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惩罚的奖励”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一方面是指不当的惩罚可能会强化、助长学生的不良行为;一方面是指恰当的惩罚可以转化为奖励。
1.惩罚“奖励”不良行为
事实上,惩罚只是教育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教育的目的。有些惩罚表面上看好像是对不良行为的一种否定,而实际上却起到了强化和奖励的作用。例如,当一个学生上课迟到时,教师为了惩罚学生,可能会让学生到教室外反省。这就涉及到一个常被教师们忽略的行为技术学问题,即所选择的惩罚手段真的能起到“罚”的效果吗?在这个案例中,如果被罚的学生是喜欢学习的,那么,你的确达到了惩罚的目的,因为学习是其行为的强化物,当学习被取消时,就能起到负性惩罚的作用,迟到的行为就会获得有效控制。但是如果该学生本来就厌恶学习,正设法逃避上课的话,那么,你的惩罚就“无心插柳”地成为了一种奖励,甚至可能会进一步强化该学生的迟到行为,因为他可以“名正言顺”的逃避学习。这给我们启示:学生对惩罚本身的认识和感受程度直接影响惩罚实施的效果,这就要求教师在实施惩罚时
要审慎考虑自己所希望的惩罚在学生的心目中是否也成为惩罚,应该遵循差异原则,因人而异,避长扬短,而不要“正中下怀”、“瞌睡给枕头”。另外,我们也不可忽视惩罚对学生自我效能感的消极影响,而学生自我效能感的形成又与教师对学生的态度密切相关。杜红梅等人的调查发现,高自我效能与心理惩罚的轻视(对差生羞辱、威胁、冷漠等)和忽视(对中间生冷漠)呈显著负相关(r=-0.165,-0.207,P<0.01,P<0.05)。而畸形重视(对优等生过度关注)与高自我效能感呈显著正相关(r=0.157,P<0.05)。低自我效能感与轻视和忽视呈显著正相关(r=0.174,0.120,P<0.01,P<0.05),与畸形重视不相关(r=0.155,P>0.05)。也就是说,学生如果长期受到教师不当的惩罚,就会逐渐失去对惩罚应有的敏感性,对各种惩罚“习惯成自然”而麻木,甚至助育了学生的逆反心理,进一步激发学生的憎恶感和痛恨感,从而不断增加不良行为以对抗教师。所以,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惩罚必须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遵守适时适度的策略,避免不经意地强化学生的不当行为,而应该缜密考虑各种影响惩罚效果的因素,最终实现教育矫正的目的,促进学生身心的和谐发展。
2.化惩罚为奖励
过去,人们往往把惩罚当作奖励的对立面,仅仅希望通过惩罚来限制某种不当行为,而没有更进一步挖掘惩罚蕴含的深层教育价值———化惩罚为奖励,诱导学生把外部的惩罚转化为积极的内在的自我矫正、自我激励和自我鞭策,使受罚学生不但没有遭到身心上的摧残,反而从惩罚中受到激励和教育,“只要惩罚被视作针对错误进行自我教育的一种方法,那么接受惩罚就是一种自我完善的方法”。其实,惩罚更多是一种教育策略和教育艺术,符合教育理念的惩罚将极大地促进学生的人生发展。
下面看这样一个案例:
是飙车的男孩成为奥运冠军的故事。斯卡斯代尔读中学时很喜欢飙车,每天早上骑自行车上学。一天清早,街道上的行人稀少,于是他开始把车速加快,突然,一个警察出现了,指出他违反了交通规则,要对他进行罚款,因为测速仪显示他的速度已经超过了本来是汽车的限定速度。他告诉警察自己是哥本哈根一所学校的学生,因为怕迟到所以骑得快了点,恳请警察宽恕他一次。警察笑着说:“你可以先去上学,把学校地址告诉我,以后我再同你联系。”不久,斯卡斯代尔意外的收到一封来自哥本哈根最著名的自行车俱乐部的邀请信,欢迎他加入俱乐部,并为他提供一切训练条件,同时信中还夹着一张警察测定的速度单。4年后,斯卡斯代尔成为丹麦的全国自行车赛冠军,并在奥运会上拿到了自行车赛冠军,这是丹麦自行车运动项目上的第一块金牌。故事里的罚单是一张温情的罚单,它不仅仅是惩罚,更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引导和鼓励,在惩罚学生时又帮助学生挖掘了自身的潜力和优点,这是值得我们倡导的惩罚艺术———把惩罚作为帮助学生自觉迁移品性、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例如,陶行知先生“四颗糖果”的故事、魏书生的练笔惩罚法、麦克劳德被罚画人体骨骼和血液循环图的佳谈等都给了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温情罚单”式惩罚,善意、巧妙地利用惩罚促进学生的专长。例如,学生A在宿舍里经常恶作剧,说俏皮话,闹得大家无法睡觉,可以“奖励”为“睡前娱乐一刻钟”节目的主持人,帮他成为遵守宿舍纪律的模范;学生B一惯不按时值日,可以“奖励”当一周的卫生委员,使懒惰从此与之远离;学生C上课时不听讲却描摹山水人物,可以请她当班级板报负责人,使班级的黑板报变得丰富多彩。
小结
奖励和惩罚是一个日久弥新的话题,对奖惩问题的重新审视是对当前一边倒的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快乐教育误区有反思和社会上热议教师批评权的回应(教育部新近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明确规定了“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所以认清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是有效的使用奖励与惩罚方式的重中之重,为我们以下讨论如何有效的使用奖惩方法提供了哲学理论基础。其实,奖惩是一把双刃剑,没有绝对的好坏,但我们要明确奖惩的标准———何以奖惩,还要告知奖惩的目的———为何奖惩,做到符合伦理、人性和法律要求。
奖励与惩罚的策略设计
素质教育的提出从理论到实践解决了应试教育中存在的诸多弊端。“赏识教育”之后“惩罚教育”悄然兴起,二者唇舌之争更是愈演愈烈,大有“有你无我”之势。那么,在我们的日常教育过程中,究竟什么样的教育方式更有效率,我们教育工作者应该采取何种方式来培育人才,这的确是应该深入研究的一个问题。
§§§第一节 奖励与惩罚策略设计的目标与要求概述
奖惩的使用从理论上讲,应服从于一个时代教育的理念和目的。但在实践中,奖惩的使用通常因为受到一般社会环境、家长对学校的期望、学校特殊背景和教师个人修养及学生的个体特点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偏差。所有理论探讨的根本目的,就是在于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奖惩在教育教学中的积极作用,校正、避免其消极作用,使之服从于当时教育理念,服务于当时的教育目的。因此,在教育的根本理念和目的尚没有发生剧烈变化之前,奖惩研究的重点就在于如何使已形成的理论、原理和原则、方法、措施为教师所掌握,以便发挥现实作用。但当教育理念和目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之后,奖惩使用目的、使用方式、使用要求等问题就成为理论上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我国学校教育的理念十多年来发生了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的根本性转变。
但是,从我调查所获得的资料及其他研究者观察、调查所取得的资料来看,仍然服从于应试教育的理念和目标。因此,在创新教育条件下,对奖惩如何定位?学校教育中如何使用奖惩?这是本研究最终必须回答的问题。这正是本书的根本目的所在。
创新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创新人才,并以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核心。心理学家罗杰斯认为,“心理安全”和“心理自由”是创造性发展基本条件。“心理安全”是指当一个人偏离文化常规时能为社会所容忍,心理毋须处于防御状态;“心理自由”是心理安全的结果,其根本特点是充分接纳自己,不担心别人讥讽,可以象征性地表达自己的冲动和思想,而无须压抑、歪曲或隐藏它们。
此外,学者们指出,学校阶段的创造教育应按学前一小学一中学一大学层层递进的模式发展。其中,小学阶段应以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和想象略为主,鼓励、保护和引导学生大胆思考,切忌压制;中学阶段以培养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为主;大学阶段应促进学生在适合自己的方向上形成成熟的创造能力。由于奖惩通过对学生行为的不同强化而发挥作用,所以既可能促进也可能抑制创造性的发展。根据奖惩的作用和创新教育的要求,在创新教育中,对于奖惩的定位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一、创新教育中奖励和惩罚的目的在教育中,奖与惩可为多种目的而使用
它们既可以用来进行管理和道德教育,也可用来塑造学生的多种行为,同时也可以用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引起学生对学习的积极的体验。在强调创新教育的今天,奖惩的使用必须有助于促进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发展。因此,在制定奖惩措施,或对学生实施奖惩时,教师必须对奖惩的目的及可能对学生造成的实际的影响都有明确的预见。在任何情况下,教师都不能因个人情感的冲动而盲目地对学生实施奖励或惩罚。
二、创新教育中奖惩的基本要求
使用奖惩的最基本的要求是,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奖励或惩罚都必须为学生提供行为的信息。当奖惩作为管理的手段时,奖励措施给学生提供了“应该或必须做什么”的信息,惩罚措施给学生提供了“不应该做什么”的信息;在道德教育中,奖励和惩罚措施给学生提供了对道德行为进行判断的标准;在学习过程中,奖与惩应该给学生提供他们的学习结果、学习的进步情况、能力以及付出的努力的信息。在创新教育中,奖励应该具有指明教师对学生所表现出的创造意识的肯定评价作用,惩罚也应该被看作是给学生行为或所做出的努力提供的一种反馈,是对他们进行新的探索所给予的鞭策,而不是由错误行为所导致的羞辱及由此引起的对以后可能出现的错误的恐惧,这样,奖惩才能为“心理安全”创造条件。在目前我国学校教育中,教师对于犯过错误的学生采取歧视态度,在学生有了积极表现后仍然冷嘲热讽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状况毫无疑问不利于学生创造性的发展,因为在这种惩罚中学生所学到的是,避免犯错误高于一切,这与创造性发展的条件的背道而驰的。
三、促进奖惩在创新教育中最大限度发挥积极作用的对策措施
在教育中,许多教育教学的措施和教师的行为都可能具有奖励或惩罚的作用,而且各种措施以极为复杂的方式影响学生。因此,要想使奖励和惩罚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发挥积极的、预期的作用,就目前而言,迫切需要做的工作是:
首先,加强理论探讨,全面、深人揭示奖惩对创新人才培养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为实践提供理论指导。为此,有关节刊物应开设专门栏目,对这一问题展开专题讨论;各类有关学术会议上也应把奖惩对创新人才培养的研究纳人其主题之中;专门研究机构应开展理论和实证的研究。
其次,应当引导、鼓励中小学教师结合自己的实践对奖惩问题展开研究。因为研究的过程,也是一个学习过程和理性思考的过程,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才有可能在理沦指导下,以理性的方式,根据创新教育的要求使用奖惩。为此,在目前广泛呀展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应增加奖惩问题研究中已经形成的成果内容的介绍,强调研究的重要性,并应分时期,分阶段指导、推动教师开展研究。
第三,中小学校管理者应提高依法治校的意识,规范管理,杜绝奖励和惩罚的滥用。我国教育正在向法制、规范迈进。最近公布的《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中明确规定:“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规定的”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为杜绝滥用体罚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保障。中小学管理者应当把相关法规转化为工作制度,和规范,从制度上保证法规的贯彻。
第四,继续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发展的社会风气,努力做到社会、家庭和学校在教育要求上统一起来,缓解家长为提高学生成绩而给学校、教师带来的压力。
第五,每个教师必须努提高自身的理论修养,善于敏锐地鉴别学校情境中各种具有奖励或惩罚功能的资源,并充分全面地了解它们对学生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从而在高度自觉的水平上使用各种奖惩措施。
§§§第二节 奖励方法的策略设计
在日益加剧的升学压力下,学生的学习任务变得越来越繁重。为了激励学生不断地努力学习,以掌握更多的知识来应对未来的择业竞争,家长们往往会绞尽脑汁想出各种各样的“招数”。由于简单易行且见效快,奖励便成为家长们经常而又较为普遍采用的手段。这一手段到底如何使用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呢?本节将会介绍奖励方法的相关知识,并附之以案例,声文并茂的向大家阐述奖励方法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