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之后“半血王子”在我的U盘里存了很久,主要是因为我没多少时间能用电脑。初二依然开设电脑课,但是电脑课被所有人用来做看哈利波特以外的事。我们在上电脑课的时候,最快点19下鼠标就可以断开教师机对学生机的监控,只可惜后来电脑老师终于受不了一大半学生在下面打游戏上聊天室,每次都在上课前打开广播。
我在开学之后感受到看完这本书的愿望逐渐变得冷淡稀松起来,一方面是提前看了结尾,一方面是有更多的事情消磨了日常的精力,在学校一周能借到的实体书就能填补这个空缺。有一天,已经入秋,语文老师在课间兴奋的找到我说,“你的文章在市里得奖了!”
我盯着他那张大脸,在我看来他是个很夸张的语文老师,擅长调动课堂气氛,但是从没给我提出过任何有用的写作建议。我想起这是两个月前参加的一个作文大赛——当时想起了这件事,现在却不记得写了些什么,毕竟十多年过去了——便问他“还有谁得了奖?”
但是他只是张开嘴,告诉我文学社里其他人也有了名次,只是没我高。碰巧区里面还要举行一个表彰会,我得代表学校去拿奖,还要发言。
我十三岁的时候还刚发育没多久,身高和发际线都很低,头发推成很短的平头。这个形象对于初中生来普通的很,要去发表得奖感言就意味着在几十人面前对着稿子念上几分钟,而我至今不大习惯在很多人面前说话。不过那时候我因为青春期的荷尔蒙可比现在虚荣的多,因此第二天社团课的时间我就没去文学社,而是到他办公室电脑前去写感言稿。
我坐在电脑前面写感言稿的时候,是我们年级的社团课时间,整个办公室空无一人。我打开了word,胡乱写了几个字后就开始开感觉到无聊,插进了我的u盘就开始读小说。这个时候的学校电脑几乎台台带病毒,我那个64MB的u盘可能早就染上了各种我知道不知道的病毒。不过病毒没有损坏罗琳的小说。
我在办公室偷看小说的时候是个阴天下午,老式教学楼在这种时候的采光通常是不良的。因为是偷偷在看小说,这时候我的听觉比视觉更加灵敏,这和我在自己房间里假装写作业实际上在看书的警戒是一样的,只不过我要做的是Alt+F4而不用把书藏到衣服里或者抽屉里。十年后我开始学会上班摸鱼,学会用老板键进等着老板走到近处刷的一下把屏幕切换到数据报表,可能就是从这时候产生的灵感。
子孚初次见到我的时候比我低一届,那天她和一个同班男生穿着校服推开办公室的门看到了我。那时候我一个她们年级的人都不认识,除开特别高或者特别壮的人我可能会记住身形,但是这两个人我是没有印象的。我在门把手转动发出响声的那一瞬间就把小说关了,并且最大化word窗口。她要到办公室做的事是这样的:给班主任的ppt加个图表。
我把电脑让给学弟学妹用之后站在后边打量着这两人,其实主要是这个姑娘。子孚大概一米五出头的样子,圆脸圆眼睛,戴着一副红色框的眼镜,这样显得底下的肤色相当白,按照我的审美她是不难看的。
虽然他们要做的事情很简单,但是当时初中电脑课显然不教这个,两个人捣鼓了半天条形图上还是没有数据标签。我还想乘着社团课没结束多看一会书,就提出帮他们解决了这个问题,甚至没用上半分钟。这样的经历后来我还我有很多次,一度让公司同事以为我是helpdesk,或者IT。曾经就有个采购大姐拍着我的肩膀说,幸亏招了你啊,我们以前都没有IT的,我苦笑着说我是用户运营,但是一周之后她就笑盈盈地来找我修打印机。问题解决完之后我把位子让给了学弟学妹,让他们好排版一下,一转头发现这两人登陆了QQ。挺多人都在挂QQ积累时长,虽然不知道时长有啥用。我现在设计用户忠诚度和成长体系的时候总在想那时候的QQ用户是多么美好,你给他们一个排行榜他们就会自发的去帮你涨活跃度,根本不用给多少实际的激励。
子孚和黑脸学弟都跟我加了好友。跟不熟的人留联系方式在我人生中出现过两次,一次是这里,一次是两年后我们高中寝室要到了对面女生寝室全员的电话。那时候高中开学没多久,不少人都觉得自己可以挑一个看得上眼的异性谈恋爱。我见过谈成了的,不过我们两个寝室是一对都没成。
我当时就按照自己对这两个人的印象打了几个标签,没用纸,在脑子里打的。后来我做上用户运营这条路很大原因是我没事喜欢给人打标签,把这个带到工作中简直是像吃饭喝水。我给黑脸学弟起的名字就是我给他打的最大的标签,而子孚的主要标签则是让我想捋的及腰长马尾,其余的五官甚至姓氏名字都成了次要的。几年后网上出现了一句“待我长发及腰,少年你娶我可好。”但是这句话出现的时候子孚已经剪了短发,我虽然还是少年,但是少年是不到法定婚姻年龄的,便也法有娶她。像这样看起来很美的句子我人肉验证过很多次,举例来说,我现在认识的想把自己嫁出去的姑娘没有一个留及腰长发,如果有,应该早就嫁出去了。
在上文我对子孚的描述实际上已经是对她打了种种标签,只是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我现在正在商家后台分析的标签却来自于无数个账号,这些账号只是在我公司的网店买了东西,并没有要我帮他们做数据图表然后跟我加QQ好友。她和黑脸学弟在那之后没待多久,我又蹲电脑前面拼凑了一份感言交给老师,后来这个表彰会上我怎么念的演讲稿是一点都不记得了。我年轻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怎么分配脑子里的灵感来讨自己喜欢,写起随笔来文如泉涌,写命题作文还能得几个奖,写个得奖感言只能让所有听众走神冷场。现在是反过来,写起公司里的书面文章能水上好几个页面,好几年没有写过关于自己想法的五百字以上文章,连上家公司的辞职申明都用的网上模板。因此我认为,我应该是更讨人喜欢了,但是不知道跟那时候比到底是不是更讨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