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擦拭着没干的酒碗,门外站了个年轻小伙,不高不矮。气质也可以。
我戳了戳旁边的清君澈。清君澈也看到了。
他跟我解释说:“一般来的人其实也不一定是真的打算把东西放下的。所以当他们在门外踌躇的时候,我们万万不能去打扰。”
“这样吗?那是为什么呢?”我很好奇,难道不是来的人都已经准备放下了吗?竟然还在踌躇的话,那为什么还要来呢?!”
清君澈跟我解释说:“不要问那么多,他如果进来就代表着他已经真的打算放下了,如果他在外面踌躇不进来的话,那就他们会想清楚,放进来或回去,他们心里都会有个底!”
我还想问他什么!门外的那个人已经进来了!是一个小伙,看着年纪不大!他手里老规矩一般,抱着一坛酒!而我看到了,在他腰上有一个钥匙扣,是粉红色的HelloKitty,我不知道他接下来会有怎样的反应。我也没敢问,只能陪着笑脸!
那小哥说:“我要丢东西,麻烦了!”
我和清君澈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连忙把他带去了隔壁的酒间。
他拿起我放在桌面的酒和酒碗。把我们的酒碗都满杯了,然后让我们喝,他说:“我们都喝了他再说!”
我和清君澈对视看了一眼,一咕噜的就喝了进去,酒很烈,而小哥也很爽朗。
他把那个钥匙扣拿了出来。很粉很嫩,不像是他会用的东西,他把HelloKitty扣了出来。
我笑了,感觉他好像欲言又止,不禁开口逗他:“都进来了,怎么不说?!?有什么想放下又放不下吗?”
他也笑了,眼眶有湿意:“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清君澈叹了一口气:“没什么是不知道怎么说的,你犹豫是说明你不想放弃,你走吧,等到你真的彻底放下再走吧!”
小哥听到他说的话,愣了愣,他说:“难道这里不是说过去吗?我觉得我并不是放不下,只是我心里还憋了一口气,我觉得如果我当时再勇敢一点,那是不是我们的结果也就不会这样?”
清君澈笑了:“如果你还想着如果,那你就不会来到这里了。”
“或许你不是不知道怎么说?也不是憋了一口气,只是你想说的话,怕我们会不赞同吧!”
小哥面色犹豫,他说:“你说对了,我想说的事情,可能你们不会赞同!”
“就连我自己,我竟然也觉得有一可耻,这到底是为什么?”
我拿起旁边的酒碗,满了一碗给他说:“说吧,没有关系,我们都是来听故事的,我们听过许多故事,故事对于我们来说,没有好坏,其实你所想的不赞同,可能只是你的不勇敢,我知道你在门外的那刻,你就已经想说了,你想放下,但是你为什么放不下呢?!”
小哥叹了口气:“那我说了,我说了以后你们千万不要用异类的眼神看我,我怕我会受不了!”
清君澈温和的笑了:“不会,我们不会,这是我们的规矩!”
小哥拿起酒碗,捧在怀里:“我叫程辞,他叫池程。我们在大学里面遇见,他是学生会会长,而我刚进学生会。其实说实话,我们应该八竿子都打不着。”
但是好巧啊,那天他去打水,我撞翻了他,我俩一起摔在了地上,他骨折了。我们就这样扯上了关系。
也是那一天,我送他去医务室,偶然看见,他似乎也有他的难言之隐,他骨折在左脚,所以脚后跟要用来固定。
我清楚地看到他,他左脚的小指是没有的,我对他产生了兴趣,就是因为一个左脚的小指。
我不知道他遭受了什么。他背对着我,他没有看到我的表情。他也以为他掩饰的很好,我没有发现,也许,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从那一天开始,我对他上心了许多,对他婆婆妈妈的。
好巧不巧,我们在下学期分到了同一个宿舍。我是大一的,他是大三的,他学环境工程,我学金融。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分配到了一个宿舍。因为那次骨折的事情,我们比其他俩个舍友要熟一点。其余俩个舍友是学计算机的。
我在那一刻觉得学校的分配是真的随机。太随机了。我吐槽了很久。
然后就是一个宿舍的故事了。另外两个舍友在外面有房子。压根不回来睡。就是回来,都是深更半夜了。第二天一早就出去。
很神奇的一件事是,我和池程,他不喜欢抽烟喝酒,我也不喜欢。他特别爱整洁,可是我经常乱糟糟的。他总是帮我收拾。
而后,还有更戏剧化的。我和池程喜欢了同一个女生。但是女生嫌弃我们啊,她先是嫌弃池程家里落魄,又嫌弃我说话不经大脑。
唉,总之第一次喜欢一个女生就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尼说岂不凄惨,就这样,我们大学他剩下的一年,我剩下的三年我们都没有谈恋爱。我就和他像是哥们一样。度过了剩下的日子。
最后,他毕业了!然后我和他也没有再联系了。
一方面是我忙着学业,还有一方面就是他初入职场,干的十分拼命,压根没有时间来理我。
就是这样,我们有两年没见了。我毕了业以后,我去了他们公司。其实也好说,我爸还算是暴发户一样。不差钱,给我塞进个公司也还行。
所以,我投简历只投了他们这一家。面试官是池程。
怎么说呢,这关系有点微妙,他已经是项目部经理了,他来面试我,也是特意的。
我当时不知道自己抱着怎样的心态。我只知道我见他的第一面,我的呼吸都停止了,心跳加速。
想来,一定是他和我同宿舍一年,给我早上打水,中午打饭,晚上通宵的感情吧。我当时就这么安慰自己。
我如愿进了公司,公司对我挺好的(基本都知道我是关系户),我也知道,池程的工作也挺辛苦的。但是,他办起事来特别快狠准。
我们也像大学一样,关系越来越好了,甚至,我们还一起租了房子,同居。
知道吧,我和池程住的时候,我才知道他的脚是怎么回事。他爸是强娶他妈的。所以关系不和睦。最后发展在他妈当着他爸爸的面出轨了。
最后闹离婚,后来他被判给了他父亲。他父亲便对我撒气,就是最狠的一次。他父亲把他脚给砸了,砸了个稀巴烂。
去了医院不得已,只能舍弃他的小指。
所以他说,他想找一个普通的人相爱结婚,生个小孩,对那个小孩特别好。
我后来见到他真的谈了女朋友了,我才发现我对他是什么情感。
那天他回了家,我把他逼到角落,告诉他,我的感情。他毫不犹豫把我推开了。
他说我恶心,我买了个HelloKitty给他,我跟他说,如果你不喜欢大街上的眼神,那我可以去变性,或者我从此女装。
他还是说我恶心,过了几天,我以为我和他还是能像往常一样的。
可他,没声没响搬走了。我才发现,原来,不是所有喜欢都能跨越世俗。
他搬走的时候落下了一个笔记本,里面说,他也对我有那方面的意思,但是他不想违背他自己从小的目标。
所以,他不要我了……好了,我说完了。”小哥把他的事简短的说了出来。
然后就闷头喝酒。
我问:“那你们现在呢?”
程辞说:“我不想他难办,我已经递了辞呈。明天,我就要云游四海了。反正我爹是暴发户。”
我倒吸一口气:“好一个暴发户。”
他留下Hello Kitty钥匙扣,就走了,他说他带来的那一坛酒就叫“辞呈”吧!
我忽然觉得,他这样也挺好,不必最终败给世俗。
最终的程辞还是谢了池程递辞呈。造化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