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我们一旦进入聊天室,就会碰到各式各样的人,同样会有如同现实流氓的网络流氓。他们不顾及他人感受,或是出言不逊,甚至粗言秽语,或是在他人不理会的情况下不断发出干扰信息或信件,又或是传送一些他人不愿接受的不健康的图片……
我们很多人对此感到气愤,却又很无奈,但我们至少要清楚这同样是对我们的一种侵害,是一种人身攻击,我们同样要采取自我保护的措施。
(1)不要进入人员太杂的聊天室,选择以学生为主的聊天社区。
(2)遇到任何令人感到不舒服的信件或信息,千万不要回应,并立刻告诉父母。
(3)进入聊天室与人聊天时,遭受陌生人言语暴力的侵害,千万不要与之对骂,那样会正合他意。可以把他列入黑名单或者退出聊天室,保持不与无聊、无耻之人一般见识的平和心态,不让网络流氓得逞。
(4)收到内容不宜的骚扰信件,告知父母,并把该地址存入拒收邮件地址列表。
(5)遵守网络基本礼节,不要出言不逊或做出任何伤害他人的事,做个网络好公民。这要从小做起,为创造我们的网络净土努力。
上网除了上述的危险之外,还有一种危险是来自自身的,那就是上网成瘾。大家可能没有意识到,上网也能得病。那是一种患病人数日益增多的新病症——上网成瘾症。
那是因为上网过多,恋网上瘾或过度沉溺于网上交往,从而影响到身心健康的疾病。据悉,在全球网民人数达2亿时,其中竟有1140万人不同程度地患有上网成瘾症。中国科技大学校园网Love版上一篇题为《虚无的恋情》的文章写道:“那时我整天泡在网吧里,像吃了鸦片一样,极上瘾,午饭都省了,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神经衰弱了。”
恋网成瘾会导致情绪低落、生物钟紊乱、思维迟缓、孤独感增强,严重的会产生一些自己伤害自己的行为。上网时间长的同学有时会发现自己浑身无力、两眼发直、反应迟钝、生活不规律、茶饭不思等。这就是上网成瘾的一些征兆,应该有所警惕。
引人注意的是,一些犯罪分子为了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往往用年轻漂亮的“女网友”作为饵料,引诱花心男子自投罗网。
辽宁抚顺警方披露的一起网络犯罪中,一个不满14岁的女孩竟然身陷其中,老道地运用色情手段勾引男学生,多次与团伙其他成员联合实施“赚钱计划”。
“色情敲诈”团伙的头目是24岁的洪相飞,紫霜则是整个团伙中年龄最小的一个。虽然还没过14岁生日,在重点中学读初一的紫霜却显得很成熟,并且取了一个“迷人女孩”的网名。
2002年4月12日下午1点多,紫霜上网开始“作口”。不一会儿,“迷人女孩”就勾住了抚顺市一个19岁的中学生,相约晚上8点在一家网吧见面。
当晚,洪相飞等人来到网吧,看到紫霜正在和一个男学生边聊边上网,于是按照预定计划开始行动。他们上前拦住出来打电话的男孩:“我妹妹这么小,你怎么还敢欺负她?我都看到你动手了……你是公了,还是私了?不拿钱,就送你去公安机关。”
男孩稍有迟疑,洪相飞便大打出手。迫于对方的淫威,男孩不得不答应回家拿钱。
凌晨,洪相飞等人到男孩家取钱时,被得知消息的警方一网打尽。
除了骗钱之外,骗色是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实施的另一种常见的传统犯罪方式。当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迷恋“网上交友”时,心怀叵测者的贪婪目光也同样在网上搜寻着“猎物”,“网上色狼”的爪子伸向了一个又一个天真的女青年。
网上交往对青少年人格形成也有一定的消极影响。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双重或多重人格成分,这是社会化的结果,属于正常现象,但若发展过度,则有可能引起人格分裂。从网上交往来看,有些青少年平时很内向,但在网上却异常积极活跃,下网后往往又变得更加孤独内向,这种“两极化”不利于健康人格的形成。过多的网上交往的另一种结果是,使得现实生活中的交往技能和本来的性格弱化。
警惕网络疾病,注意身心健康,我们要做到下列几点。
(1)上网时间一定不能过长。无论是查找资料还是与人聊天,一定要限制时间或定时休息。对中学生来说,连续上网不能超过2小时。
(2)给自己制订一个上网的时间计划,上网次数不要多,时间不要太长,并让父母监督自己。
(3)无论是多么吸引人的内容,一定要抵住诱惑,留到下一个上网时间段完成。这样不但能锻炼自己的自我控制能力,也能避免上网成瘾。
(4)假如发现自己出现一些上网成瘾的征兆,要及时减少上网时间甚至停止上网,直至征兆减轻。
(5)发现自己上网成瘾的症状较重,要及时告知父母,并与学校的心理咨询老师联系。多与他人沟通,把精力转移到其他有益的活动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