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呢?”于京墨觉得自己有点跟不上郑繁烨的思维了,听得有点懵。
“我是说啊,我很喜欢的那个人儿就在我眼前我正瞧着呢。”郑繁烨清明的双眼从未离开于京墨半分,他的欢快带点鼻音,是抑制不住的心生欢喜。
于京墨的脸快速升温变红,于京墨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但是嘴角上扬的弧度带着小女儿的娇羞。
明明只是小女生的不好意思,在郑繁烨看来这就是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了,既耀眼又含羞。像只有点炸毛的白白小兔子,可爱得不得了。
“于京墨她可真是的,明明是她自己说过喜欢的东西怎么就忘了呢。”郑繁烨食指微弯,刮了刮于京墨的鼻梁。
“你还记得?”于京墨的眼睛已经有了水雾,明明上一秒还是个随时可能炸掉的女孩子,下一秒就像被骗了糖的小孩子,双眼泪汪汪的。其实于京墨真的有点忘记了她给郑繁烨说得那些话了。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郑繁烨还是记得,遇见他,可能是好运大于霉运吧。于京墨心里想着。
“好啦,别哭了,怎么见我一次哭一次?”
于京墨赶忙用手背胡乱摸掉了眼泪。郑繁烨拿着发簪,牵着于京墨的手走近了柜台。
“老板娘,这个发簪多少钱?”郑繁烨轻声询问着老板娘。
老板娘穿的是一件黑色的绣花旗袍,盘着精致的发鬓。虽然老板娘年纪有些大了,但是从她的眉眼之中,不难窥见她年轻时的风华。她举手投足之间的那种优雅,皆是浑然天成。
“这个也是我从别人那里收的,我开这个店呢,也不是为了赚钱,就是为了纪念,所以啊,我也什么价收的,我就什么价买,就一千二啦。”老板娘放下了手中织着地毛衣。
“好,”郑繁烨一口应下,准备拿皮夹付钱的时候,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回头看着于京墨,“我忘了,你这么精致的女孩子这么只能选一个发簪呢。老板娘,这簪子我先付款,但是我还得看看其他的。”郑繁烨付了钱就拉着于京墨继续逛店了。
一个小时后。
“走走走,我们搬桌子去!”夏年嫣故意快步走在前面。
“搬桌子?要装修吗?”郑繁烨偏头疑问地看着身旁的于京墨。
“嗯,装修我们的汉服小店。”于京墨把事情的大概告诉了郑繁烨。
“哇,你终于做到了!真的好厉害。”郑繁烨是真的很佩服于京墨,虽然于京墨家里可能没有他那么有钱,但是他知道于京墨是一个目标多么明确的人。她准确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做什么,想得到什么。这是他喜欢于京墨的其中一个原因,她从来都不迷茫,不会了为了一些事而迷失了自己。
“嘿嘿嘿,我努力了所以我做到了。”于京墨像是在对他说,也像是在对自己说。其实通过自己努力这么久,终于开上了小店,让于京墨觉得自己蛮幸福。
在郑繁烨的帮助下,她们淘来的东西安全的到达了店里。
“有点晚了耶,要不我一起找个店吃饭吧,顺便把店名讨论一下吧。”夏年嫣提议。
“好。”于京墨点头答应。
“郑繁烨也一起吧,今天帮了我们这么多忙,得感谢一下他。”夏年嫣不放过一点可以让他们俩相处的机会。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郑繁烨笑着应答。
他们三个人为了方便,就在旁边的韶韵街找了一家川菜馆,悠哉悠哉地吃完了饭,就找了一家奶茶店讨论正事了。
“让我们开动脑筋,一起来想想取什么名字好听。”夏年嫣双手抱着奶茶。
“得好好想想啊!”于京墨吃了一小口蛋糕。
沉默了十分钟后。
“叫败荷记吧。”于京墨突然开口。
“败荷记?”夏年嫣喃喃。
“败荷减翠菊添黄,梨叶翻红梧叶苍。残败的荷叶消减了翠绿,而菊花越发的金黄,梨叶渐渐泛红,梧叶苍黄。我觉得就像我们吧,在夏季遇到了我们很爱的人...然后在秋季开始了新的生活。”有些事情于京墨并未提起,但说来也巧,她和夏年嫣的故事也确实发生在夏天。突然感觉其实好多事情都会发生在夏天这个热烈的季节里。
“嗯......有道理,败荷记败荷记败荷记!也确实好听!就这个了!”夏年嫣知道于京墨指的是哪些事情,但是都过去了,也没什么好提起的,权当是自己人生中的一种经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