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辑的封面上有周云蓬的介绍。9岁失明,留在视觉中的最后印象是动物园里的大象用鼻子吹口琴。15岁弹吉他,23岁大学毕业,其后游历十余城市,以弹唱为生。
我听着周云蓬稳如泰山静如秋水的歌声,暗想季沐阳平白无故为什么要寄信和送礼物给我。按我看过的言情小说的情节来推理,作为唯一的男主角季沐阳和唯一的女主角我,如果继续接触下去,势必要擦出一些爱情的火花来。可是哪个蹩脚的作者会一开篇就把男主角发配到远方,让整个故事都变成女主角的独角戏呢。
此后一直到高考都没有季沐阳的消息,我没有丝毫的期待。他不是我喜欢的那类男生,我喜欢的男生应该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让人感到温暖,让人充满希望。而季沐阳是下午五六点钟的太阳,随时会消失不见。如果一定要从季沐阳身上找出让我喜欢的地方,那就是他会讲故事,而且是第一个讲故事给我听的人。我喜欢会讲故事的男生,夜深人静的时候听着故事入睡是我向往已久的事情。可是我不喜欢故事里的人,故事里的人太遥远,就像季沐阳,讲着讲着就把自己讲进了故事里。
暑假里我窝在家里看了两个月小说,我高考的成绩不算很差但是专业被调剂了,于是我决定复读。依旧在原来的学校。我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为了收到季沐阳的信。他不知道我家的地址,我不知道他的地址。如果他要联系我就只有把信寄到学校,如果我想知道他的消息就只有留在学校。这一切看起来都太像爱情,女主角为了男主角而复读,心甘情愿的忍受高四紧张的学习气氛所带来的压力。
我觉得如果把心态放松的话读大学和读高中没有什么区别。这个城市没有大学,读大学的话起码要去几十公里外的省城。我读的高中是所谓的贵族学校,里面有一个体育场两个食堂三个操场四条两边是花草的长廊五座公寓楼六座教学楼。省城的有些大学还没有我读的高中环境好地方大。
开学后,季沐阳信来得断断续续,有时候一星期能收到两封,有时候两个月只有一封。无聊或者烦闷的时候我就拿出季沐阳的信来看,有时只是盯着信封发呆。想象这信跋山涉水漂洋过海从遥远的地方一路走来,有时我会把信拿起来放在鼻子上闻,看有没有风尘味儿。之所以这么矫情,倒不是因为这信是一个男生写的。而是这信来自一个遥远且陌生的地方。
有时候我会想,季沐阳为什么要放弃家里舒适的环境去远方流浪。这不是花钱买罪受么?从这个问题我会想到为什么有的人喜欢吃猴脑,有的人看到猴脑之类的东西就恶心?为什么有人喜欢待在熟悉的地方有人总想去远方?这些问题就像漩涡,在看似平静的生活下旋转,一不小心就会跌进去,无法自拔。
季沐阳在信中说当他到了远方之后,我所在的地方对于他又成了远方。这世界上有无数个远方,有时候远方只是一个词语。不去远方是一种遗憾,去了远方又是另外一种遗憾。
季沐阳始终没有回来,或许回来了,但是没有找我。高四的下班学期,我没有再收到过季沐阳的信,关于他的事情逐渐模糊,最终变成了回忆。为了纪念他,高四的暑假我买了张火车票,目的地是远方。一路上我都在反复的听从电脑上下载到MP4上的周云蓬的歌,是那直达内心的声音,像微凉的风打在脸上。从此你去你的未来,我去我的未来,从此在彼此的梦境里虚幻地徘徊。
G大旁边有一条街,街上开满了小餐馆、旅馆、发型屋、音像店、网吧、KTV等学生喜欢的场所,价格都很便宜。这条街永远比校园里热闹。尤其是傍晚的时候,除了这些小店,街上还会摆起一些小摊,卖一些女生喜欢的服装或饰品。这些摊主大都是G大的女生,长发短裙,在朦胧的夜色下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
夏然现在就蹲在街头,麻木的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牵着手或挽着胳膊的青年男女。夏然想,如果沈倩现在推门出来,看到夏然并没有远走,估计俩人就和解了。可是蹲了一个小时了,门还是紧闭着。
沈倩躺在床上,用被子蒙着头,希望能尽快入睡。每当沈倩和人发生争执或者莫名其妙就感到不开心的时候,她都会选择睡觉。睡一觉,醒来,所有的不快都烟消云散了。可是这次,沈倩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就在一个小时前,两个人还有说有笑的躺在床上怀念着过去憧憬着未来。发生争执是因为一个男生打来的电话。最近总是有人打电话找沈倩,沈倩说那是因为她在网上做书碟代购的生意,给她打电话的都是顾客。夏然并不计较这些,他不满的是沈倩接到电话时的神情和口气,嗲声嗲气的像个风尘女子。沈倩说顾客是上帝,跟上帝说话当然要用最好听的语调了。夏然说我觉得一点也不好听。沈倩说又不是说给你听你管那么多干嘛。两个人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不温不火的吵了起来。若是平时,吵着吵着就会有一方认输,毕竟只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可是这次,当沈倩说跟你在一起真没意思的时候,夏然怒了,三下五除二的穿好衣服,丢下一句,嫌我没意思你就找有意思的过去,离开了他们俩租住的小屋。
夏然没有走远,他肚子有点饿,就买了袋爆米花,一边吃一边在沈倩回校的必经之路上徘徊。爆米花吃完了沈倩还没有出来,夏然就在街边蹲了下来。
认识沈倩的时候,夏然刚刚退学,找不到满意的工作,待家里又招父母烦,所以一天到晚夏然都待在网吧里。后来在网上认识了沈倩,俩人挺能聊得来,于是沈倩就说你也不能老待在网吧里要不然就来我这里吧。夏然想了想觉得这主意不错,就答应了。
沈倩很快就给夏然租好了房子,买好了一应生活用品,考虑到夏然喜欢上网,沈倩把笔记本电脑也拎到了出租屋里。
夏然以前也交过几个女朋友,但都是一些小姑娘,要人疼要人爱稍有不如意就乱发脾气,没有一个像沈倩这样体贴。
沈倩掀开被子,坐了起来。天已经彻底的黑了,她想象不到夏然能跑到哪儿去。平时夏然都是和她一起出去玩的,如果沈倩不找夏然,夏然就待在屋子里写小说,哪儿也不去。
沈倩喜欢夏然,可是在一起生活之后,她渐渐觉得夏然不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夏然太单纯了,人年幼的时候,单纯是一种美德。可是一个男人,如果过了二十二岁,还是单纯,就让人觉得不靠谱。
其实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如果有了钱,一切问题就不再是问题。夏然爱看书爱写小说,就让他看让他写呗。坚持理想没有什么不好的。可是在没有钱,生存下去都有问题的时候,还死守着理想,是不是有些可笑。
有一次沈倩在网上看到一句话,说这是个理想贱卖的年代。沈倩很想把这句话讲给夏然听,可是想一想夏然自负的样子,沈倩什么也没说。
夏然蹲得腿麻了,站起跺跺脚,然后又蹲下去。夏然想,沈倩就是不出来找他,也该回学校了,再晚学校就关门了。
就在夏然考虑着回还不回的时候,他看到一个姑娘朝他走来。那姑娘一个人拎着个小皮包画着很重的眼影穿着卡通长袜和公主鞋活像是从漫画里走出的人物,如果不是她剪短了头发,夏然在百米之外就能认出她。她是林媛,夏然以前的女朋友。
你蹲在这儿干嘛呢?林媛一边说一边打开包,打算掏张纸垫在地上和夏然蹲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