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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妺喜 (2)

妺喜的话让很多有施部落的人研究起了文字,文学青年越来越多。你走上街头,远远望去,黑压压的一片,全是忧郁的面孔和仰望天空的少年。但是发明文字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儿,甲骨文是商朝才有的,现在才是夏朝,妺喜等不了那么久,妺喜想让夏朝快点灭亡,好在容颜未老的时候就认识那个发明甲骨文的人。

妺喜听说夏朝的国王在四处骚扰百姓,于是就问有施部落的青年,为什么夏朝的国王不来我们有施部落。青年们回答说,我们的部落太小了,没有什么珍宝奇玩,所以国王不会这么快就来。妺喜听到这样的回答很沮丧,他让那些喜欢外出游玩的人散步消息说有施部落有一个宝贝,天下罕见,但并没有人见过那宝贝是什么。

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到了癸的耳朵里之后,就变成了,有施部落里有一个美艳绝伦的姑娘,是部落首领的女儿,所有小伙子见了他都爱得发狂,但她谁也不喜欢。

癸听到这样的传言后心想,作为一个立志做暴君的人,不能不贪恋美色。于是他很快就带兵赶到了有施部落。

妺喜被送到癸的面前,看到癸是如此丑陋的一个男人,她伤心欲绝。她质问癸,作为一个国王,怎么可以长这么丑。癸说,我年轻的时候很帅的,只是那时候你还没出生,不能怪我啊。妺喜心中暗道,我怎么总是在错的时间遇到错的人。

妺喜被带到宫中,癸问他喜欢什么,她说喜欢看到所有美好的东西毁灭,小到绫罗绸缎,大到一个王国。癸说,绫罗绸缎很容易毁灭。王国就难了,比如我这个王国,是和天上的太阳同生共存的,只有太阳还在,我的王国就不会毁灭。

妺喜说,那咱们打个赌,从今天开始你不理朝政,天天玩乐,看你的王国能撑多久。癸笑着说,我打登基至今,天天都在玩乐,从来没有管过朝政。

妺喜心想,真是个昏庸的糟老头子。不过他就得昏庸点,不然夏朝何时才能灭,夏朝不灭,商朝不起。没有商朝,谁去发明甲骨文啊。为了甲骨文的发明者,妺喜跟了一个老头,她这一壮举,几千年后,才被年轻貌美的姑娘们效仿。只是这些年轻貌美的姑娘为的只是一座房子,一笔存款。

在妺喜和癸的共同努力下,夏朝越来越乱。世道乱了之后,谁收拾烂摊子收拾得好,谁就是新的王。有一个叫汤的捡破烂的,非常擅长收拾烂摊子,人称破烂王。有了这个称号之后,他觉得自己有做王的潜质,小时候是破烂王,长大了就是国王。于是他带领人民群众一起收拾国家这个烂摊子,最后就当上了王。因为他小时候是经营破烂生意的,是个商人,于是后人就叫他商汤,他的王朝,就叫商朝。

写到这里,已经是另外一个故事了,从上面的故事可以看出,我在试图丰富历史的同时也在凭着个人喜好恶搞历史。历史研究人员看到了估计会说,这个是不对的,那个是没有的。就像专家喜欢考证金庸的小说里常用的植物到底在那个朝代有没有一样。我所写的这些事情历史上到底有还是没有呢?如果你去问赵本山,他肯定会告诉你,这个,可以有。

写一篇关于李清照的文章是我由来已久的愿望。我有许多愿望,大到当上皇帝再来一次焚书坑儒。小到弄死邻居家那条我九岁那年咬过我一口现在已经老得站立不稳牙齿松落大小便失禁的狗。与这些龌龊反动的愿望相比,写一篇关于李清照的文章这个愿望显得冰清玉洁。正因为它冰清玉洁,所以怀了多年我一直没想过去动它。有所期待是种美好的生活状态。如果不是遇见夏沫,我可能会一直怀着这个愿望直至老死。不知为何,世上有许多夏沫这样的人,表面上助人为乐,实际上巧取豪夺。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无所事事的我们向彼此倾诉的心灵最深处的愿望之后。夏沫就找来庄生梦蝶,找来疯狂英语,找来本草纲目。作为一个专业扯淡者,其实根本不用读这些,完全可以凭借想象力扯出一个美仑美奂的淡。就像性欲旺盛的人根本不需要看毛片来刺激神经一样。可是,伟大的夏沫认为,为了把这个淡扯得与众不同空前绝后,必须要把她准备的材料细细的品位一遍,如果还没有来灵感就再品一遍。我一直想不明白貌美如花的夏沫为何举手投足都这么恶劣。但我宁愿咬牙切齿的拿起笔,也不愿承认三年前从一群混混儿手里将她救人并以身相许的行为是错误的。为了避免引子写得比正文还长,就此打住。

正文:

我比平时晚了五个小时醒来,平时是早上七点就醒了,也就是说,这次我醒来时已是中午。

是因为喝了酒?吃了安眠药?还是睡得太迟以至我起得如此之晚,我已想不起原因。事实上,我也没想这些,膀胱的肿胀让我首先想到的是上厕所时是否需要排队,我讨厌排队,尤其是在上厕所的时候,那些人一个比一个行径恶劣。站着时都是迫不及待火烧火燎的样子,蹲下后立刻忘记了站着时的悲哀,一脸陶醉,报复似的占着茅坑,一斤屎分十两拉。直到蹲得两腿酸麻了才起身。还有银行办事处,车站售票处,医院挂号处,处处人山人海。我只能后悔自己投胎时太匆忙,看到了今世的繁华,忽略了人口的爆炸。

我下床找拖鞋,却看到一双红色的绣花鞋,我以为自己看花眼了,可是揉揉眼睛再看,那双鞋子依旧整齐的摆在那里。我的大头皮鞋,人字拖鞋,臭袜子破牛仔裤全都不翼而飞了。我回头看床上,并没有睡女人,事实上,我的房间除了我妈以外再没别的女人来过。管不了那么多了,我打算先踩着这绣花鞋解决完膀胱的问题之后再思索这些怪异的事情,可是当我把脚放进鞋里之后才发现大小刚好合适,穿鞋时我甚至发现自己涂着蓝色的脚趾甲。而且脚上的皮肤白嫩爽滑,我那双奇臭无比站着可以支撑身体坐下可以当武器的香港脚哪里去了?等我再低头一看,更绝了,该长胸毛的地方长着一对软香的乳房。昨晚明明穿着碎花大裤衩睡觉的,现在身上却裹着一身白绸。找镜子的时候我发现房间里的摆设也变了,该放吉他的地方放着古筝,该放篮球的地方放着针线刺绣。终于在衣架旁找到了镜子,定睛一看,我大吃一惊,镜中人竟然是一古色古香的长发美女。接着我不自信的伸手往两腿之间一摸,果然空荡荡的。我失口叫了一声妈,听到的却是一声媚力十足的女中音,而且叫的也不是妈,而是娘。

之后,娘没来,来了一身着绿衣的丫鬟,她说:小姐醒了,蔡府设宴,媚姑娘请小姐出席。

我想说,去你妈的,敢叫我小姐!张口却变成了:待我梳洗一下,去取了粉色的尿盆过来。

丫鬟去而复返之后,我得知原来古代没有厕所,大户人家的姑娘都备有五颜六色的尿盆,排泄之后,由专人负责坑埋。若有和唐僧沾亲带故的读者,可能要问:那小户人家的姑娘怎么办?是自己坑埋么?男人又是怎么解决同类问题的。如此环保的方法是谁想出来的,当时的政府是否对那个想出这个方法的人予以奖励?在蔡伦没有发明纸的时候他们用什么擦屁股呢?

该放体育报纸以及时尚杂志的地方摆了几本蓝皮线装的诗词集,从一张手抄的汴梁晚报上我得知自己正处在公元1111年。当然,报纸上写的是政和元年,推算一下,此时的皇帝应该是赵佶,那个信奉道教,痴迷于书画蹴鞠奇花异石,不理朝政,宠信奸臣,却号称体神合道骏烈逊功圣文仁德宪慈显孝皇帝的宋徽宗。看我的住房,似乎是官宦人家。至于我的姓氏,等会儿在宴席上自然可以打听出来。既然丫鬟没有叫我夫人,那证明我还没有出嫁。由我睡到中午也没人打搅可以看出,我日常生活的两大主题就是吃饭和睡觉。后来我发现自己还会写一些长短不一的句子,后人管这个叫词。

出席酒宴的尽是一些脑满肠肥大腹便便的家伙,偶尔瞥见一两个眉目清秀的公子,身边也早已有女眷陪伴。我拎着半杯西域进贡过来的红酒,在灯红酒绿莺声燕语中穿行。这酒喝得煞是郁闷,还好有满院的奇花异草争芳斗艳,从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我因为看不到帅哥而产生的遗憾。

顾影自怜间,有人自身后拍我的肩膀,下手极轻,抬手时轻轻一捏。不回头,我便知此人必然是媚娘,当朝太师蔡京的小女儿。只听她左一口幼齿,右一口幼齿,叫得极其亲切,幼齿是李清照的乳名。媚娘说,今天是齐云社和黑虎社决赛的日子,问我要不要去看。我自然点头微笑,自袖中取出黑色面纱,随她来到街上。当时的东京汴梁城,无论人口还是经济都居世界第一。城分八个区,市农工商,井然有序。每个区都有一个足球场。足球在那时叫蹴鞠,球队叫社。由我们俩走街串巷轻车熟路的样子可以看出,我们不是第一次来看球赛。齐云社有个穿白衣系蓝腰带的男子,举止大度,姿态潇洒,每次球传到他身上,我都会情不自禁的捏紧手中的丝帕,咬紧银牙。听媚娘说,这男子是吏部侍郎赵挺之的儿子赵明诚,在城西郊读大学,酷爱金石书画,玩蹴鞠的水平更是民间第一。看着他生龙活虎般闪转腾挪的样子,我突然想起昨日作的一首词: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占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昨夜我正是因为往手帕上绣这首词,才熬到五更上床。

待到中场休息的时候,我使了点碎银子,唤得一个小厮,托他把手帕转交给那白衣男子。然后我便谎称头痛,撇下媚娘,一个人匆匆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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