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间屋子,里面摆放着电脑,书橱,写字台,字纸娄,藤椅,还有音箱和床,我把它称作我的工作间。有朋友来的时候,我带他们参观我的房间,客厅,阳台,向阳的卧室,然后我推开一间北向的门,让他们进去,我说,这是我的工作间。
我喜欢工作间这个词,较之于书斋,我觉得它更冷静,也较少文人气。
我想,也许做学术的人,他们更喜欢“书斋”,他们给自己的书斋起名字,比如“风雨斋”,“苦味斋”,我从不看学术文章,简直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可是偶尔在文章的末尾,看到一些文雅的书斋的名字,我也会觉得欢喜,因为有一种很遥远的“古中国”的感觉。
书斋这个词,本身就是为文人而设的,它代表着中国文人一脉相承的传统,它让我们想起线装书,挑灯夜读,红袖添香,士大夫的社稷理想,寒苦而又自得的读书生活……现代学人,即使在研究海德格尔和罗兰·巴特,也乐意让自己的书斋有一个古雅的、中国式的称号,所以我总觉得,有一种东西,它存在于读书人的体内,它是表象的,同时也是深入骨髓的,它渊源流长。
至于写小说的人呢,在我看来,肯定没有那么多的闲情逸致,为自己的书斋起名字。为了避讳,他们甚至不用书斋这个称号,他们把它叫做“工作间”──出于一种很复杂的矫枉过正的情结。
其实,这是再自然不过了,小说本来是西方的传统,在中国,小说的发达,是近代的事情。在唐代,虽也有传奇和鬼怪小说,那到底是不算的,难以登大雅之堂。中国正统文人,何曾瞧得起过小说?
有一阵时期,我迷恋于一种生活,那就是所谓的书斋生活。我想有一间自己的房子,在这个房子里,四壁都是图书,我要用一生的时间去阅读它们。我沉迷于其中,四壁的高高的图书,把我淹没了。我愿意这样终其一生。
我后来才知道,我并不是个热爱读书的人,之所以想过书斋生活,是因为它代表着生活的某种形式,它是世俗生活的反面,它代表着理想,不近人情,孤独和沉迷。而世俗生活呢,它是热情,琐屑,浮华,有很多情感。
很多年前,我大概是个很冷淡的人,对于生活,我缺乏爱意。我常常一个人在屋子里坐着,不出门,不会客,也很少说话,也不读书,也不做任何事情。极偶尔的,有电话进来,我接听了,作一些简单的交流。我听着自己的声音,很真实,思路也很清晰,我觉得自己还是正常的。
总之,我在屋子里磨蹭着,看看电视,睡睡觉,正确地浪费时间。我觉得很满足。
现在呢,我再不像从前那样固执了,我更加生活化,随和而亲切,丧失了理想。我想,是这样子的,对于生活,我懂得了疼惜。我学会了去爱。
对于世俗生活,我正在融入其中;我以自己的方式去热爱生活,我变得平和,坚强,有足够的耐心。我惧怕某些东西,但是我能够克服。
我刚才说过,我不是个读书人,也没有博览群书的愿望,我想,这大概是女人的天性。女性中,我只知道三毛是个嗜书者,有过大量的阅读。但凭心而论,我不喜欢她的文字──我是读她的文章长大的,我曾经喜欢过她。但我一直在想着一个问题,这么一个冰雪聪明的女人,有着传奇的经历,大量的阅读,对人世的老道的见解,为什么她没有写出另外一种文字出来?
其实,我在想着,阅读与写作的关系。大量的阅读对我们来说,是否是必要的?那么,偏狭的、专业化的阅读呢?勿庸置疑,书是现实生活的另一种版本,也是生活的扩展和延伸,它是幻想的翅膀,它带领我们去飞翔。
我们需要阅读,但是,我们是否也应该掩卷深思,阅读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是快感?知识?写作的技巧?思想?也许,还有禁锢?
我们很难做到的,我们沉迷于阅读,同时又能够跳出身来,不受它的约束。
读书人的乐趣,我不是不懂;我自己也曾有过爱不释卷的经历,一本好的书,一篇气味相投的小说,它带给我们的情绪反应是复杂的。它让我们激动,沉迷,焦虑,嫉妒,伤心,也欢喜。总而言之,就像一场恋爱,就像我们一生中遇到的一些美好的异性,它带给我们情感上的营养是一生一世的。
我不赞成多读书,但是好的书,得用一生的时间去读。读一辈子。隔三差五地,断断续续的,放在床头,也可以躺在椅子上,也可以把脚搁到桌子上。总之,很随便的样子,反而能显出对于书的亲切。
一本好的书,就像一个好的女人,它的潜在的空间是广大的,我们每次读它,都会发现新的不同,视角变了,一些微妙的细节,一举手,一投足,新的愉悦和欢喜,新的情感和思想。
它渐渐地浸入我们的肌肤里去了,它成为我们血液的一部份,它与我们不断地交融汇合,与我们合二为一了。
它代替我们去思想,去说话,最终,它成为我们自己。
我喜欢这样的阅读。
我们要逐步培养对于文字的亲近感,但是我以为,这里头还有一个分寸的问题。就是说,我们要竭力坚持着,不要被阅读伤害了。
在这个广阔的世界里,还有很多东西,它们是文字难以企及的。文字走不到那个地方去。文字只在一部份领域里显示它的魅力和功用。有一次,去美术馆看画展,是俄罗斯的风景画。我对美术全无见解,至今,我看画仍停留在是否好看,悦目,是否怪异这个阶段上。我在一幅画前站住了,一幅朴素的画,田园诗一般的风格,大约是在雨后,画面有一种空冷的、清洁的气息。画面的基础色调是绿色的,于细微之中也分出很多不同的层次出来,显得很旷远。
一幅很简单的画,很美,于我看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看完以后,大约就会忘了。我在画前静静地站了一会儿,背着手,于心平气和之中,也能感觉到作为一个文字写作者的无力和虚弱。
只有面对那些生动活泼的图景,颜色和声音,各种层次分明的,千转百折的,具有直观性的场景,我们才知道,文字离这些地方很远。
有时候,看到一些引经据典的文章,爱因斯坦说,毛主席说,──可是,毛主席说的就能代表我们要说的吗?我们又不是毛主席。
我要说的就是这个。大人物,真理,名著,在某些时候会显示出它的缺陷来。阅读对于我们的伤害也就在这里。它淹没了我们,让我们变得很微小,很听从。它代替我们去思考,于不自觉中成为我们思想背景的一部份。
但是,我以为这不是阅读的错误,这在于人的错误。个体的差别,相对封闭的读书生涯,也难免会造成这样的愚笨吧?也许,读书,生活,思考,这三者的关系,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难题吧?
我在这里要说的,并不是“读书无用论”。很惭愧,我自己读书少之又少,然而就在这些我读过的书中(它们大部份是文学作品),我觉得自己得到过真正的愉悦,欢喜,疼痛。是它们,让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更清晰了。一些对我来说极重要的作品,比如《红楼梦》,《圣经》,它们甚至改变了我的为人,和处世方式。它们让我侧身进入这个世界的时候,变得温和,有所惧怕,充满了爱怜。
至今,在我写作的电脑旁,总是要放着一些书,比如,张爱玲的小说,我喜欢的卡尔维诺的小说,也有我不喜欢的杜拉斯的小说,有时候,也会换上《红楼梦》。我也未必每天都去读它们,但是在写作的间歇,打开书,闻见了几多年前藏于书页间的花瓣的香味,玉兰花香,陈旧的、黯败的香气,──然而到底是香气。
花瓣也枯黄了,很脆,摸上去像纸,也像蝴蝶的标本。脉络很清楚,能看出来水曾经从花瓣上流失的痕迹。
我打开书,看上一段,也许是几个字,完全是无意识地,也许连我自己也没有意识到我有这样一个小小的举动,又开始写作了。
──这些书,让我觉得温暖。
我对阅读一直有着很复杂的态度,一方面,我天性偷懒,趣味偏狭。从前,因为写作的缘故,很功利地去读一些书,囫囵吞枣,读不下去也要读,跟自己拼命似的,最终还是读不下去。现在呢,我坦荡多了,我知道自己是个不喜用功的人,我只去读一些有趣味的书,一遍一遍地读它,很开怀,也有快感。
而且,阅读给了我光泽,在某一种时候,它们让我接近了事物的中心──这是至关重要的。它们给与我的恩惠是多方面的。
但是我仍想说,对于阅读,我们要节制。过份沉迷于阅读是有害的,即使从趣味上来说,我以为,阅读的趣味也比不上日常生活的趣味。我们身处的世界,是如此的广博,天长日久,生动而活泼,富有情感性;同时它又是那么的细微,无微不至,一点一点的细节,于平常之中也有着夸张和传奇。
生活本身,就是一本无所不容的小说,它囊括了小说的一切要素,人的生活,故事性,情感,幻想……我们真应该好好读读“生活”这本书。
至于思想,我以为,并不是从阅读里可以获得的。我们每个人都是思想者,有我们自己的思想体系,和我们看待这个世界的视角……它是朴素的,澄明的;一个饱经风霜的老农,他对于这个世界的见解也许比一个哲学家来得更为地道,深刻,只不过,他没有把它形成于文字。
有时候,经过一条小街,看见一家人的门口,坐着一个老太太,扶着拐杖,把头搁在拐杖上,就像要睡着了。她是那么的安静,在下午的阳光底下,有风吹过来,她的稀疏的头发乱了。她在想些什么呢?阳光在她的脚边一跳一跳的,坐得久了,脚也会麻吧?
她是个普通的老太太,快过百岁了吧?一生风平浪静,看见很多死了,生下来,长大,看见他们欢笑,悲伤,斗争着。也许呢,她是另一种人,年轻时曾经不安份过,有过美丽的容颜,为男人荒唐过……谁知道呢?
我想起我自己,是个写小说的人,可是,我对人世了解多少呢?每天,我走过街市,看见很多很多的人,表情冷漠的,疲惫的,喜悦的……我从他们身边走过了,走了很远,还会回过头去,再看两眼。对于我所看到的一切,我有着深深的敬意。
我以为,任何一种文字在它们面前,都是浮面的,轻飘的。
这本来是篇命题作文,谈的是书斋生活,在这里,却说了很多关于阅读的话,我的本意是,我们应该阅读,却不能太沉迷于此。我本人是反对过于纯正的书斋生活的。
人与书籍的关系,在我看来,就像一场欢娱的男女关系。人们需要书籍,就像人们需要异性,就像任何一场恋爱,它带给人的美妙的感觉是无与伦比的。在人的一生中,不可能只有一次恋爱,也不可能有无数次的恋爱。相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恋爱有一个饱和数,过了这个饱和数,恋爱就不再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