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学生时代,转学是一件不多见的事情,这往往意味着过去几年的人际关系突然中断,然后就要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群体。当我在说这个群体陌生的时候,我实际上想表达的是一定程度的敌意。作为90年代初出生的一代人,我们的父辈大多对学生之间复杂的人际关系早就淡忘的差不多了,或者因为淡忘所以虚构了一个比较符合他们说教需要的,好的状态。实际上从小学到中学,只要还把几十个年龄相仿的少年天天关在一起,不发展出一套自己的社会生态才比较奇怪。我在四年级转学过一次,那经历实在谈不上美好。后来到了初中,班上转入转出都变得频繁,这时候我也体会到了作为一个群体敌视外来人的感觉。
前面说到过的数学王子在初一的时候转到我班上,跟他一起进来的还有我们后来的物理课代表。这两个人除了都是转学来的男生,几乎找不到共同点,他们所受到的待遇也完全不同。数学王子有一张宽阔又苍白的脸,巨大的嘴巴让他看从各个角度上看起来都象一只蟾蜍。这种长相加上他过分外向又张扬的性格让他一时间相当不讨人喜欢。
数学王子就像他的绰号一样是一个做题大师,只要是理科无所不能,文科也还过得去,从他自信满满的性格上就能判断转学之前肯定是被人羡慕的好学生。好学生一般情况下都是老师的宠儿,他那心态应该是几年来这种光环下养成的。
我在小学四年级转学之前,也是个受人欢迎的好学生,但转学之后立刻失去了老师的庇护,变成孩子王可以随意欺负的对象,转学第一天就卷入了霸凌事件。等我到初一的时候,数学王子转学进来的那一天我就看出了他的境遇不会比我四年级的时候更好。虽然到了初一,没人再是胖虎那样的孩子王,但是班上的男生一大半都聚集在以班长为中心的团体周围,其实基本上也就是篮球的甲级联赛,大多数发育早,个子高大,喜好声色犬马又看谁都不顺眼。他初来乍到,长得不讨人喜欢,打扮得邋遢——这就是说他没有在鞋子上花很多钱——当然混不进这个团体,我倒是一开始就见到他被人嘲笑。所以他只能跟我们这群乙级的人混,倒也不奇怪,我这群朋友只是篮球打得不行,论分数倒也跟甲级没什么区别,只是不够主流。
说到当时主流的价值观其实挺可笑,我们那一代初中男生基本都以嘻哈歌手为崇拜对象,具体表现为打扮的很潮,穿值钱的衣服和鞋,跟女孩子谈恋爱,抽烟,打篮球以及说唱。(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唱,跳,RAP,篮球)一年之后我们初中毕业典礼刚结束,几乎所有甲级男生都聚集在教室用聚众抽烟来抒发畅快的心情,熏得我咳了很一会。
之所以说这是主流价值观,那是因为还有挺多人不认同的,比如乙级的男生和挺多的女生。按照我和阿美的看法,都觉得这样庸俗的很,子孚不用说也一样,我们更在意一个人读了多少书。但数学王子是极其缺乏文艺细胞的,他既不喜欢看书也不喜欢诗词,每天的乐趣就是在数学课上举手出风头(这让他更加令大多数人讨厌),在其他课上用练习本割圆;还有就是追求班长的女朋友。
我和数学王子在初三勉强成了朋友,这是因为他有段时间被安排在我旁边坐,跟我对化学作业的答案并且给我抄数学物理作业,而我给他看英语和语文。但我又觉得他不是我和阿美那样的朋友,没有共同的价值观,而且他也长得不好看——这可能是班长的女朋友看不上他的次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她从来没把他当作潜在的交往对象。
班长和他的女朋友在一起,全班的人大都是羡慕而且赞成的,这是因为班长比我们大了两岁,长得又高,脸也挺俊俏的;他的女朋友也是班上一等一的美人,姑且称之为班花。在任何一个班上男生总是喜欢把女生分三六九等,但大多数人不敢追求最漂亮的班花,觉得自己德不配位,因此自然而然地会先给自己找个位子,然后找自己跟差不多一个档次的姑娘去追求。比如我同桌就是这样找到了他的女朋友,并且两个人关系稳定地持续到了毕业。
但王子毕竟是王子,他进了这个班级不久就对班花一见钟情,并且毫不掩饰。一开始他除了上课看着她,下课也跑去跟她说话。班花先是会一脸不耐烦的把头别过去跟四周的熟人说话,但这样子王子多半还是不知趣,继续站在班花面前继续讲一些不知道所以的话。她从没认真听过王子说了些什么,只是想着法子把他赶走,就闭上眼睛从嘴里挤出诸如“你可以走了”之类的话。倘若王子再不识趣,她能瞬间立起来,抓起几本书用全身力气砸到桌上——有时是连续砸几下——这是为了发出足够大的声响让她看起来更有威慑力,然后勃然大怒,破口大骂。这样的待遇对我来说是新奇的,因为子孚没对我发过这种火,但是对王子是家常便饭,他多半也继续顶着,抬高嗓门跟班花争辩。在一切不可收拾之前,班长一般都会跑过来,皮笑肉不笑的也不知道怎么就把王子拉走了,而后凑近了安抚盛怒的班花。这在当时的我们班每周都见得到,直到后来班长到了初二因为不能在上海高考,转回老家去了。
不管是谁,假设自己喜欢的女孩子没有男朋友,总会想入非非并且觉得自己有机可乘,但是天不随人愿。有一种说法是,班长临走之前把班花托付给了体育委员。我更觉得是他们分手在先,后来这两人自己就在一起了,因为“汝妻子吾养之”这种话能出现在小说里,现实中却难得一见。王子也认为这其中有可乘之机,对班花的骚扰程度直线上升。体育委员就没有原来班长那么好相与了,他长得黑且精瘦,一看就是以直报怨的人。
我已经说过,甲级男生是一个以班长为核心的小团体,在班长走了之后,体育委员就继承了他的女人和位子。王子虽然张扬,却是个单纯的人,他从来没有想到一个班上大半的同性都在想着揍他一顿,还是经常骚扰班花。
那事的的先兆我是见到了的,有天体育课跑完长跑,我坐在场边休息,这时候一个甲级团体的男生刚好也坐在我旁边,虽然不熟悉却跟我搭话,让我觉得很惊奇。“你说数学王子怎么敢喜欢班花,他那里比得上老班长和体育委员了?”这问题叫我难以回答,因为我对班花的印象谈不上多好。但如果我喜欢的姑娘被一个比我有竞争力得多的对手占有了,我肯定也不会轻易放弃。那一天晚些时候,我见到了班上几个男生将他围起来打。数学王子倒在地上,身上一个又一个脚印,头发散乱。然而他们打完了离开之后,王子从地上爬起来拍拍灰,扯了扯裤子又轻松地走到了他的位子上坐下,完全看不出疼。这事对多数人都是件好事,班花被他纠缠的次数少了许多,体育委员保住了自己女朋友的清白。至于王子,既然没有人在乎他在想什么,那么应该也没有损失
到了初三,王子也因为同样的原因要转学回老家,这就是说他在我们班只是一个两年的过客。临别的忧愁使他总算勉强长出了点文艺细胞,并且从我这里找到了灵感,写了封情书给班花。我前面说过我的字又小又东倒西歪,但是比起王子来说那是秀气又端正了,他的每个字都能写到我的四五个字那么大,还跟他这个人一样冲劲十足棱角封面,彷佛是用鸡爪子在泥地上抓了记下画出的鬼画符。这信的开头我还记得,因为它被班花揉作一团扔到了讲台上,还被全班传阅,“可惜的X,我还是很喜欢你……”。这个传阅的过程中王子是哭红了眼睛的,他的眼睛原来就很肿,哭了之后就更加像两个李子一般,依然不好看。但这也是我们大多数人最后一次见到作为一个笑料的他。现在可知的是他家里给他安排了很不错的工作,老同学见到他都称之为“XX公子”,不知道还记不记得把他按在地上打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