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是开放的,但网上交往又是平等、自由和虚拟的。于是,一些不法分子或别有用心的人乘虚而入,利用虚拟掩护,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另外,因为网络是开放的、自由的,使得网上的非正当行为得不到有效管理。
所以,有没有危险只能依靠自己的判断力。青少年交往经验不足,进入缺少成年人保护的网络环境后容易遭受侵害,正如美国一名罪犯在法庭上承认的:“对没有成年人监护的青少年来说,互联网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方。”
2002年2月24日晚上,上海“网虫”钱某终于见到了网上聊天认识的女网友“仇某”。然而,两人散步至一处花店附近时,突然冒出4名手持剪刀的青年男子。毫无准备的钱某不仅遭到一阵殴打,身上仅有的一部手机和300元人民币也被抢走。
3天以后,案情大白,犯罪嫌疑人裘某正是那位自称“仇某”的女网友。原来,两人在网上认识以后,钱某经常出言不逊,裘某萌发报复念头,遂找到以前的男友抢劫钱某财物。
青少年网上交往中所遭遇的侵害行为主要有人身侵犯、隐私权与情感侵犯、网络垃圾及网上人身攻击等,而且青少年过度沉溺于网上交往还会对身心健康造成损害。所以,广大青少年上网时一定要谨防陷阱并了解一些自我保护的小招数。
网上交往给青少年带来的人身侵犯是利用网络获得青少年个人资料后,在现实中对其实施人身侵害的行为。
有不少青少年上网聊天,是因为他们觉得在网上说话很自由,不像在学校里和老师同学说话那么紧张,而且能够和陌生人交流,也很有趣。所以,他们很喜欢在网上与陌生人聊天。纯真的孩子们可能并不知道,在网上的闲聊,也许会使自己受到伤害。
据新加坡有关媒体报道,有名女中学生在网络中认识了一位男士,并被其吸引,但当女学生按照约定去赴约的时候,等待她的却是无情的强暴。
2002年3月,北京两名不足20岁的少年把一名女网友约出,残忍地将其杀害并实行抢劫。国外有报道说,有的网络骗子在聊天中,骗取孩子和其家庭的资料,以便从事欺骗、敲诈、绑架等不法活动。
虽然并不是每个上网的人都会遇上这些事情,但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就像防火防盗一样,稍有大意,便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所以,我们上网时,特别是遇上网友要求见面时,要慎重考虑,多加分析。以下便是遇到这种情况的一些小招数。
(1)不用真实姓名聊天,在网上不轻易告诉他人自己的年龄、学校、家庭住址、家庭电话。
(2)提防刨根问底的网友,特别是喜欢打听自己家庭情况、索要照片的网友。假如对方一直穷追猛打,可以明确地回应:我不喜欢别人太多了解自己的隐私。
(3)多与家长交流、谈心,让家长了解自己的上网情况。虽然没有必要把任何事情都跟家长汇报,但至少要让家长了解我们的交友情况。毕竟父母的阅历比我们丰富,分析事情也比我们全面。这样还可以促进感情交流,一旦出了事,追查起来也比较容易。除了家长,我们还可以与同学、老师等信得过的人交流自己的上网情况。
(4)不要轻易答应与网友见面。如果要去,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
(5)与网友约会的地点一定要选择人多的地方,最好由自己决定。约会途中不要答应网友到人少、不熟悉的地方。就算与对方已有多次约会也不要放松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