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后一段时间,邮购买书一度在各个中学里相当火爆。那时候有两家提供这个业务的公司都深耕了学校市场,一家是贝塔斯曼,一家是99读书人。
我还清楚的记得当时99的运作模式,一元钱即可入会,每个月就能收到一份DM彩页,凑满了单就能免费送货,价格还便宜的令人心动。这种模式简直触及到了当时中学生的对阅读的所有痛点——没机会挑到想要的书,线下书店买的书种类少,手边零花钱紧张。而当一个班级几十号人拿到彩页之后总能找到自己想要的类型。女孩子大多看国内或者韩国的青春言情小说,男的看的就杂了,我见过有人买NBA球星的书和网络小说,坐我旁边一排的数学小王子(他的自称,确实也配得上这个个称号,初三的时候我一度和他同桌,他在化学课上兴致盎然的尝试用割圆术算圆周率)买了本《图说相对论》,跟我买的《时间简史》交换着看——我看不懂公式,只看科普文字,他能不能看懂就不得而知了。
等书送到之后,开箱的热闹场面就像是现在我公司里,下午整个办公室昏昏沉沉,突然老板给团队定的奶茶到了一般,所有人都挤在送过来的箱子前等着负责订书的姑娘叫到自己买的书,然后美滋滋地拿走。一般来说,拿到书之后自己先看一遍,然后给班上有兴趣的人传阅一遍,最后回到自己手里的时候新书的油墨香味还在。不过就我来说,虽然新书也不坏,鼻子还是更喜欢旧书略带点腐朽的纸张味。但是这个过程是危险的,有的人会把书垫在课本下面,上课的时候挑准老师背对着全班就把课本一推,露出下面那本书的文字,然后一只眼睛朝上看老师另一只眼睛朝下抓紧时间读,等到老师有一点回头的前兆的时候就赶紧把课本拉回来,两只眼睛又全部朝上或者盯着课本。久而久之有的人进化出了变色龙那样可以转动的眼睛,还有人的左右眼彻底地分工,一个朝上一个朝下,如果你在街上看到有人视线奇怪的话那么很可能他就是初中时代看书看出来的。
有关这一点,我就想到了一个典型的例子。子孚班上有个脸长得挺像兔子的姑娘,姑且称之为兔兔,就是这类韩国言情小说的忠实爱好者。有次听子孚讲起,兔兔上课的时候在课本下面垫了本《龙日一你死定了》,眼睛看的发直,正好被老师一把抓了过去没收。从此兔兔在课间见到这个老师就拉高嗓门叫“龙日一!”老师就会回答她“你死定了。”场面相当莫名其妙。后来她们兴致勃勃地计划过把这书偷回来,还找我帮忙参谋,最后到了期末也没有执行。
这种在课本下面垫东西的把戏因为风险太大,采用的人不多。我自己在六年级时看茨威格的小说太入迷,被强行没收,从此没那么大胆子敢看。不过比起看书,还有同样令人愉悦并且安全的事情可以这么做,那就是写东西。
在我开始写东西之前,我上数学课除了看课本和抄黑板之外基本只剩发呆可以做。这还是初中精力旺盛,到了高中之后我渐渐能在数理化课上倒头就睡,高中的老师还会跑过来敲敲脑袋,至于到了大学的高数课就只剩下睡觉了,尽管讲师没有再敲过我的脑袋,同寝的室友却因为我在课上打呼噜叫醒过我几次。我当时写的有武侠也有奇幻,主要是为了写点跟周围无聊的世界不一样的东西,尤其是写点现实中不存在的。比如说我曾经让一个巡按御史用几把扇子提前几百年发明了直升飞机,这个御史会内功,用真气驱动扇子当作螺旋桨,把他从悬崖下抬了上去,从天而降把东厂番子打得屁股尿流。这个异想天开的御史就是我给自己创造的化身,让他代替我去做我做不到的事情,比如拥有一个看起来很帅气的名字,年纪轻轻就金榜题名以及到处伸张正义。
尽管这书写了满满的三本练习本,并且在广泛传阅中不幸被没收,但武侠不是我最想写的题材。我想写个与现实完全不同的世界,而且我觉得自己了解的足够多了,能自己创建一个世界然后把自己放进去。我那时读了龙枪和黑暗精灵,读了几十页的指环王,还是罗琳的超级粉丝。我想把自己的生活映射到纸上,并且让它变得那么不那么难受,因此我写了又改,改了又写。直到跟子孚交往之前我已经攒了几十页的设定和草稿,其中不少是写在数学题演算草稿的旁边的。这是迫不得已情况下所作的取巧行为,先跟着黑板抄解题过程,让老师看到,而后一俟其转身,立刻推动练习本,露出写小说的段落。
等到子孚开始成为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的时候,我开始想着把她写进我的故事里来。因为子孚是南方人,我的故事里她就是南方大海上的人鱼公主,我作为主角花了很大功夫帮助她登上王位击败外敌,本以为能得到她的芳心,最后却自愿被她献祭了,一剑刺死了。这可能是因为那段时间我觉得她太喜欢阿伟,所以醋劲使然的做法,总想着要想方设法的去证明我对她的爱情超过我对世界的热爱。可惜想得多而且想的简单,年轻的时候人总爱用生命,用一生去赌咒发誓,很少想过这些话能改变什么东西。我确实想把自己的内心掏出来给子孚看,可是她那时候多半只会觉得我想得又多又复杂,而且没有耐心。现实中谁的生命都不属于另外一个人,但是我们都渴望确实有那么一个人配得上这么做,只是现实中我更希望能让她明白并且真的如我所希望的那样回应。因此,这个故事到最后还是没有被我写出来,给子孚或者任何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