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眠走到了梧桐树下。从她走过来起,青鸾的视线就一直黏着她。这好色的鸟儿只有一点像他,就是对沈眠特别专情。
这儿并不算十分偏僻。有几道隐秘的视线,不时的飘过来。就连青鸾的迷障术也不管用。
青麟学院集合了全大陆所有的宗门派别的优秀子弟,八阶神禽的武力,他们不一定能对付得住;八阶神禽的迷障术,却是难不倒他们。
真正拦住他们,不敢贸然前来打扰的,是八阶神禽的主人——青鸾的相貌特征太明显,它的主人身份也是众所周知。
就算不认识,也该知道,这容颜绝色,风华绝代的佳人,就是古木青鸾的主人,大陆唯二的两大世家之一,沈家的家主,沈眠。
也是众所周知的,两次踏入神境,两场大战,之后仍然笑到最后的赢家,大陆唯二的神境者之一。
神境者,是中州大陆上的最强战力。可以说,宁可去惹一只九阶青鸾,也不要打搅一位神境者。前者只不过杀了你,后者却能无缘无故夷灭你整个家族,还能让人噤口不言,无话可说。
就算沈眠的美貌能让人忽略她的危险,就算她看上去再温柔,再和善,就算她来到青麟没有出过一次手,没有见过一滴血,知晓她真实身份的人也是不敢接近。
至于那些连青鸾的迷障都堪不破的,更是与之无缘。
何晋宁想,至少自己也不算太亏,毕竟他可是连神境者都追过的人。
“沈家主,”何晋宁开了口,“怎么有空来青麟?”
他当然不会自作多情,觉得沈眠特地来这里美女反救英雄。
他现在不是英雄,是被美女捅了一把软刀子,即将黑化的狗熊。
他问出口就后悔了,仿佛打了一场败仗。问得太急切,好像要逼着沈眠承认是来救自己的。
被赶出沈家已经够狼狈的了,但总不能因为来了青麟,所以就看轻自己吧?
沈眠的回答不叫他失望,却让他更失望:“路过。”
何晋宁如果打得过,现在已经提刀上了。
但他是个识时务者为俊杰的俊杰,所以他很识时务:“既然沈家主还有事,那我就不打扰沈家主了,告辞。”
至于顺便救了他,既然是顺便,何必言谢?既然灵石能还了他对沈家的恩情,那他为沈家赚到的灵石,够不够还沈家对他的恩情?
算账,他也会。
“我也有话要和你说。”
何晋宁的步子已经迈开了。他可以当没听见,想沈眠那个大忙人,也不会有兴趣拦住他说第二遍。
可就是一个“也”字,像在他的脚掌上灌了千钧力气,让他一步也迈不出。
见色起意已经够糟糕的了,难的是不独不知道悬崖勒马,及时止损,相反倒愈陷愈深,弥知深浅。
三十三劫八十八难啊,也抵不过一个沈眠一个字。一个“也”,就好像在她的心里还有分量。
神仙眼里,也有灰尘粉末吗?
“什么话?”
何晋宁转过身问她。
其实话他听了不少,但没有好话。还不如“事”,至少“事”让他们相遇,相知,相爱,而“话”,仅仅让人想到“话”后那个“别”。
沈眠没有说,而是走了过来。她牵过何晋宁手指,看着他的手。
何晋宁低头看看。储物戒指他放在中指上了,自欺欺人,但中州大陆并不在乎戒指的顺序,也并没有夫妻戴对戒的习惯。
沈眠在看什么?
他的手指糙得很,没有苏南照那么圆滑,虽然骨节长吧,一不会吹笛弄箫,二不会弹琴击鼓,就是一双摸惯了柴米油盐,精打细算的手。右手背上还有一道疤,竖直切下,不很狰狞,但绝说不上好看。
不可能让她看这么久。
“我手上,有问题?”
沈眠掏出手帕,轻轻替他擦了手。
何晋宁自己并不觉得什么,但看到她手帕上多了灰色的粉尘。
他把手背放在眼睛底下瞧,确认不是自己的眼睛有问题,而是他根本就看不见那东西。
“这是什么?”
沈眠擦完手背,接着擦他的掌心:“九叶芙蓉的花粉。”
“那是什么?”
“九叶芙蓉,盗跖森林里的一种植物,尤其喜欢用自己的花粉引诱那些禽鸟来与之交配,然后设伏,诛杀。它的花粉无色,无味,无毒,但只需一点点,就能引起禽鸟发狂,疯狂的攻击有这种香味的人。”
也就是说,碧翎漆金隼发了狂似的追杀他,原来是因为这玩意?花粉是怎么到他的手上的?
“青鸾怎么没有反应?”
“凤凰不食粟,所食唯琅玕,青鸾是最接近凤凰的生灵,除了梧桐,它不会去碰其它的花草,更别说是九叶芙蓉。何况,刚才,你想和它亲近,它不是躲开你了吗?”
何晋宁没有问既然无色无味她又怎么能看见,问神境者这种问题纯属自找没趣。
她看得见,自然是因为她是神境者。对空间掌握到了一定程度,就算看不见,空气中的一点微小变化也会引起她的注意。
他转移话题:“九叶芙蓉,应该不是你要说的事?”
何晋宁不知道该夸赞自己和沈眠的默契还是该厌恶这种默契,因为他显然在沈眠的脸上瞧出了一些他不想看见的东西。
“不是,我来见你,是因为……”
沈眠的脸上并没有表情,她停顿也不是由于迟疑,仅仅是为了让何晋宁专心。
“阵盘。通往你家乡的那个阵盘,当年顾忻城并没有完全毁掉。或者说,他毁掉了一个,但他手里还有备份,作用是一样的。”
家乡。
遥远到,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
何晋宁自己都想不起来,难为沈眠还记得这么清楚。
“所以?”
“我有把握拿到他手里的阵盘,只是,要等十年。”
十年。
多么短暂!苏南照读个一年级,都不止十年。东方未明随便闭个关,都不止十年。对中州大陆的所有人来说,就是一睁眼一闭眼的功夫,十年就过去了。
可何晋宁是22岁到32岁。
诚然,他的相貌不会有任何变化。像这里的所有人一样,他能活个七八千岁,如果修炼,或许更久。
然而,在他心里,这十年里的每一天,都是一天。每一天,都是12个时辰,24个小时,720分钟,43200秒。每一天他都只是个普通人,都要一分一秒的度过,每一分都是折磨,每一秒都是煎熬。
沈眠不知道吗?她很清楚,但她显然不会为了在意何晋宁的心理感受,就把期限提前十年。
就像她不会为了在意何晋宁的心理感受——
“就这么迫不及待送我走?”
因九叶芙蓉而起的一点温存,顷刻间便散得一干二净。
何晋宁稍微低头,垂落的视线里,眼神冰冷、暗沉。
“没有迫不及待。”
那就是要送我走喽?终究是碍了你大小姐的眼,终究是在沈家留不得了——
可不可笑?
痛不痛快?
“那么,谢谢。”
何晋宁觉得自己应该是在笑,因为他从没有觉得这么开心过:
“谢谢你让我知道了,这个世界是多么可憎可恶,我是一秒都不想再待下去。”
他掉头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