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趣味并不高尚,也因此,古典名著的好处我无法领略。很多朋友向我推荐《包法利夫人》,每推荐一次,我就重读一次,技法,结构,白描艺术,人物塑造……我知道它是好的,但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好。我们这代作家,受惠于古典作品的很少;我们的作品因此而少技术性,显轻薄。我想这是遗憾的,但也只能由这遗憾蔓延……毕竟,这中间隔了近两个世纪,即便着意弥补,也仍像长筒丝袜上打的补丁,歪歪曲曲的,更见局促。
另一方面,看现代小说就舒畅多了。那里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惊悚,怪异,完全不合逻辑,突然发出的一声尖叫……很像二十世纪。我理解的现代性全在这里了:外表很平静,可是突然间一个仓促的小动作;走路时掉过头去,偷偷吐一下舌头;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摸一下自己的身体,自得其乐……完全是下意识的小动作,仓促,烦恼,无聊,可这是二十世纪的骨骼,它潜藏在我们每个人的血肉里,一不小心就会露出来。
我读现代小说,完全是心领神会的。像被人说中了一段隐秘,那里头的弯拐抹脚处,被分析得清清楚楚——那真是可怕的,可是可怕之余,也觉得欣喜和放松。
我第一次读卡夫卡是在1990年,读的是短篇《判决》。在此之前,没有人告诉我什么是现代小说,我也不知道卡夫卡是谁。我仅是把它当做短篇来读的。读完后,久久说不出话来,只是惊讶。我于其中发现了小说的另一个空间,广阔的,具有新鲜刺激的质地,就像一道豁口,隐隐露出暧昧的光亮来,然而这光亮是我熟悉的,也让我害怕。
从1994年始,我计划系统地读一些书,借以补血充气;我父亲去新华书店买来许多外国名著,大多是古典作品,《珍妮姑娘》,《汤姆叔叔的小屋》……然而看了也就看了,没留下太深印象。当读到《百年孤独》时,反应则完全不同。我是一气呵成读下去的,从晚上读到凌晨。到了深夜,我合上书,舍不得再读了。三番五次地躺下去,再爬起来,到底忍心把它读完。
我的文学趣味是偏狭的,然而也是自发的。自此以后,我打消了系统读书论。我不想勉强自己。好书是读不完的,好的东西它在那儿,就如一道风景,它是我们生存的一部分背景。我们看见了,它才是;如果看不见,它就不是。也有一种时候,我们视而不见,那没办法。就如某类美女,长得很合分寸,瓜子脸,樱桃小嘴柳叶眉……我知道她长得美,可是不艳羡,也不惊讶。古典名著总让我想起这一类的美女。
我的庞大的读书计划暂时告一段落,我是惋惜的。我知道自己是贫血的,偏食,但不多嘴。就这么任性地一天天地瘦下去。迄今为止,我的常读书仍是有限的,红楼,水浒,张爱玲和萧红……后来又加入了杜拉斯,还有另外一些人,总之,名单会越来越多,然而适合我的书还在那儿,从来、也将永远在那儿,有的我已经碰见了,有的正待发掘。这是先天决定的,我无法更改。
我计划将来出一本读书笔记,记下我读小说的某一瞬间的顿悟和感动。此外,也想读些人物传记和史书,比如明史,现代史——但首先得文字风趣,少学究气;如有可能,我甚至想放下手边的写作,抽出一段时间来重温《诗经》和《史记》,还有明清小品文,唐诗床词以及香艳的《牡丹亭》。——读书于我,抛弃功利性的一面,主要还是为了趣味,追求文字给予身心的熨贴和抚慰。我不想拿它当工具书来读。现在的我,已经没有了虚荣心。
从前读书是有虚荣心的。初中读《拿破仑传》,高二读《叔本华传》和郁达夫的《沉沦》,只因为它们于我的同龄人来说,还是相当陌生的名字。
我像做贼一样偷读课外书,上课时读,回家关上房门读。有一次我母亲推门进来,我砰地一声把书扔进抽屉。她把书找出来,把它撕成两截。我哭了,后来把书粘起来,还掉。隔了一些时日,旧病重发,又开始偷读。其实那时读的不全是文学书,我后来走上文学路与这段时期也没有关系。老师来家访,告诉我父母我如何不听话,上课时读《射雕英雄传》,听不进批评,木着脸,还扬着脖子。
这是早些年的事了。到了1987年,我高一,开始读琼瑶和三毛,这两位都是流行作家,现在看来,谁也不比谁更文艺性。可是我当时喜欢三毛,以为她是文学,我希望有一天能做成她那样的作家,留着长发,把脸遮盖起来,单露出大大的眼睛,盘腿坐在地毯上。琼瑶的小说也迷得不行,一本接一本地看,哭得一塌糊涂。
到了1988年,一旦面临文理分科,我责无旁贷地选择文科。我的作文已经很好了,文笔流畅,喜用一些冷僻词,写起散文和叙事文尤其得心应手。作文常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演读。我的语言老师姓夏,1988年刚从师大毕业,一个帅小伙子,敏感,清高,善解人意,总之,有着文人的一切习性。
他给我们带来了新思潮,抱怨小城的闭塞和种种陋习,课时45分钟,他用一半时间来讲不相干的事:他的大学生活,他所接受的文明和教化,很多我从未听过的国外文人学者的名字,以及他们的著作。我想,这于我是有益的。
教务主任有时会来察看各班级的上课情况。夏老师说,他要是来了,你们咳嗽一声。果然,有一次教务主任来了,后排的同学看见了,大声咳嗽。夏老师向我们做了个鬼脸说,好,现在我们开始上课。
他课上得真是好,口才也好。他与我们打成一片,常常心血来潮带我们去郊游。他说,作文不是坐在教室里写出来的,得首先观察。就有调皮的男生说道,现在就带我们去观察吧。他想了想,笑道,你们分批出去,两人一辆自行车,不要大声喧哗,要是有人问起了,就说是自习课,出去买纸笔。
他就像我们的兄长。常有学生缠着他点评班里的女生。点到我时,他略沉吟一下,笑着摇了摇头,不置可否。我听了这一幕,也是不置可否。我是如此沉默,单调,让人无话可说。而作文里透露出的气息,他比谁都清楚。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姑娘,敏感,心思细密而丰盛。——不说也罢。
有低年级的学生要看我的作文,他从六十多本作文簿里随手拽出我的。我不知道我后来的写作,是否与他的这一随手拽出有关联,然而我表示感激。他曾给了温暖和信心。
我们很少交谈。然而我知道他是不羁的,他厌恶小城,常常渴望逃离。有一段时间,他突然失踪了,据说逃课去了新疆。后来不声不响回来了。他很快就结了婚,这是1989年,他25岁。他铁定心滞留在自己的小城,做中学语文老师。
很多年后,他成了我妹妹的班主任。有一天他踱到她身旁说,某某是你的姐姐吧?长得很像的,她作文很好。我听了,也只是不介意地笑着。我想我是伤感的,十年过去了,这中间经过漫长的成长,变化。物是人非。
对于他的回忆,是与我的写作有关的,他是我隐隐的背景。青春,狂想,夏日炎炎的1988和1989。一个喜欢皱眉头的姑娘,安静,生涩,然而天生有颗狂野的心。她想出人头地,唔,做个作家会怎么样呢?——偶尔,她会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