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说过,我读初中的时候对牵手这件事情相当在意,甚至远超过亲吻。这理由也很直白,因为那时我根本没打算亲任何一个姑娘,但是牵手是很快就成为现实了的。
很久很久以后,子孚跟我分享过一首就叫《牵手》的歌,让我一度以为她很喜欢苏芮,于是找了不少这个阿姨级别的歌手的作品来听。但这时候我们已经认识且交往好几年了,我猜想她只是想表达自己的孤单和想要被陪伴,照我看这首歌的标题是象征意义多过实际意义,其实挺符合牵手这个动作在生活中的地位的。举例来说,传统的西式婚礼就要由新娘父亲将新娘的手交到新郎手里,这就代表了一个姑娘在两个男性之间的交付,交过去之后新娘才在世俗意义上从原生家庭到了丈夫的身边,变成了新的家庭。在这种模式下大家想的还是那一套女性依赖于男性的思维,甚至恋爱中也会希望女孩子小鸟依人。但我又不希望子孚事事都依赖着我,我倒是希望能互相依赖,因为我对这世上挺多事情都没啥心得,子孚对生活却比我有想法的多。
照我看,既然恋爱可以作为婚姻的预备和练习,那么同一个动作在恋爱中就是婚姻中的弱化版。比方说,牵手这事在恋爱中就只是我和子孚之间的小动作,但也象征着我跟她之间的关系进了一步,从纯粹的精神延伸到一点点的肉体。这里的进步其实说着也不恰当,人本来把精神当作高于肉体的,无奈恋爱这事我们喜欢倒着来,精神后面才跟着肉体,却又总是羡慕柏拉图式的关系,所以往往会出现眼高手低的问题。
13岁的时候,子孚的手跟她的个子就不再长大了,尺寸小但是有点肉,白白嫩嫩而且柔软。而我的手还没现在这么大,也并没有现在这么粗糙。我相当喜欢跟子孚五指相对,这样子可以看到我的手比她大上那么多,这就是男女之间的差异,并且她的手往往是湿冷的,这是因为她身体虚弱。虚弱这点我是后来才知道的,这时候的子孚和我都还没能习惯把自己脆弱的一面展示给对方看,而拼命想表现自己有多优秀,多么与众不同。喜欢五指相对的另一个原因是认识子孚的几年前我还看了一部动画电影,人猿泰山和简在电影里相互熟悉的过程就有这个动作。因此我一直以为男孩子要和女孩子搞好关系,这么把手放到一起是一个有效的方式,还相信了很久——幸好那时候没把这个想法告诉子孚,否则又要被笑话,因为她喜欢唱歌,喜欢诗词这些都不是通过她告诉我或者从指尖传递过来的,而是靠我自己的体会。握着那只小手的时候我单单觉得很软,缺乏掰手腕时男同学手掌传过来的力量感,这也就是我关于她把手交给我的全部记忆。
那段时间我也时常借着各种机会试着在她面前出现,或者跟她玩起各种幼稚可笑的小把戏,完全没考虑周围的人怎么看我。比如说把围巾展开,从我们这层楼吊到楼下来引起子孚的注意,这让她在同学面前可能大大的丢了几次面子,“子孚,你的男朋友是傻子吧?”这样的话一定是出现过的。但是也没听她私下鄙视过我,大概是这行为现在看着傻,当时在我确是很有趣的。
我相信我当时一定是像那个岁数的多数男生一样,满脑子都是想在喜欢的人面前表现自己,方式还相当愚蠢,比如在她们班级看得到的那一层楼梯故意跑的很快,下楼干脆几节楼梯一次性跳过去;或者开始有意无意地在所有人面前大声说话,试着掌握朋友圈子里的主导权。简单的来说就是激素分泌多了,人精神亢奋。这说明恋爱是真的在生理层面上也改变了我——或者说我们俩,因为子孚说她也成天想我,并不是装出来的。
有一天晚自习结束的时候,我遇到了子孚班上的一个姑娘,虽然从来没给子孚送过信,我倒是认识她的,用现在的话来说是个学霸。聊不了两句她就直白的告诉我,希望我现在和子孚分手,理由也是太年轻和怕影响学习。
可是谁在乎这些呢,学习是根本看不出影响的,我的数学还是一样令人残念,语文和英语还是不用思索就能考的挺高。唯有恋爱这门课没有指标也没有人来教,我也不知道子孚对我是不是满意。
再看岁数呢,我真没觉得自己小到哪去。罗密欧与朱丽叶殉情的时候并不比我们现在更成熟,但是莎士比亚也没给他们贴上puppy love的标签。反倒是他们俩之间的对白比起现在说的成年人的措辞,更像我们这岁数的少男少女,那样对待爱情才更加不顾一切。再看祝英台与梁山伯殉情时候虽然已经二十岁,但是她十四岁就在学堂里跟梁山伯朝夕相处暗生情愫。
我和子孚严肃的讨论过要不要殉情,以及哪一种死法比较好,丝毫没有考虑到没人会逼得我们俩要用殉情来对抗。人在过分安逸的情况下就会喜欢用这些极端场景来考验自己或者伴侣的忠诚,而一个初二,一个初一学生,除开期末考试,日子过得都像做梦一样,根本也殉不了情。后来她也觉得这事着实不现实,又提出有一方早死,那么另一方要守墓一生,死则同穴。我倒觉得这比殉情有可操作性的多,因为那时我们俩都体弱多病,要是真在一起可能要三天两头的跑医院。
这么说来,在爱情里面,和很多东西一样小时候看待和长大了之后完全不一样。我现在快到30岁了,还不知道将来会怎么看待到40岁时候的爱情。就我眼下来看爱情就是陪伴着一个人并且努力让她体会到我的关心——而我十三岁的时候,有关恋爱就是老想着跟子孚你变成我,我变成你,乃至于没有你我的区别。前者让我活着很有动力,而后者让我想着心里就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