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爱面子,这些敏感性问题往往抹不开面子去讨论,更别提白纸黑字地写在公司章程里了。可是,无数的案例告诉我们,必须先小人后君子,亲兄弟明算账。如果对这些问题遮遮掩掩,以为创业伙伴好得不得了,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一个原本优秀的创业设想,极有前途的团队则很可能会因这些问题而过早地解散了。
我曾经把我的好朋友张小姐请到公司和我一起经营广告设计业务。我们只是就如何分配利润达成了一致,收入减去成本后剩下的利润五五分成,而其他的都没有细谈。张小姐出力,我来付当时一名设计部经理、两名设计师的工资以及房租、水电、电话费、网费和百度推广费。我自己认为,因为我雇佣了3名人员来和张小姐合作,而张小姐只投入她自己一个人,这样五五分成,她并不吃亏。我的愿望是她能把这个设计部给管理起来,而不需要我去操心。毕竟我已经投入了3个人。可是,在经营的过程中,我发现设计部的很多事情,她还是很依赖我。连去客户的店面拍些图片,也得我陪着。
后来,我们友好地分开了,她去了一家广告公司打工。一天,我给她打电话,她说,她6点刚出差回来,好几天没有洗澡了,先回家洗个澡,然后还得去公司上班呢。我很诧异,出差回来,难道不应该先休息半天,下午再去公司么?她笑道,没事,反正也不累,公司里事多。听完这句话,想象一下她勤勉负责的神态,我不禁觉得有点郁闷。如果当初她和我合作的时候,能有这样认真负责的想法,也许我们就不会分开了。或者,如果合作之初,我们就明确地指出,我只是投资人,并不用投入我的时间和精力;她投入自己的管理能力,全权经营广告设计业务,今天的我们也许仍在合作!
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合伙人团队之间的配合度呢?我们可以对潜在合伙人开展“相互协和度测试”,即利用试运行阶段来考察团队成员对公司的责任感和贡献度。这样做就像人们的试婚一样,对真正的婚姻生活起到一个提前检验的作用。在试运行阶段,团队成员不需要对股份比例进行协商,而是将股份暂时搁置起来,不拿薪水,一起运作3个月或半年。这段期间,大家都是义务,如果这段期间结束时,有人想退出,则没有任何损失补偿。留下来的人,则根据试运行期间的表现,相互评分,按照对公司的重要性定出股份比例,以及投资金额。
雷区二:合伙人太“和谐”
由于很多合伙人通常在创业以前是朋友、同学、同事或工作伙伴,他们决定在新创立的公司的各个方面都要体现他们之间的平等身份。于是,他们采取了很多“□□”措施,例如,股票平均分配,拿一样的工资,一样的出差住宿条件,投票权相等……他们的出发点只是为了体现身份的平等,但是这样操作却会带来其他的问题。例如,谁来对整个公司负主要责任?如果有分歧,达不成一致,谁来做最终的决定?能力强,出力多的人会不会觉得不公平?会不会助长股东的偷懒及推诿责任的不良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