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茂才的一天,开始的远比其他人要早。在他第一天成为学徒的时候,老掌柜就告诉他:饭馆,是勤行,你六点起,就挣不着五点起的人的饭钱。那年他八岁,直到32岁听到噩耗的那天,他没有在炕上躺到过四点钟。
生物钟是个很神奇的东西,虽然换了一个身体,可孙茂才依旧在凌晨准时醒来。这时候的小镇还在沉睡,夜色安静得让人心慌。可孙茂才并没有什么感觉,他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习惯了这种安静,直到有一天,他觉得世界上只有自己醒着,在天亮之前,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
他开始享受黎明到来前的静谧。也就是在那一天,老掌柜开始教他认字算账了。
孙茂才把炉子捅开,厨房里慢慢暖和起来。在这种环境下,任何一丁点响动都会被无限放大。这让孙茂才感到愉悦。
今天是春狩日,客人们大概会来的早一些。
他开始和面,嘴里不自觉的开始哼着歌。他两个月前在老乡那里听到了一首歌,歌词他很喜欢。尤其在异界还能碰到自己的老乡,这让他安心了不少。他本是个胆小的人,连年的战乱更是让他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他根本不敢见人,只能关了酒馆装病。没人能告诉他如何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隐藏身份,又如何在安全的情况下,把师父的手艺和招牌传承下去。直到那天上午闯进来一个叫艾中华的士兵,他似乎一下子没有了不安和恐惧。
甚至后来艾先生还告诉自己——艾中华读过书,还上过大学,自然得叫艾先生。艾先生说,我们打赢了那场战争,所有人都能吃饱饭,再也没有人敢欺负我们。虽然那个祖国自己再也看不见了,可孙茂才就是觉得开心。
他想,我的傻弟弟总算没有白死。
他从炉子里取出又香又脆的火烧,想着等以后还得收两个徒弟,一个管账,一个管后厨。管后厨的那个孩子,一定得告诉他,他师傅叫杨宝成,不光是个厨子,还是一条响当当的好汉。
天蒙蒙亮,门外开始嘈杂起来,那是抢火烧的人来排队了,几个伙计也陆续从后门钻进来。酒馆里没有表,孙茂才也没有卡着点儿开门的习惯。
客人来了,就是买卖。
“两个火烧,包起来我带走。”排在第一个的客人火急火燎的。
“稍等,老板,两个火烧带走。”伙计冲后厨大喊。
现在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学徒,后厨里只能孙茂才自己忙活。他没想到驴肉火烧会在异界那么火爆,一边往火烧里塞着肉一边盘算着什么时候能把福寿记的招牌挂起来。
今天的外带格外多,想来是有不少打算带着火烧出去打猎的。再加上一些坐在酒馆里慢慢吃的,早起预备的火烧很快就卖光了,看看天色,比昨天卖的快了将近一个小时。
于是排队的大多散去了,剩下一些不着急的,站在队伍里互相聊着闲篇,等老板做出来新的火烧。
这时候孙茂才便可以稍微轻松一点。
但是很快就要到中午了,到时候又有一大波用餐高峰。中午的客人就不像早上一样,排着队匆匆买了几个火烧带走了。多是呼朋引伴的,兴冲冲走到店里,选一张熟悉的桌子,然后点上几个酒菜,坐下来喝。
诺顿人是从来不肯低声细语的,喝了酒自然更加豪爽,常常是自己一桌人聊着,旁边便有人开始搭腔。来此的又多是商人,于是整个酒馆便开始互相交流着最新的见闻:哪里的香料又涨价了,哪里缺布匹,或者干脆聊着八卦新闻,维利亚的哪个贵妇跟人偷情了,或者利库姆哪家的小姐被山贼绑架了。
孙茂才便盯着账本嘿嘿的乐。
这时外面又进来一个人,并没有带着什么朋友,脸上有几块淤青,脖子上还有一道血痕。那人走进来,排出九个铜币:“一小碟驴杂碎,温一壶酒。”
邻座的富商便笑:“托尼,你脸上又添了新伤疤。”那人将衣领拉高,勉强挡住脖子上的血痕:“跌……跌的。”
又一个客人说:“托尼,你是不是又藏私房钱了?”
托尼脸色发白,嘴唇气得哆嗦:“你……你怎么凭空污人清白!”那客人继续笑:“什么清白,我侄子昨天亲眼看到你老婆把你吊起来打。”
托尼便不理他,扭头去催自己的驴杂碎,然后嘴里说着什么“打是疼骂是爱”什么“6个大舅哥”。
店里充满了快活的气氛。
逢这个时候,孙茂才便也跟着笑。
这时,一个人走进来,风尘仆仆的,似乎赶了很长的路。孙茂才认识他,那人还是自己现在这个身体的同乡。
“弗洛,我这趟回去你家里让我给你带了消息,萨拉要带着孩子来磐石镇了。”
孙茂才这才想起来——自己在这个世界,还有老婆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