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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我知道,我知道,我错了。姐,放心吧,不会再有下次了。我说,语无伦次的。

刚才的行为真是吓了自己一跳,我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近来越来越多地想到了死,想到死后,是不是就什么痛苦都没有了呢?

那么我的父母呢?那么爱我、疼我恨不得用自己代替我痛、代替我伤心的老父老母,将如何面对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

树叶缤纷。

看着镜中一夜没睡的我头发如乱草,眼皮浮肿着,嘴唇没有一点血色,大红的睡衣映得脸色更加苍白。

难道今生就这么下去吗?难道今生就这么完结了吗?

我需要一个人静静,我需要好好想想。

出来跟厨房的姐姐说,想一个人走走。

“你去哪里?我陪你吧。”姐姐正在弄早餐,用平底锅煎鸡蛋,她闻声回头说。

“不用陪我,我想一个人去。你放心吧,保证平安回来。”

“你……真的没事吗?”姐姐端了牛奶、鸡蛋、面包出来。

我拿过自己的一份。

“那好吧,你早点回来,晚上想吃什么,我好去买。”姐姐把抹了果酱的面包递给我说。

“红烧肉吧,突然想吃你做的红烧肉。”我说,抬起头笑了笑。

“行,晚上烧给你吃。”姐姐说,开始收拾桌子。我则回屋飞快脱下睡衣,找了一件T恤套上,原本合身的T恤此时竟大出一圈来。叹了口气,不敢再想。迅速套上牛仔裤,取了咖啡色的风衣出来,从壁橱里取了包,穿上运动鞋,对一直担忧地注视着我的姐姐笑了笑就出了门。

从地下停车库开出白色的现代,汇入潮水般的车流里,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是机械地踩着油门,跟着别人的车轮向前走,有岔路的地方,就随便选个方向。

每一个路口,后面总会响起一片车鸣,因为我会忘记绿灯亮了。

在催促的喇叭声里再次向前滑行,把车开得如蚂蚁在爬。

车窗外,人流如潮,车也如潮,他们都有方向有目的,独有我,在这个喧闹繁华的城市不知何地是归处。

我去哪里?我要去哪里?哪里有我停靠的站台?

无意识地扭开收音机,听到主持人用磁性的声音在介绍野长城,便突然想起箭扣来。

还是在不用任何脂粉就可傲然视人的年龄去过。和超,那个打开我青春心扉,然后毅然决然地离开,再不管这个门里的心还在火热地为他舞动的男人。当时的他意气风发,牵着我娇嫩的手走在崇山峻岭之间,一边说些天荒地老的情话,那时的我是幸福的,每个细胞每个毛孔都洋溢着快乐。现在想来,那些快乐那些幸福是如此地不真实,就像十八岁的脸,粉嫩得经不起一点风雨。都说女人是水做的,柔软是与生俱来的天性,却也是最致命的缺陷。痴情中的女人可以为了爱而抛弃一切,甚至生命。但那生命的代价往往换来的是对方的不屑一顾。要多少次的伤才能将女人的心锻造成钢铁?要多少次的悔才能让女人云淡风轻从容面对?不再动心没有激情的女人还算是女人吗?未老先衰的往往不是容颜而是心。

就像此时的我。空有一副好皮囊,心却如千年的尸体,要什么样的刺激才能让它重新沸腾?

在怀柔渤海镇珍珠泉村一个小商店,买了两盒酸奶和一袋饼干。正要上车,旁边突然跑出来一个脏兮兮的孩子,手上拿了根香蕉,叫着“妈妈,妈妈……”后面一个老奶奶跟着出来,抱了他往回走,说“妈妈上班去了,晚上回来给你买好吃的啊”。

泪水就这么不受控制地下来了。

我的水儿啊,你在何方?

没有被修葺过的长城我们叫做野长城,是那些扛着长枪短炮,打扮怪异的摄影人喜欢去的地方,也是拿生命当儿戏,拿时间浪费着玩的驴友们愿意光顾的天地。看着那残破、古朴、荒芜、不事雕琢的自然美横亘在天地之间,想象当年的金戈铁马战火硝烟,不屈的风骨都随风远去了,只有这些残败的砖石还依然屹立着,书写的是昨天的神话,记录的是世事沧桑。

箭扣野长城,说的是这段长城两边高,中间凹下去,就像一张拉满弓、扣了箭等待发射的样子,所以得其名。

山间小路极安静,除了鸟叫虫鸣,没有一点其他杂音。喜欢这样的世界,天地那么真实,我也那么真实。对于路,我是极熟悉的,无论什么样的路,只要陌生都会让我兴奋。走在路上,结结实实地感知大地存在。清凉的风拂在脸庞,恨不得用袋子收集了好时时享用它。

这里的长城因为多数是在悬崖峭壁之上,气势恢弘,雄浑峻峭,特别是“牛犄角边”一段,建在刀削一般的山峰上。行走其间,真有踩在历史脊梁上的感觉。我从龙潭大坝山涧向左,就看到了箭扣。阳光下那黑黑的脊线,起伏连绵于峭壁之上,禁不住眯起眼睛来,想象自己从那上面飞身而下不知会成为何种风景?

扯起嘴角,算是笑了笑吧?自我解嘲式的。

我怎能再作此想?

沿着山石小路信步而行。说是小路,其实根本算不上路,只是野草不够长、灌木不够密实,能勉强通过而已。野菊花开得很好,并没有因为身处野地无人欣赏就少一些芬芳。随手采了一把捧于胸前,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不是花店里的那种浓香,也不是温棚里的那种甜香,是那种清清爽爽的,带了泥土味儿的清香。

攀着石岩,手脚并用地爬上了著名的“鹰飞倒仰”,深深吸了口气,把花放在黑色的墙垛上,脱了鞋,赤脚踩在凉凉的青石上,脚心有微微的刺痛。我渴望那痛,来得更激烈一些,于是脱了风衣扔在地上,大踏步走了起来。白皙的脚趾在黑色的石上行走,宛如一幅奇特的画面。

直到大汗淋漓,直到没了力气。

坐在墙垛上,双脚吊挂在悬崖之外,看脚趾上开着艳红的花朵,丝毫不觉得疼,是身心好久没有过的酣畅。拿过一边的野花,缠绕成一环扣在头上,看远处的长城慢慢成了剪影。

我为什么要抛下这么美丽的世界而去?这大山大河,没去过的地方多矣,为什么不去走走,看看别人的世界是怎么过活?

放开嗓子唱起了嘉措教我的一首藏族歌曲,不知道什么意思。但有什么关系呢?只是觉得那调子适合这片别样的山水。

太阳下去了

月亮爬起来

阿妈的织布机停了

阿爸的青稞酒香了

妹妹和她的牛羊

踩着白云回家了

不成调子的歌吼完了,站起,伸展两臂,仰脖看着粉红色的天空,让余晖洒满全身。我就像一支香烟,投入过、燃烧过、芳香过、毁灭过,这世上还有什么样的情是可怕的?还有什么样的人是我不敢惹的?

捡起风衣随手一扔,看那咖啡色的衣,云卷云舒随风曼舞,仿佛经年的心事也在不停地舒展揉搓,然后消失。只有我知,我死过了,再不能死去。

盘腿而坐,阳光映在脸上,此时的我,该像一尊佛母吧,美丽的佛母。拿起包,纤指慢慢打开,掏出一个精致小镜,一只口红,一小瓶常用的香奈尔。

够了,足够了。

女人的味道,是整体的,是复合的。我知道自己最具杀伤力的不是脸蛋,而是身体。脸只是一刹那间的迷失,而身体的扭动才能让男人记住你一辈子。

别说我妖冶,我不是,我只是个女人,把上苍赐予我的能量发挥到极致而已。

当高雅的香水味从耳后散发出来时,我笑了。苍白的唇和脸也有了颜色,眼睛重新变得清亮。对着层层叠叠的远山飞了一吻,站起来伸了伸腰,穿上鞋袜,心情愉快地下山了。

下山时拨了浩的电话,说我想你的肩了,能否借我靠靠。

那一晚,在古色古香的青园,我蜷缩在浩的怀里说:今晚我不想做爱,只是想在你怀里取暖。

他说,好,我们不做爱。便搂紧了我。

于是那晚我睡得踏实。

天微亮时醒来,覆上浩的身体,看他睡眼迷离却欣喜地看着我。

嘿嘿……我用手指划着他的胸膛,媚眼如丝,轻声说我要吃了你。

“你吃吧。”他说,抱紧了我的腰。“好好,你知道我最喜欢你什么吗?”

“什么?”

“你的腰,刚好我一臂,特别柔软。”

“你就不……”我故意把髋部向下压了一下,如愿看到他的眼里闪过一抹如烟般的颜色,放肆地笑了,说出了未完的话,“喜欢我这样?”

“好好,你是个妖精,媚死人的妖精。”他喃喃地说,翻身而上,含住了我发胀的乳。那吸吮的感觉啊,真的像极了我的水儿。

我们就着晨曦做爱,翻来覆去,直到筋疲力尽。

躺在他怀里,看他撑了头抚着我的脸,说:“好好,跟我吧,让我照顾你。”

想说让我当你的二奶吗?却没说出口。如果换在过去,我可能随口就会问出来。现在不一样了,我不再那么尖刻。明知他只是迷恋我的脸蛋我的身体,一句“跟我吧”还是让我感动。当然,以我这年龄,还是分得清“跟我”和“嫁我”的不一样。“嫁我”是女人的心愿,也是“跟我”的最终目的。只是男人不那么看,他们只需要女人“跟我”,至于嫁不嫁的,那得看女人的运气和男人的气概了。

此时的我,既不想跟了谁,更不想嫁了谁。我只是一只迷途的羔羊,夜晚来临时需要一个避风的港。

所以,我看重眼前的人,注重眼前的事。

于是看着他,玩着他的耳垂,媚态横生的样子。说我不是在跟你吗?你还要我如何跟法?

“妖精,你真的是个妖精。”他说,俯下身来细细地吻我,眼里是满满的疼惜。这样的眼神让我想起卓一航,那个多金而儒雅的老男人,跟他在一起总是如父般的温暖,是我自己错过了嫁他的机会。

再没了情绪,我推开浩,说“不早了,你也该起床上班了,是叫你的司机来接呢还是打车去?”

“打车吧。”他说,“司机知道我在这里不大好。”

“嗯。”我点了点头,没有丝毫的不悦。偷情偷情,此情当然止于夜晚的偷。至于白天,那个人声鼎沸喧嚣的热闹世界里,携手是需要正大光明和名正言顺的。

你多睡会吧?反正中午才退房。他说。去卫生间冲了个澡,赤身裸体地出来,见我不怀好意地瞄着他的某个部位,赶紧穿上内衣。说:“好好,你这女人真会杀死男人的。”

“是吗?”我慵懒地伸了伸腰,故意踢掉大红的丝绸被,帘缝的一抹亮光正好落在我侧卧着的身体上。看到他身体立即紧绷,眼里充满欲望。

“来吧。”我说,声音腻得如蜜。

那一床大红的绸被啊,掀起了层层的波浪。那一室春情泛滥后的热啊,滚烫滚烫。

恨不得把自己灼烧成灰,恨不得把自己幻化成粉。

狂欢总有谢幕的时候。我装着睡着,感觉到他在脸上轻轻地一吻,再轻手轻脚地离去,蓦地睁开眼,环视着一室艳丽的红,无助就这么突如其来。

极快地穿衣起床,抓过手机、抓过包如惊兔一般穿过古典的院落,把自己放逐在人流如潮的大街上。

踯躅在人行道上,身边是不时呼啸而过的自行车和摩托车,每个人都是那么匆忙。有目的有方向是多好的一件事啊,身有所居心有所放。是我的生活有太多的阴霾还是别人的天地里多了些阳光?曾经我也有过意气风发的时候,那时的我以为有了爱情就有了一切,为他喜为他狂,想象着一辈子都会那么幸福快乐着。只是感情不在的时候,所有的美好都敌不过生活的一地鸡毛。

在这个高楼林立的世界里,我就像一粒沙掉进了沙漠里,就像一滴水落进了海洋。哪里是我?哪里又有我?狂欢时不记得痛,醒来后伤还是伤,每一条记忆都那么清晰。

陌生中寻找熟悉,熟悉中却感觉陌生。我就是这么一个人,在繁华的大都市里我找不到自己。身边人来人往却没有一张笑脸,每个人的眼睛都漠然地注视察看着前方。人如潮水车如流啊,华丽的背后,谁管谁的心事?

知道我单身的朋友,领着自以为不错的男人请我吃饭,不断地说着对方的优点,仿佛那男人瞬间成了闪闪发光的钻石。无一例外地如狼见了羊的目光,无一例外地问我有没有房、有没有车、有没有孩子,当知道我在这个城市的一隅有一套足够安放两个人的空间并且有车代步时,便会极热情地约我晚上吃饭。那吃饭之后呢?不就是上床吗?中午见面晚上就上床,上完床如果双方满意还有第二次见面的机会,不上床者连再见的机会都没有。越发地可怜自己,可怜生活在这个城市的剩女。错过了嫁出去的最佳年龄,剩下的都是垃圾中寻找遗漏,乱石中寻找美玉,如意者接近为零。

面对那些饥渴的目光,我心里总是冷笑,吃饭时巧笑嫣然,点着最昂贵的菜,看着一桌子的花花绿绿说对不起我今天胃口不好,如轻风般徐徐离去。

离婚了又怎么样?我还不至于自降身段到什么床都能上的地步。

自然而然地,跟浩走得越来越近,陪他应酬过几次。西装革履、锦衣华服,举着艳红的酒杯腰肢轻扭莲步摇曳,我这局外之人,看那些达官贵人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做着言不由衷的事,莫名地孤独。

这个世界不属于我。

拉萨的一切总是不经意地浮上脑海。

我在竭力控制自己不去想那个遥远的天堂。此地不属于我,拉萨何尝又属于我呢?来自哪里我知道,去往何处却是未知的。浩用他的影响力为我拉来了很多广告策划的案子,他甚至鼓动我开一家广告公司,说钱由他来出。我总是笑笑说不用,天生就不喜欢做生意,工作对我来说就是个糊口的工具,现在这样挺好,挣钱不多却有很多时间陪你。他听了这话总是很高兴,捧着我的脸,说:好好你是个傻女人哪有人不爱钱的?我说我有房、有车、有美丽、有能力,如果爱钱就不会跟你了。他就越发地疼我,第二天我的银行卡上便会多出一笔钱来。

很多个冷被的夜晚都想退步抽身,醒来却还是日复一日。

我不知道自己要什么。钱越来越多,衣饰越来越华丽,首饰盒里也堆满黄的、白的、暗的、亮的精美之物,我却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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