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妈妈听了这话,就让孩子去攀了,孩子很开心,攀得也较熟练。突然,孩子的母亲说她发现一根杠子松动了,可能是坏了,会摔下来的,脸上马上露出担心的神色。孩子得到了母亲的“暗示”果然犹豫不前,不敢继续玩了。可见孩子的激情已经被“打击”掉了。
父母给孩子输入的信息,往往就是孩子未来世界中的角色。所以,从现在开始,你就不要对孩子说:“你真没出息,你真没用”,父母应把这些否定面的词语吞进肚子里。
误区三:训教孩子没完没了,牵扯出陈年老账,使孩子对父母亲的话感到厌烦:“我的话你怎么就是不听?说了多少次了,昨天刚跟你说过……”
在父母一次次的训教中,孩子会渐渐习惯,从而变得麻木不仁、缺乏自尊心,成为人们常说的“草白脸”——无论别人怎样指责都“脸不变色,心不跳”。从表面上看,遭到训斥的孩子很快表示服从,问题似乎很容易解决。但是事实上,在孩子的心目中,常常考虑的只是斥责给自己带来的痛苦体验,而对自己的过错行为本身却很少进行自我反思,因此,斥责一般都会削弱孩子自我教育的能力。并且,过多的斥责会造成孩子的对立情绪,孩子即使明明知道自己错了,也由于严重的情感障碍而拒绝承认自己的错误。
为了避免斥责带来的负面效应,父母应当尽量少斥责,不要没完没了训斥。
误区四:不分青红皂白体罚孩子,造成生理、心理双重打击:
望子成龙的欲望时时刻刻都在紧紧揪着父母的心,由于某种突发的事故,父母常常会丧失理智而对孩子大打出手。
现在让我们看这样一个案例:是一个医生的叙述:
有一天,我正在值班,一个妇女抱着约摸五岁大的男孩子,闯进诊室。这个妇女十分着急地告诉我说,这孩子太调皮,玩弹弓把家里彩电荧光屏打烂了。一气之下,她把孩子按在床沿上,用竹板往孩子的屁股上连连乱打,孩子哭叫着,突然呼吸急促,哭叫声断断续续起来,呛咳着直嚷胸肋部疼痛。她掀开孩子衣衫,除了白嫩的屁股上有血痕之外,胸部、肋部、都没出现伤痕。她傻眼了,心想自己又没打孩子身上,怎么会这些地方痛?于是,便抱着他来医院检查。
我连忙给孩子听心肺,又请来放射科医师作透视,结果均属正常。经过综合分析,我给孩子下了个“急性胸肋痛”的诊断。老百姓把这种病叫做“岔气”,但疼痛起来可厉害得很,严重的还会发生休克!我取来中成药,往孩子鼻粘膜上轻轻地吹一点,孩子接着打了几个喷嚏;又给他注射了安定和阿托品,不断地在孩子的内关穴和外关穴上捏揉,没多久,孩子的呼吸平稳了些,疼痛也开始渐渐消失。
这时,我才告诉母亲,因为孩子挨打时全身剧烈晃动,加上又急又怕的精神刺激,造成呼吸肌痉挛而胸肋疼痛。看见孩子已基本恢复常态,那母亲似乎还不理解,怏怏地说:“我只打他屁股呀”。我严肃地说:“打屁股的怪症还多着呢。”
这些情况都是常常发生的,年轻的父母们,请放下你的板子,无论孩子犯了什么错误,都要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大打出手”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奖励与惩罚的关系
奖励和惩罚作为控制行为的两种常用手段是教育实践不可或缺的重要激励方式。然而,由于人们对奖励和惩罚的认识还存在诸多误区,导致了教育实践出现两个极端:一是对惩罚目的的片面理解以及由此而来的误用惩罚,二是对奖励作用的无限放大以及由此而来的滥用奖励。事实上,正面激励是必需的,但是对不良行为施加适当的惩罚同样必不可少。没有惩罚,奖励就不能充分显示其扬善功能;没有奖励,惩罚也不能发挥其惩恶作用。奖励和惩罚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奖励有时就是一种惩罚,而惩罚也可以成为一种奖励。
§§§第一节 奖励的惩罚
我们先看一个有名的案例:阿伦森效应
一位老人,退休后在湖区买了一所房子,想图个清净。可是不久,有一群小孩开始在附近踢足球,追逐打闹。老人受不了这些噪音,出去对这些小孩说:“我喜欢热闹,如果你们每天都来这里玩耍,我给你们每人一元钱。”小孩们非常高兴,于是他们更卖力地闹将起来。过了两天,老人愁眉苦脸地说:“我现在还没收到养老金,所以,从明天起,每天只能给你们五毛钱了。”小孩们虽然显得不太开心,但还是接受了老人的钱。每天下午继续来这里打闹。又过了几天,老人对他们讲:“真对不起,通货膨胀使我不得不重新计划我的开支,所以每天只能给你们一毛钱了。”“一毛钱?”一个小孩脸色发青,“我们才不会为区区一毛钱在这里浪费时间呢,不干了。”从此,老人有了安静悠然的日子。
这个案例展现一幕外在奖励减少内在动力的情景。本来,孩子们踢足球是自身的兴趣爱好,但老人用奖励改变了这一切,最后,孩子们踢足球仅仅是为了得到金钱!其实,奖励隐含着惩罚性的一面。对于原本具有内在兴趣的活动是不需要什么奖励的,如果允诺给予奖励反而会抑制人们从事这一活动的内在兴趣,外加的不必要的奖励损害了内在的动机。大量的研究表明,如果用金钱、成绩或者其他激励方式诱惑人们的话,其结果往往适得其反。我们越是人为地用诱惑手段来激励别人,他们就越会对我们唆使他们做的事丧失兴趣。故事里的老人睿智地运用这一原理过上了安静的生活,就是一例。
类似的例子在我们日常教育和生活中比比皆是。例如,有的家长为了让孩子认真学习,用玩具(或者其他奖励)作为诱惑,本意是想激励孩子学习的兴趣,但结果是孩子为了得到奖励才学习。学习成为了获得奖励的手段,一旦外部奖励消失,孩子又回到原样,甚至更加反感学习。值得我们深思的是,我们给予孩子奖励,是否希望孩子只有拿到玩具才去学习呢?显然,这有违家长的初衷。更让我们进一步反思的是,奖励到底能否改变人们的行为?奖励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改变人们的行为?为了探讨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解决四个问题:
第一,奖励对谁有效?
第二,奖励的效果能持续多久?
第三,奖励究竟对什么有效?
第四,奖励的代价是什么?
1.奖励对谁有效?
奖励对“那些对工作缺乏热情的人”管用。我们之所以会给孩子奖励,往往是假设孩子需要完成的任务是他们不太乐意、不会主动去做的事,正如杜威所说“他本分是被动的容纳和接受。当他是驯良的和服从的时候,他的职责便完成了”。奖励就是“典型的被用来引诱或强压别人去做不愿意做的事情”,所以,我们通常“为了使人们按某种特定的方式行事,必须使他们缺乏生活必需品,这样奖励能强化所需的行为”。也就是说,为了控制他人的行为,应该取他人所欲所需之物,符合条件再予之。奖励对那些对任务充满干劲的学生来说没有必要。
2.奖励的效果能持续多久?
艾恩指出,奖励的最佳效果是短期的,要使行为上的变化持久,通常需要保持奖励的源源不断。我们可以预见,如果孩子对特定的奖励丧失兴趣或者对奖励的要求不断升级,而家长又不能满足孩子的要求,那么,原有的奖励失去了最初的效果,孩子就会停止或者减少被强化的行为。如果我们以奖励能否出现持续的强化行为来判断奖励的效果,那么就产生了孩子对奖励持续的依赖,甚至是要不断满足孩子持续增加的奖励要求的问题。然而,我们都希望孩子们无需任何奖励而能自觉主动的长久保持良好的行为。
3.奖励究竟对什么有效?
“奖励没能产生深刻、持久的变化是因为它们的目的只在于影响我们的所作所为。”艾恩指出,奖励通常只有在完成一些极为简单、不必动脑筋的任务时才能提升表现,即使这样,也只能在数量上有所提高。如果我们的目的是让孩子服从命令,比如准时上学、按时回家,那么奖励是很实用的策略。但如果我们想培养孩子在做人方面的诚实守信、做事方面的认真负责、学习方面的独立思考,那么,我们首先必须得到孩子在态度和承诺上的认同,设法引导孩子的兴趣。只有孩子内心真正喜欢的,他们才能积极的投入。此时,奖励反而多此一举了。
4.奖励的代价是什么?
奖励主要有以下五个代价:首先,奖励惩罚人。奖励“暗含的是把人比作非生命体”,旨在控制他人的行为,如果人们付之努力却没有得到他们期望的奖励,其效果实际上与惩罚一样———令人厌恶,并且“奖励越诱人,得到的可能性越大,错失奖励而受到的打击也越大。”另外,兑换奖励在另一个层面是在惩罚那些没有完成任务的人,这些人渴望认同和肯定,却失之交臂,奖励就会在他们的内心造成极大的煎熬和痛苦。其次,奖励破坏人际关系。影响横向的关系(同伴间的)和纵向的关系(身份地位差异的,如教师和学生)。设置奖励一方面人为造成这种“珍稀”资源的短缺,同伴间为了争夺奖励而产生“冲突和嫉妒”的暗流,损害了同伴间的团队合作关系,例如,教师在开学初宣布,期末考试成绩第一的学生将得到1000元的奖励,那么学习小组不会像以前那样和谐,因为大家都把他人当做自己成功之路上的障碍,都想尽力打败他人,这种相互间“勾心斗角”的心态侵蚀了同伴间的情感和友谊。另一方面,当教师扮演“判官”的角色,掌握着学生能否获得奖励的大权,那么,学生就会极力奉承或取悦老师,最后师生的纵向关系必然受损,走向破裂。再次,奖励忽视理由,没能揭示并解决产生问题的根源。例如,一天晚上孩子迟迟不肯上床睡觉,家长通常要么威胁孩子说:“乖乖上床睡觉,否则,明天不带你去游乐场玩”,要么引诱孩子说:“如果马上上床睡觉,明天给你买泰迪熊”。那么,孩子可能就会立刻睡觉(尽管极不情愿,但为了挽回可能失去的奖励或得到想要的奖励)。“事实上奖励完全不是解决之道,而只是掩盖问题和忽视原因的花招、捷径和速效药,只看到表面,没有深入。”上面的例子中,我们没有反思,孩子今天为什么不愿意睡觉?是时间太早了?还是白天睡多了,晚上依然精力充沛?是孩子晚上玩得过度兴奋,现在难以入睡?还是父母白天上班了,而晚上是跟父母在一起的最好时机,孩子渴望跟父母撒娇,害怕闭上眼睛看不到父母?其实,为了解决问题,我们必须知道造成问题的原因。但我们往往一味给予奖励来使孩子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事,“Do this and you’get that”,忽视了造成问题的根源,而这才是我们需要解决的。第四,奖励阻止冒险的倾向和行为。正如史瓦兹所说,冲着奖励干活的人不想冒险,不想有负面结果,他们想尽可能快、尽可能多地成功,从而成功获得奖励。他们所做的只是得到奖励所必需的工作,而不会去冒险或探索各种可能性。这一点部分地解释了为什么受到奖励的人的表现,反而比不上那些没有得到奖励承诺的人。目前至少有十项研究表明,为得到玩具而参加活动的儿童,为得到好成绩而努力的学生,为得到金钱而工作的成年人,都尽力避免挑战。奖励越大,人们会选择更容易的活;奖励停止时,早先获得奖励的人继续选择尽可能少做;人们不仅在有奖励时选择容易的任务,一般来说,容易的任务也为冲着奖励而来的人青睐。因为选择越容易的任务,完成任务的可能性就越大,得到奖励的机会越大。可见,“越是一心一意地追求外部目标,越不可能去探索独创的可能性。”第五,奖励降低甚至取消兴趣。研究人员发现,提供的奖励刺激越大,我们会越消极地看待能有助于得到奖励的活动。爱德华·戴奇也曾指出,因为工作而奖励,往往会损害人们从事该项工作的内在动力。也就是说,外在动力不仅不如内在动力有效而且还降低内在动力。管理人员越是让他的员工们去考虑工作完成得好能赢得什么,他们对工作越没兴趣。麦克格雷戈注意到,给员工们的奖赏通常是让他们回家用的,这样做的结果是,“工作被视为一种惩罚形式,是为了得到各种与工作无关的满足必须付的代价”。因为外部动力侵蚀内在驱动力,于是人们对工作的兴趣下降,在付出努力之前更可能要求外在刺激。上级主管们指出这种外部取向性,摇着头说道:“你看见了吗?如果你不给他们奖励,他们什么都不干。”这是一种令人不安的事实:刺激手段没能对人们表现出的外部取向性做出正确回应,反而更多地制造出对奖励因素的关注。其实,通过提供强化手段来操纵行为也许是训练家庭宠物的好方法,但不是在工作场所获得质量的良策。
§§§第二节 惩罚的奖励
惩罚通常被定义为试图利用令人不愉快的手段迫使他人改变行为,目的在于控制和促使改正不良行为。马卡连柯曾经说过:“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的尊严感,能培养学生抵抗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斯金纳却认为,惩罚不是一种理想的控制行为的方法,其效果是有限的。惩罚最常见的结果是使受到惩罚的行为(至少是暂时地)受到抑制,但是许多惩罚行为却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例如,那些受到过批评的学生仍旧在课堂上调皮捣蛋,一些因工作业绩不佳而受到训诫的员工并未因此而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