得触碰的禁区之一。小姑娘身子微微一颤,仿佛通电一般,酥酥麻麻,脸色羞红,抬起头。
两个人的眼神在空中相遇,一个柔情似水,一个忧郁温存。情不知所起,亦不知所终,两个最熟悉的陌生人,在这一瞬间就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一种纯净的情愫莫名涌上了各自的心头。周围的温度越来越高,两个人越靠越近,渐渐闭上了眼睛,呼吸加快......
“呃......”苏三从恍惚中惊醒,两人迅速分开,小姑娘脸红心跳,娇艳欲滴,咬咬嘴唇,“哥哥们今天可能都回...回来,药交会。”
“他...他们都是卖药材的吗?赵汉卿不知所措,有些内疚,擦了擦额头的汗珠。
“不是不是,我们哪有那么多钱倒腾药材啊?”小丫头整理下情绪道:“我大哥是走江湖卖杂耍的,五哥六哥都是学生,平时捡捡破烂儿。他们都要去赶场子,顺便好好的赚上一笔,运气好的话一天能赚100块钱呢!还有我二哥四哥都是巡查员,到时候应该也会过去维持治安。”
“到时候你和老爷子去不去?”
“当然去啊,去年,就是15年的新政策,上边允许小商小贩摆地摊了。最近我们存了好多药材,估计能卖一千多块呢!你呢,三哥,你去不去?”
“我......”
赵汉卿刚想开口,只听一道洪亮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你也去吧,见见世面,”只见胡同拐角走来一人,来人是个一米九出头的粗衣汉子,面相忠厚,青须短发,身材挺拔,肌肉匀称,步伐稳健,走路带风,一看就是个练家子。
“呀!大哥你回来了!”此时的苏三又化作了一只欢快的小兔子,蹦蹦跳跳地朝着来人跑去,一下子就扑到这个壮汉的怀里。
“你好,喃叫马明义,是这个家里滴大哥。”马明义声如响雷,却是朴实友善,他把小丫头放下,说到:
“喃听老爷子说咧,他们从沙河堤上捡滴你......既然现在你入哩这个家咧,那么你现在揍是这个家里滴老三了昂。”马明义喝了瓢凉水,随手拿了个马扎坐下。
“大哥!”
赵汉卿顺口一声,却让马明义极为受用。
“嗯,行老昂,小伙子不赖昂,身板子挺硬昂。喃虽然揍是个走江湖卖把式滴糙汉子,但是久病成良医,看滴出来你现在恢复滴这样还不赖尼,等过几天,到时候咱们一块去药交会上走走去,顺便儿也赚点儿零花,补贴家用。”
家庭的认同感让赵汉卿心里一暖,他放下木棍,从青石头上跳下来活动活动筋骨,说道: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