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是信息爆炸的世纪,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普及,全世界被连通了起来。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公众人物自我保护的最好方式就是公开应该公开的信息,减少各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误解和虚假新闻。国家出资企业的管理者作为公共企业的管理人,管理着归属于全体人民的资产,其一举一动必然受到社会的关注。要在社会公众及媒体的密切关注下游刃有余地进行活动,最简单有效的方式就是及时公开各类信息(个人生活和隐私信息除外),让自己的经营管理行为和自己的福利待遇等信息曝光于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之下,接受来自外部的社会性评价。通过信息的公布和反馈评价的接受,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既维护了人民当家做主主人翁的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政府和管理者本身利益,减少了管理和沟通成本。
一、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任免和薪酬等信息应及时公开
长期以来,部分媒体炒作少数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个别违法行为,使得人们对企业管理者存在一些偏见。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国企管理者的薪酬和任免往往成为争议炒作的话题。从整体上看,少数违规现象的确存在,但是不能以偏概全。要避免这种现象,必须及时公开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相关信息,如任免、薪酬水平、经营决策和投融资活动等,用一种朴实的方式第一时间将真实的信息传播出去,避免部分媒体的无端炒作。这样既可以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也可以保护企业管理者的各项权益。
1.国家出资企业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全面公开信息的必要性
国家出资企业,特别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其中国有资产所占出资份额较大,这类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公共企业”。国家出资机构从名义上履行出资人职能,但是实质上这部分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人民,投入企业的国有资产是全社会的财富。所以,对于这部分资产的所有信息,广大人民都应该有知情权。
全面赋予广大民众知情权,不仅仅局限于公开企业的运营信息、财务信息,更重要的是将企业管理者的任免和薪酬信息公布于众,接受各方面的质询和监督。因为,对于企业而言,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不仅表现在资产总额和财务状况等短期数据上,更体现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力。这种持续发展力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就是人力资本,管理者的选择尤为重要。一个优秀的管理者不仅可以将不良的企业带出困境,而且可以将一个优良的企业带入更快的发展道路中去。因此,民众自然而然由关注企业进一步到关注企业管理者。
市场经济条件下薪酬体制不断改革,企业管理者的薪酬水平也不断提升,国家出资企业本身应立足于为民服务的角色,不应该制定过高的薪酬水平,否则会拉大社会的收入水平差距,引发社会矛盾。规范和公开薪酬标准是平息社会矛盾的一个有效办法,既可以保护国有资产,也可以保护管理者本身。通过这种公开可以让管理者放开约束去管理经营企业,不再被不必要的外界舆论所干扰,影响其决策和行动。
2.及时准确的公布信息是企业和出资机构的基本职能之一
人民委托政府,政府委托相关出资机构,出资机构委托企业管理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这条特殊的委托代理链条产生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广大人民根本无法亲身知道所有重要真实的信息。企业和出资机构处于委托代理链条的下端,是信息的优先获得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公布信息,这是“委托代理契约”成立的前提之一,也是其对所有者尽职负责的表现之一。
管理者活动于企业中,经营活动决策、投融资决策等都在企业中进行,所以,企业公开信息最具有权威性和及时性;任免管理者和制定薪酬制度的权力在国家出资机构,出资机构在确定选择范围、制定选择标准、比较参选对象、最终选定人员时,或是在制定薪酬标准和具体实施时,应该同时向外界公开,接受公众的质询。只有企业和出资机构才有能力实现信息的及时公开,也只有其及时公开信息才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社会矛盾,才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更好地开展。
二、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必须接受来自外部的质询和评价
绩效考核是国家出资机构给予管理者工作的一种评定,但是作为国家出资企业的管理者,如果仅仅接受来自出资机构的考核或内部董事会的考核是不够的。社会的反馈评价作为对其工作评定的一个重要部分,管理者必须重视。管理者应努力开辟各种途径接受来自外部的质询和评价,同时在工作中客观理性地消化这些质询和评价。
1.定期接受外部的质询和评价是管理者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信息公开可以使公众在第一时间获得企业的运营动态,但是仅仅公开信息并不能达到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质询和评价是社会公众对企业活动的反馈,定期接受来自外界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质询和评价也是必要的,是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责任和义务。
社会公众的质询和评价是从第三方角度出发进行的全面反馈,具有连续性和客观性。企业的运营不是朝夕之事,企业的发展不是短期的工作。因此,公众对国家出资企业的关注也不是某一个时点或某一些时段的事情,而是一个持续和不断深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企业的管理者,不能仅仅是做好信息的披露工作,或是在出现某些重大事件的时候才接受公众的质询,而是必须定期或连续地接受来自社会公众的质询和评价,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警示管理者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为,防微杜渐,减少管理者作为权力中心人物,出现以权谋私或内部人控制下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同时,定期接受外部的质询和评价,可以更好地帮助管理者做好决策工作,特别是随着企业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外部经济环境变化越来越快,可能会出现由于管理者能力的局限或者由于信息的不充分而导致的决策失误,这个时候通过质询和评价可以帮助管理者改正不正确的决策,更好地开展工作。最后,从人民的权利角度来看,随着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加速,知情权作为一个基本权利的赋予将引发人民对更多权利的重视,如发言权和表达权,还有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权利。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应该维护人民的这些权利,而作为国家出资企业的管理者,其更应该配合人民行使这些权利。这种配合主要表现为积极地回应来自社会的各种质询和评价,合理有选择地采纳公众意见。通过回应帮助公众答疑解惑,尊重公众作为所有者的各项权利,使之更好地了解企业和参与企业管理。
2.管理者应该主动创造接受质询和评价的条件
定期接受外部的质询和评价是管理者的责任和义务,要将这种责任义务落实到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去,要求管理者主动创造条件,努力使公众可以更加简单便捷地进行质询和评价,帮助社会公众行权。
首先,为了避免质询和评价形式化,应该把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在企业内部制定出完整的信息反馈制度。如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负责接受外部反馈的机构或人员,人员工资的来源、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奖惩等。这项工作应该由企业高层管理者全权负责。其次,创造条件方便群众进行质询和评价。从方式的选择上看,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企业和公众可以利用的媒介越来越多,最方便的方法是通过网络,如公司网站开辟专门的社会评价专区和答疑专区,或通过公开邮箱,鼓励公众发送邮件进行评价。鉴于一些公众的知识文化水平的限制,可以保留电话留言的方式,或继续保留邮件反馈的方式。最后,管理者应该通过各种场合进行表态鼓励公众进行质询和评价。长期以来中国的官本位现象和国企高管的准行政官员身份,使得社会公众往往对企业的高管有一定的畏惧感,害怕反馈或评价会产生不利于自己或家人的后果。因此,管理者可以通过网站留言的方式,或是通过公共媒体如接受电视采访、广播采访的方式,鼓励广大公众进行反馈评价,鼓励人民参与企业管理,进行建言献策。同时,对那些产生积极反馈效果的群众应该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3.管理者应该客观和理性地回应各种质询和评价
积极地公布信息,接受来自外部的质询和评价,这是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应尽的义务之一。但是,在回应这些质询和评价时,管理者必须兼顾全局、企业和个人利益,理性和冷静地接受和回应。
首先,社会性评价是对管理者管理工作的另一种打分。应该说,社会公众对管理者的评价往往是对国家出资企业经营状况的一种间接打分。所以,要充分分析公众满意和不满意的根源,尽可能让企业的发展和社会对企业的发展期望一致起来,减少国资管理机构的工作压力和政府的工作压力。
其次,社会性评价是对企业管理者行为的一种反馈,但是不具有绝对的公正客观性和决定权。对于企业的决策者而言,其在管理决策过程中,往往需要考虑很多因素,这些因素部分是可以通过信息披露进行公开的,部分可能关系到国家安全或企业经济利益,并不能对外进行公布。这种情况下,社会群众并不了解所有的信息,可能会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而引起对管理者行为的不利评价,管理者必须理性客观地对待这些评价,既要在一定范围内积极地回应和充分地解释,也必须恪守信息安全的原则,保证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不受侵犯。这时候,管理者必须接受压力下工作的现实。
最后,从个人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企业管理者应该积极应对和利用社会性评价,为自己的发展创造条件。社会性评价往往是经理人市场影响个人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人力资源市场,特别是经理人市场逐步成熟,社会对一个管理者的评价往往会影响市场中其他雇主对管理者能力和品质的判断,形成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所以,管理者应该充分地重视社会性评价,特别是随着岗位变动的频繁化,管理者应积极地利用社会评价为自己的未来发展创造条件。当然,要想得到好的社会性评价,基本前提就是管理者自身的廉洁奉公,能够管理好企业,管理好属于人民的这部分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