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泥道栱、瓜子栱、慢栱、令栱
泥道栱、瓜子栱、慢栱、令栱都是铺作中横置不出跳的栱。泥道栱、瓜子栱、慢栱、令栱的形制、尺度及安置部位,《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一》作了如下规定:“二曰泥道栱,其长六十二分。每头以四瓣卷杀,每瓣长三分半。与华栱相交,安于栌斗口内。三曰瓜子栱,施之于跳头。若五铺作以上重栱造,即于令栱内,泥道栱外用之。其长六十二分;每头以四瓣卷杀,每瓣长四分。四曰令栱,施之于里外跳头之上,与耍头相交,及屋内栋缝之下。其长七十二分。每头以五瓣卷杀,每瓣长四分。若里跳骑栿,则用足材。五曰慢栱,施之于泥道、瓜子栱之上。其长九十二分;每头以四瓣卷杀,每瓣长三分。骑栿及至角,则用足材。”可见,泥道栱为架在栌斗上的横栱,即清式的正心瓜栱,长62份,栱头四瓣卷杀,每瓣长3份半。瓜子栱是用于跳头的横栱,长62份,栱头四瓣卷杀,每瓣长4份。慢栱为叠加在泥道栱、瓜子栱之上的横栱,长92份,栱头四瓣卷杀,每瓣长3份。令栱是施之于铺作里外最上一跳的跳头之上的横栱,长72份,栱头五瓣卷杀,每瓣长4份。
泥道栱、瓜子栱、慢栱、令栱四种栱除了极少数的情形,如令栱“若里跳骑栿,则用足材”,慢栱若“骑栿及至角,则用足材”外,在多数情形下用单材。这四种栱都处于平行于建筑立面的位置,虽也起承托作用,但受力情况比华栱弱。《营造法式》把栱分成足材与单材两类,这是与它们受力情况的差别相吻合的。
与华栱一样,这些横栱在实际应用中,其形制、尺寸方面也有许多变化。对此,《营造法式》通过小注或在其他部分加以说明。如柱头铺作里跳往往会遇到梁,《营造法式》卷十七所载的“凡铺作,如单栱或偷心造,或柱头内骑绞梁栿处,出跳皆随所用铺作除减斗栱”中所提到的“柱头内骑绞梁栿处”便是此种情形,于是就出现了骑栿栱、绞栿栱等变形的栱。骑栿栱和绞栿栱均为横栱,与瓜子栱、慢栱、令栱相类同,但它与梁垂直相交,因此必须改变原有的榫卯开口,使其加大至能容纳梁的程度。凡开口在栱身下部者为骑栿栱,开口在栱身上部者为绞栿栱。
三、造昂之制
昂是铺作中的斜置的构件,其位置、功能与华栱基本相同,但其所起的杠杆作用比华栱更为明显。早期的斗栱,本无昂,随着斗栱的发展才在一组铺作中加入了这种斜置的构件。昂的出现是为满足大挑檐的需要。为了使挑檐深远,而又不因斗栱层层挑出把檐口抬得过高,于是出现了用斜置的昂来支承檐口的结构形式。在此情形下,昂头部分悬挑屋顶的重量能用昂尾部屋面的重量来平衡。
《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一》提到“造昂之制有二”,即把昂分为下昂与上昂两大类。
1.下昂
下昂的形制与做法,《营造法式》作了这种的规定:“一曰下昂:自上一材,垂尖向下,从斗底心取直,其长二十三分。自斗外斜杀向下,留厚二分;昂面中凹二分,令凹势圆和。凡昂安斗处,高下及远近皆准一跳。若从下第一昂,自上一材下出,斜垂向下;斗口内以华头子承之。如至第二跳以上,只于斗口内出昂,其承昂斗口及昂身下,皆斜开镫口,令上大下小,与昂身相衔。凡昂上坐斗,四铺作、五铺作并归平;六铺作以上,自五铺作外,昂上斗并再向下二分至五分。如逐跳计心造,即于昂身开方斜口,深二分;两面各开子荫,深一分。若角昂,以斜长加之。角昂之上,别施由昂。若昂身于屋内上出,皆至下平槫。若四铺作用插昂,其长斜随跳头。凡昂栓,广四分至五份,厚二分。若四铺作,即于第一跳上用之;五铺作至八铺作,并于第二跳上用之。并上彻昂背,下入栱身之半或三分之一。若屋内彻上明造,即用挑斡,或挑一斗,或挑一材两栔。如用平棊,即自槫安蜀柱以叉昂尾;如当柱头,即以草栿或丁栿压之。”下昂是很长的斜置构件。下昂的斜度,《营造法式》未作规定,因这取决于屋檐的坡度,而屋檐坡度又须依举折制度根据每幢建筑的进深求出,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因此昂的斜度可依具体情况而定。不过《营造法式》对下昂的总长作了规定,即昂首“从斗底心取直,其长二十三分”,“若昂身于屋内上出皆到下平槫”。
对昂首的加工处理在《营造法式》中提到了三种形式:凹曲面、双曲面、平直面。自承托昂的交互斗“外斜杀向下,留厚二分”,为昂嘴,“昂面中凹二分,令凹势圆和”,就成了凹曲面昂嘴;在凹曲面昂嘴的基础上,于昂面“随凹加一分,讹杀至两棱”,昂嘴表面即成为双曲面,此种形式也被称之为琴面昂;“自斗外斜杀至尖者,其昂面平直”,这种平直昂面的形式,“谓之批竹昂”。此外,实物还见一种在批竹昂昂面再起一弧面的昂首形式,可称之为琴面批竹昂。
对昂尾的处理,《营造法式》提到了四种办法:
一是“若屋内彻上明造,即用挑斡,或只挑一斗”,即指昂尾上仅有一个单斗支替木的距离,与下平槫之高差18份;
二是“或挑一材两栔”,即指昂尾上有两斗一栱加替木,与下平槫之高差为39份;
三是“如用平棊,即自槫安蜀柱以叉昂尾”;
四是“如当柱头,即以草栿或丁栿压之”。
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出昂斜率的不确定性。
下昂因长度变化而使昂的称谓发生变化的情况有二:
一为“插昂”,“若四铺作用插昂,其长斜随跳头”,是一种仅有昂首而无昂尾的昂,常用于四铺作。实例见于河北应县净土寺大殿。
一为“挑斡”,“若屋内彻上明造,即用挑斡”,即其前半部分不出昂,而用栱,仅于后半作昂尾。这种做法的实例见于苏州虎丘二山门。
此外,昂的长度可因位置不同而发生变化,如转角铺作,角昂即须“以斜长加之”。
下昂断面只有一材,而其在铺作中须承受较大的弯曲应力,因此《营造法式》对昂身遇到栱、枋构件时的榫卯要求只开浅槽,即“于昂身开方斜口,深二分;两面各开子荫,深一分”,而与之搭交的构件则须按昂的斜度开出与昂相衔的卯口,以满足昂身承受弯曲应力的需要。
在承昂斗口及昂上坐斗处,昂身皆为“斜开镫口”,其目的是防止斗的下滑。
2.上昂
上昂的形制与做法,《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一》作了这样的规定:“二曰上昂:头向外留六分。其昂头外出,昂身斜收向里,并通过柱心。如五铺作单杪上用者,自栌斗心出,第一跳华栱心长二十五分;第二跳上昂心长二十二分。其平棊方至栌斗口内,共高五材四栔。如六铺作单杪上用者,自栌斗心出,第一跳华栱心长二十七分;第二跳华栱心及上昂心长共二十八分。其平棊方至栌斗口内,共高六材五栔。于两跳之内,当中施骑斗栱。如七铺作重杪上用上昂者,自栌斗心出,第一跳华栱心长二十三分;第二跳华栱心长一十五分;第三跳上昂心,长三十五分。其平棊方至栌斗口内,共高七材六栔。如八铺作于三杪上用上昂两重者,自栌斗心出,第一跳华栱心长二十六分;第二跳、第三跳华栱心各长一十六分;第四跳上昂心长二十六分。其平棊方至栌斗口内,共高八材七栔。”上昂只用于铺作的里跳,作用与下昂相反。在铺作层数多而高,但挑出须尽量小的要求下,头低尾高的上昂可以在较短的出跳距离内取得挑得更高的效果。
使用上昂的建筑实例极少,只是在甪直的保圣寺大殿(已毁)、苏州玄妙观三清殿等极少数建筑中可以看到遗存。《营造法式》所列上昂做法皆由栱及上昂组成铺作,未见与下昂并用者,金华天宁寺大殿则出现外跳用下昂里跳用上昂的做法。此殿建于元代,晚于《营造法式》成书年代,可能为后世产生的新法。
四、造斗之制
斗在铺作中是将栱、昂组合起来的节点,由耳、平、欹三部分构成。根据所处位置,所需容纳的栱、昂方向的差别,产生了不同的形式和尺寸。从《营造法式》提到的“造斗之制有四”中可以知晓,宋代斗栱中的用斗主要有栌斗、交互斗、齐心斗、散斗四种基本类型。
1.栌斗
栌斗,即清式的坐斗。其形制、尺度及安置部位,《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一》作了这样的规定:“一曰栌斗。施之于柱头,其长与广,皆三十二分。若施于角柱之上者,方三十六分。
高二十分;上八分为耳,中四分为平,下八分为欹。开口广十分,深八分。底四面各杀四分,欹凹一分。”此外,《营造法式》还用小注的方式,提到了圆斗、讹角斗等名称与做法。
从中可以看到,栌斗是用于铺作下部的一种大斗。栌斗常用方形,当柱头上用圆斗时,则补间铺作须用讹角斗。讹角斗就是把方斗的四角刻成内凹状。方形者长、广皆32份,至角36份,圆形者径36份,高均为20份。一般为十字开口的四耳斗,当遇到无出跳的铺作时,则变成两耳、顺身开口,如在转角处,因需容纳角华栱而减掉角部斗耳的一角。斗耳间须作暗榫——隔口包耳,限制华栱位移。
2.交互斗、齐心斗、散斗
交互斗、齐心斗、散斗的形制、尺度及安置部位,《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一》作了这样的规定:“二曰交互斗。施之于华栱出跳之上。其长十八分,广十六分。三曰齐心斗。施之于栱心之上,其长与广皆十六分。四曰散斗。施之于栱两头,其长十六分,广十四分。凡交互斗、齐心斗、散斗,皆高十分。上四分为耳,中二分为平,下四分为欹。开口皆广十分,深四分,底四面各杀二分,欹凹半分。”此外,《营造法式》还以小注的形式对交互斗、齐心斗、散斗的变化作了说明。
交互斗用于铺作出跳跳头,是华栱、昂与瓜子栱或令栱相交的节点。它也是四耳斗,但并非正方形,长18份,广16份。开口处施横包耳。骑昂交互斗,须于斗底斜开卯口与昂身上窄下宽的镫口相衔。承昂交互斗则于斗口处作斜面,与昂势吻合。于屋内“梁下用者,谓之交斗”,尺寸增大,长24份,广18份,高10份。此时,其形式变成顺身开口的两耳斗,开口宽从10份增至16份,以保证梁栿入斗栱时,梁栿断面承载力不致削弱太大。交互斗在承替木时也做成顺身开口的两耳斗。
齐心斗施于铺作中横栱中心,为方形斗,长、广皆16份,高10份。从上述《营造法式》所载及卷三十图样可知,齐心斗有四种不同形式。一为四耳,用于泥道栱、平座出头木等处;二为三耳,用于铺作外跳令栱之上,承檐枋与衬枋头;三为两耳,是齐心斗主要形式,用于檐下一般横栱中心;四为无耳,即平盘斗,其高六份,用于转角内外出跳的跳头。
散斗施之于铺作横栱两端,在偷心造时也可用于华栱跳头。长16份,广14份,高10份,顺身开口,两耳。当在泥道栱上用时,须于一侧开榫口以容栱眼壁板。
五、耍头与衬枋头耍头与衬枋头并不是铺作的直接组成部分,但是如果少了耍头与衬枋头,那么铺作在出跳方向少了两个重要的联络与承重构件。
1.耍头
耍头,又称爵头,是位于最上一层栱或昂之上,与令栱相交而向外伸出的构件。
《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一》中“造耍头之制”规定:“用足材自斗心出,长二十五分,自上棱斜杀向下六分,自头上量五分,斜杀向下二分。两面留心,各斜抹五分,下随尖各斜杀向上二分,长五分。下大棱上,两面开龙牙口,广半分,斜梢向尖。开口与华栱同,与令栱相交,安于齐心斗下。若累铺作数多,皆随所出之跳加长,于里外令栱两出安之。如上下有碍昂势处,即随昂势斜杀,放过昂身。或有不出耍头者,皆于里外令栱之外,安到心股卯。”因耍头具有承重作用,因而用足材。通常长25份,如果铺作数多,则“皆随所出之跳加长”。“如上下有碍昂势处,即随昂势斜杀其向外,放过昂身”,则耍头成了前后并不连接的两个构件。其向外伸出部分通过复杂的斜杀进行处理,俗称蚂蚱头。
2.衬枋头
衬枋头是铺作出跳方向之最上一层枋木,在梁背耍头之上,用以联系铺作前后各枋子。
《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二》规定:“凡衬方头,施之于梁背耍头之上,其厚广同材。前至檐方,后至昂背或平棊方。若骑槽,即前后各随跳,与方、栱相交。开子荫以压斗上。”衬枋头用单材,主要起到檐枋、昂背及平棊枋之间的联络作用。
第三节 铺作的组合与分布
一、铺作组合
铺作由斗、栱、昂等构件组成,但每朵铺作在具体构成上并不相同,如有的采用斗和栱组合,有的采用斗、栱和下昂组合,有的采用斗、栱和上昂组合,有的甚至以单斗或单栱的形式出现。也就是说,每朵铺作的构件类型可多可少,其组合可简可繁。
1.铺作组合的基本类型及形式(1)铺作组合的基本类型
从一朵铺作中所使用的构件类型来区分,铺作的组合有四种基本类型:
卷头造:即由斗和栱两种主要构件组合而成的铺作,卷头造在《营造法式》中多被用于内檐铺作。实例中多见于辽代建筑。
下昂造:即由斗、栱和下昂三种主要构件组合而成的铺作,多用于外檐铺作,唐宋所遗留的建筑实例大多如此。
上昂造:即由斗、栱和上昂三种主要构件组合而成的铺作,多用于内檐及平座铺作,此种做法在所存实例极少。
单支造:这是一种简化了的铺作形式,也可以说是铺作的原形。《营造法式》中所提到的单斗只替、单栱只替、重栱只替等铺作组合方式,都可归入单支造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