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话,金发美女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奇怪的表情,就好像看见有人从精神病院里翻墙出来一样,而且旁边就是开着的门。同时,她的手也不漏痕迹地往机械扳手的方向挪了挪。
林施可不想那东西和自己发生直接接触,连忙解释道:“我没疯!未来人类已经研制成功时光机了,我是特意穿越来回完成任务的!”
“人类都快死绝种了,哪还有什么未来?”显然他并不相信林施的话。
“当然有了!我就是为此回来的。你听我慢慢给你编,呃...不对,是解释。”林施再回想了一遍原剧情,整理整理思路,开口继续说道:“病毒是从三年前爆发的,原本被当作是治疗癌症的手段。因为某种未知原因,变得具有强烈的传染性和致死性。而侥幸未死的感染者都变异成了怪物,也就是今天追杀我们的夜魔,没错吧。”
“能说些我不知道的吗?”金发美女握紧了手边的扳手,打定了主意。只要眼前这个疯子有什么异常举动,就给他来一下狠的,不会动的疯子才是好疯子。
“你听我说完。这场灾难其实很快就会结束了。病毒学家罗伯特.奈维尔博士一直躲在纽约研究夜魔病毒的疫苗。过不了多久,他就可以成功。到时候,所有的夜魔都可以再次变回人类。”
“疫苗?那鬼东西能有疫苗?那些怪物只会把看到的一切生命都吞下肚,哪怕是它的同类,它的亲人。它们就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这些话又一次勾起了她的回忆,三年前发生的一幕幕惨剧在她眼前挥之不去,这让她下意识否认。
“当然有了。任何病毒都会有抗体。而夜魔病毒的抗体就是你们这种不受感染的人类。”林施放缓了语气,娓娓道来。
“而我的任务就是回来现在,找到罗伯特博士并帮助他完成疫苗。”
“所以,就像......终结者一样?”
感谢《终结者》,感谢施瓦辛格,感谢詹姆斯.卡梅隆。林施心中由衷地感谢他们,若没有这个家喻户晓的科幻电影系列,恐怕没人会相信什么从未来穿越回来,拯救世界的胡话。
没办法,这也是林施急中生智刚刚想出来的,经不起细思推敲。与其编一个注定被拆穿的谎言,还不如用一个更离奇的“真相”来代替,反正她也找不到时光机。于是,林施心安理得地换上了一个未来战士的皮肤。
金发美女还是对他所说的一切将信将疑,每没人会相信一个刚刚才认识的人,尤其是这个人还说他从未来回来的。不过经过这一番解释,她还是放下了大半的戒心,毕竟人都可能变成茹毛饮血的怪物,那穿越个时空什么的也完全是可能的。
在随后的交流中,林施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杰西卡。她自称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病毒大面积传播,人类开始变异之后就找到这个酒窖躲了起来。生活物资都是从附近的超市和仓库里刨出来的,平日里只在白天活动也算安全,刚才要不是为了救林施耽搁了时间,天黑之前她就应该回到这里猫起来。
听到这里,林施想起了什么,赶忙追问道:“你刚才在车上说,夜魔最喜欢的食物就是夜魔。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字面意思。那些怪物最喜欢吃的就是自己同类的肉。哪怕有成堆的兽肉放在一边,它们也会为了一具夜魔的尸体杀个你死我活。就像昨天晚上一样,和继续追在车屁股后面吃灰相比,猎杀同类对它们的诱惑更大,尤其是它们分属于不同的族群。”杰西卡解释道。
林施继续追问道:“那你后来为什么要关灯?也是和夜魔的习性有关?”
“没错,那些怪物长期只在黑暗中活动,对任何光源都敏感无比。如果继续开灯的话,迟早又会有别的夜魔被吸引,然后追上来。想要彻底摆脱它们就必须掐灭所有光亮。你从未来穿越回来,连这都不知道?”杰西卡的眼神中又充满了狐疑。
林施脸不红心不跳地撒谎道:“在我们那个时代,这些鬼东西早就消失了。能留下的文献资料少之又少,不清楚这些很正常啊。”
杰西卡微微点头,像是接受了这种说法。随后开口问道:“那最基本的信息你应该知道吧?”
“当然,夜魔畏惧阳光,只在夜晚行动。具有一定的智力,懂得团队狩猎和设置陷阱。”这些都是电影中夜魔的表现,想来也不应该有太大的差别。
杰西卡满意的点了点头:“一点没错。而且夜魔的嗅觉是最灵敏不过的,哪怕隔了两个街区也能从空气中嗅出一丝血腥味来。”杰西卡顿了顿,略微思索之后,继续说道:“至于你说它们会制作陷阱,这我还从没看到过。”
两人这样的一问一答间,时间很快来到了后半夜。杰西卡因为之前那段危险驾驶所耗费的精力过大,支撑不住,很快倒在杂物堆上沉沉睡去。而林施却躺在靠垫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虽然经过长时间反复的劝说和不要脸的纠缠,杰西卡不胜其烦,已经答应林施明天和他一起前往纽约,去找一找那个做疫苗的罗伯特上校,但林施的心情却沉重依旧。
经过了长时间惊心动魄地追逐和逃跑之后,他的身体已经十分疲倦了。但精神却亢奋依旧。特别是在突然安静的环境之下,林施脑子缓过来之后仍有些不敢相信,自己今早还呆在家里,晚上就到这里:一个时刻都在和夜魔斗智斗勇的电影世界。这种如同梦幻般地经历让他不敢入睡,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醒来是希望看到安全而枯燥的地球还是危险而充满机遇的无限世界。
怀着这种复杂的感情,林施最后还是忍不住在垫子上进入了梦乡,只是手中仍然紧紧攥着那把格洛克19。
没过多久,一阵嘈杂的铃声就将二人吵醒,这是杰西卡为了能够准确掌握夜魔的出没时间,放在安全屋内的闹钟。虽然在密室中看不见,想必外面也已经天光大亮了。
林施翻身从垫子上坐了起来,睡眼惺忪地揉了揉眼睛,然后随手把夹在坐垫中的零件扔了出去。有这东西在,难怪晚上怎么都睡不踏实。
零件翻滚着撞在了装满罐头的箱子上,发出一声闷响。旁边的杰西卡无意识地抽动了两下,然后翻了个身继续睡下去。
林施顿时感到有些无语。“大姐你都在末日里活了三年,一点警惕心都没有的吗?要是夜魔找了进来,恐怕你被啃得只剩骨头了。”
伸手把杰西卡摇醒之后,林施撕开了两袋压缩饼干的包装,配上矿泉水就是他们的早餐了。借着冷光灯的幽幽灯光,两人很快便吃完了手中的早餐。然后相互看了看之后都不约而同地开始收拾东西,打算踏上前往纽约的旅途。
他们的动作很快,期间也没有多说一句话。该说的昨晚都说完了,今天只要能赶到纽约就算达成了目标。这座城市距离纽约只有160公里,要是交通便利的话,三个小时之内就能赶到。考虑到公路早已因无人维护而废弃,只能从小路出发,最迟下午也能赶到纽约市内。
两人轻装简行,很快就从消防通道回到了地面上。推开厚重的防盗门,阳光懒洋洋地洒了进来。
走出去,可以看见清晨的城市宁静而优美,无人的深巷中绿草如茵,大街上繁花似锦,不时有小动物从其中路过,还会停下来嗅一嗅花香。在晨曦的映照下,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美好。
林施情不自禁地深吸了一口气,想感受一下早晨那清新的空气。酒窖里呆久了,虽然安全得到了保证,空气可糟透了。然后,他就被扑鼻而来的血腥味弄得差点当场窒息。
在这一瞬间,林施好像真的嗅到了死亡的味道,在满腔的浓郁血腥气息中夹杂着一种腐败凋零的味道,恐怕只有堆积如山的尸体、溢满江河的鲜血才能挥发出这样的味道。
在他弯下腰连连咳嗽的时候,耳边传来的是杰西卡幸灾乐祸的声音。
“拜托,昨晚不知道有多少夜魔死在附近,它们流的血都可以淹没脚背了。你还敢在这里深呼吸?穿越时空也会影响智商的吗?”
林施忙不迭改用嘴来呼吸,才终于习惯了那无处不在的气味,转头问道:“那为什么一点痕迹都没有?”
“当然是被活下来的夜魔给清理掉了。别忘了,鲜血和尸体就是它们最钟爱的食物和饮料。带回巢穴还可以慢慢磨牙,要不然它们白天干什么呀?”杰西卡头也不抬地回应道,她正忙着检查车辆的情况。
无所事事的林施只能转到车后,打开后备箱,把不多的装备一股脑地扔进去。动手的同时他也在趁机打量这台昨晚带着他们逃出生天的吉普车。
眼前的吉普相较于普通版本,做了天翻地覆的改装。除了驾驶位以外的三面车门全都被焊的死死的,用的手艺再粗糙不过了,现在都能看到焊枪在车门上留下的深深凹痕。而车顶和车尾上都拉起了密密麻麻的铁丝网,而铁丝网中遍布的尖刺上还残留着深褐色的血迹。
“为什么要在车身上装那么多的铁丝作的防护网?这有什么用?”林施好奇的问道。
“因为夜魔的爪子能够轻易撕开铁皮,如果没有那层铁丝网,扑到车上的夜魔就可以直接用爪子刺穿车皮,把自己固定在车上,到时候,就不是三五只的数量了。你还有什么问题吗?为什么先生?”杰西卡早已坐到了驾驶位上,没好气地看着林施。
你永远也搞不清楚女人为什么生气,而且绝对不要问她们为什么生气。谨遵着这个至高无上的生存法则,林施赶忙一头翻进了车里。还没等他坐稳,杰西卡就已经发动了吉普,朝着城外的方向一骑绝尘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