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峰将车子停在街边,冲另一头下车的陈南说道:“老张就在里边,分开找。”
陈南点点头,两人在一处拐角分别。
秦峰的步子时紧时慢,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他步子逐渐加快,心里也越来越慌,他掏出手机,在通话记录里找到老张两个字,拨了过去。
手机不断发出“嘟~嘟~嘟~”的声音,却始终没有人接听。秦峰边跑边听,过了几个巷子都毫无发现,他越走越深,终于听到了那熟悉的铃声。
秦峰松了一口气,停下疾行的步子,朝声音的源头走了过去。
然而走进拐角,映入眼帘的却不是那个生龙活虎,常拿自己打趣的老张。
而是坐在血泊,靠在墙边的瞑目人。
秦峰在一瞬间怔住了,大脑一片空白,站在原地呆如木鸡。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缓缓走到近处。
他蹲下身子,伸出的手颤抖在半空,不知道该摸向哪里。
他嘴角颤动,眼眶含泪,却始终没有滴落下来。
又过了不知道多久,秦峰看到了静躺在一旁的手机,已经被血水沾满了整个机身。
他把手机拿在手里,用袖子擦了血渍,屏幕上是一条短信编辑。
上边写着:“你得幽默点,冷冷的怎么做队长,队里需要开心的氛围,没了我……”
眼泪一下子从他的眼眶里涌出,他压沉了声音,用手捂住自己的嘴。
秦峰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他掏出手机,先后给队里和医院打了电话。
然后看着眼前的张麓,再次失了声。
这时,巷口缓步走过几个男子,其中一个喘着气说道:“他娘的!这狗日的跑哪去了?”
“该不会已经跑远了吧?让他报了警可就坏了,咱们还是先赶紧撤吧!”
“不可能!我踏马捅了他那么深一下,嵌着那么长的玻璃他还能跑多远?肯定就在这附近!老子今天非给这狗日的找出来,再狠狠给他两刀!”
“我觉得老吴说的对,还是别找了,咱们得先办正事,赶紧出省躲一阵子再说。”
骂咧男子停下来,表情凶狠的四处打量,面对这么多而又绕的胡同巷子,找个人确实费劲。
他转过身,却看到一个眼神凌厉的男人正向这边走了过来。
骂咧男子觉得有些不对劲,他再次打量那人,却看到了对方手中那把滴着血的手枪。
他大喊一声“快跑!”反身冲刺了出去。
四人瞬间作鸟兽溃散,但骂咧男子发现,不管自己怎么拐,怎么跑,那个男人始终紧追在自己身后。
两人足足在这迷宫一般的老胡同里跑了几分钟,却因一个报仇心切,一个求生欲强,都没有丝毫减缓脚步。
骂咧男子一边没命的疯跑,一边不时回头张看对方是否放弃了追赶。
他丝毫不理解,明明持枪的是对方,为什么看起来比自己都玩命?
一个不留神,前面巷口突然飞出一个青年,一下子把自己扑倒在地。
男子奋力反抗,却被对方死死压在身上,他慌忙拔出了刀子,向后刺去。可没想到对方却是个练家子,轻松的一把扣住他的手腕,用力一撇,刀子便脱了手掉在地上。
身后沉踏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压在自己背上,扣住自己双臂的青年开口说道:“组长,另外几个……”
“砰!”的一声枪响,子弹从青年耳边飞过,钉进地上男子的腿里。
电线杆上的麻雀受了惊,瞬间飞了个空。
数秒后,比枪声更响,撕心裂肺的喊叫差点把青年的耳膜叫破。
青年也愣了神,他的手掌逐渐松了力,不自觉的放开犯人躲向一旁。
因为他看清了组长的脸,冷漠、无情、悲伤,且充满肃杀之气。
持枪男子一步步逼近,杀气腾升,那犯人忍住疼痛,慌忙往前爬去。
“砰!”
又是一声枪响,又一颗子弹钉进他另一条腿里。
“那只手?”持枪男子声音冰冷。
地上急着求生的犯人哪有功夫回答他的问题,他努力拖着两双废了的双腿在地上爬动,双手不断攀出。
“我问你那只手!”持枪男子怒吼。
犯人只是无助的爬。求生的欲望使他用力过猛,十根手指在地上擦出道道血痕。
“那就是两只了。”
男子的声音变得冷漠,他毫无感情的打空了弹夹。
剩余的十三发子弹接连穿过犯人的两只手掌,直把两只手打的溃烂,粘挂在手腕上。
陈南惊恐的蹲坐在一旁,木讷的看着眼前这一切的发生。
枪他打过,犯人他抓过,但面前这般真实的血腥的场面,却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见的。
那一刻,他只觉得秦峰是个地狱里走出的嗜血的修罗,在他身上,陈南丝毫没有看出人性。
无论犯人的喊声有多大,都没能大过持续的枪响,最终一切都化为无声。
很长一段时间里,陈南都无法平和的正视秦峰,尽管他越来越幽默,为人也极富亲和力,从不摆谱。可陈南一看到他,就不自觉得脊背发冷。
后来赶到的救护车,没有浪费多余的时间,当即为张麓下了死亡的定论,再无多花任何力气。
陈南在事后的报告中写道:自己当时正在寻找张麓警官,突然看到几个可疑的人在四下逃窜,他抓住了其中一个,却看到秦峰正在追逐一个犯人。他将这人随便扣在栏杆上,便抄了小路去堵截那人,成功抓捕后,自己便急匆匆又赶回了第一个犯人身边。
关于枪响,活活痛死的犯人等事,他一盖不知。
秦峰的报告是如何写的他没有见到,但这事之后,秦峰就顺理成章的坐上了队长的位置。
从那以后,他整个人就变了。他不再冷漠,不再高傲,更不在一线奋力。
他在事后大力称赞陈南勇敢、无畏,敢于同罪恶斗争到最后一刻,并多次向上级举荐。
陈南得以在这条路上平步青云,虽然大多时候功劳几乎尽归了秦峰,但陈南只想将自己的能力展现出来,守护自己心中的正义。两人一个完全信任对方,一个得以放手去干,也算是互相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
陈南:
你见过狈吗?我没有。
但现在,我见到了。
你觉得我是失去能力的狈?
很抱歉,你的感觉是错的。我应是冲锋在血肉中享受厮杀的狼。
秦峰才是那只失去前肢的狈,只能依爬在我的身上,靠我啃剁下来的生肉生存。
这样可怜吗?
确实有些,但只有我知道,他是在以另一种方式祭奠。
我有时会想,为什么四肢健全、獠牙锋利的狼始终不放弃那只废狈呢?这样做很简单的。
后来很久我才想明白,狼群不能失去狈,真正凶恶的不是狼,而是躺在狼窝中等待收获的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