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何尝不想现在救走之桃,杀了沈安就可以。杀他容易,但难保他不会在之桃身上下毒。这世界上多了解不了的毒。届时,他已经死了,解不了毒,之桃还是难逃一死。这才是沈安高明的地方。连自己都没逃过的圈套,之桃又怎么逃得了。
“好……”许久他才无力的答。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对酒这样感兴趣。沈末找了扬州城最高处的位置。风灌满他玄色的袍子,独揽一片月色,这个位置观景极好。
多日前的伤还没好,举杯时有些疼。想到蒲团,心头的愧疚久久不能平复。
第一次见她,是在山寨的一个喜宴上。那也是第一次父亲带他出来,他挑了自己最好的一件儿黑衣服,练习了好多不同种类酷酷的表情。现在想来也是可笑。
去了之后,发现都是些大人,当然,他从来没把自己当过孩子,酷从来不用在意年龄。
人群中,他一眼便发现了她,她的衣服破破的,头上扎着八个冲天揪,看起来滑稽的很。从没遇到这样不修边幅的女儿家,他心底翻个白眼儿,“切”
喜宴实在太过无聊,都是些繁杂的礼节,一点儿也不符合自己的风格,于是出门转转,视察视察这里的风土民情。
三拐两拐,拐到了后山的一颗果子树下。肚子一阵叫唤,他才发觉已经一早上没吃东西了。果子看着倒也可口,不妨摘两个尝尝,垫垫肚子。
他上树没过多久,远处一个小黑点儿向这里挪过来。又近了点儿,原来是她。不过这种时候她来这里,不用说都是无聊偷溜出来的。
志同道合,他给了她一颗果子当见面礼。平日里,长辈见小辈时都要给些什么小礼物之类聊表抚慰。自己这样酷,自然也不能坏了规矩。
小孩子的友谊,都是很简单的,他们也不例外。
月色和流云交织在一起时,始终想不通,蒲团为什么要扒他裤子。
蒲团仰头看他,微软的光洒在她面上,她笑着开口:“嘿,你果真出来找我了,看来我猜的不错”对于沈末说查到一些眉目的事,蒲团始终有些激动。看他平安站在自己面前也有些激动,不过是半月的功夫,沈末又瘦削了些,他本身也不怎么胖,这样一瘦,倒显的弱不禁风。好在身材这方面没怎么影响到他的酷。
沈末:“嗯”
噗,他这个回答忒简洁了些。好在他从小这副油盐不进的样子,蒲团已经习惯了。
“你不是查到什么吗,说来听听”蒲团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把脸凑过去神神秘秘问他。他既然约她来这么远的地方,肯定查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他将她的脸推向一边儿,看见这张脸,愧疚又多了几分。“说来话长”
蒲团清楚,他这话的意思就是说来话长,晚点儿再说。嘿,要说就说呗,还卖什么关子,切。好在她这次来也有事情要办,思量一下,还是师父的事儿比较重要,自己这破事儿,反正都这么多年了,不急在这一时。
她嘿嘿一笑,将推出去的脸掰回来,站直身子向他挑了个眉,媚里媚气的问一句“人面桃花,你知道在哪吧”
蒲团觉得,这种风月场所,一向都是沈末嗤之以鼻的,他自然不知道。莫说是在哪儿,名字他或许都未曾听过。自己这样问,也不过是逗逗他。
沈末瞪她一眼,气定神闲道:“走,我带你去”
她没想过是这么个结果,也不敢想是这么个结果。她记得,小时候不过是跟他分享了师父那本黄色封面黄色插画的本子,他差点吓死,好久都没在山寨里见过他的一片儿衣服角儿。如今是经历了什么大风大浪,变得这样开放。啧,看来,他出息了不少。
蒲团正在想,沈末已经风一样儿的走出老远。果然是风一样的男子,这速递,这效率,啧啧啧啧。
不过“……哎……哎……你等等我啊~,”她抬腿追了过去。
也不知今天是什么日子,满街卖花灯的。品质花色,样子色彩,每家儿都是不一样的。
“到底是扬州,和咱那小山沟儿就是不一样,你瞧,这质地,这花色,啧啧,漂亮”蒲团摸着摊儿上的一只四脚吞金兽样式的灯,赞不绝口。
摊主迎上来:“嘿,姑娘,您挺识货啊。不过,您第一次来扬州吧,嘿,您算赶上好时候儿了。今儿八月十五,晚上有灯会,可热闹着呢。这灯和姑娘配的很,您若诚心要,我给您算便宜点儿”
切,说这么多,最后一句才是重点吧。不过这灯看起来是真不错,好歹来这么一次,买就买呗。蒲团摸口袋的手突然僵住了。来的匆忙,忘记带钱了,这多尴尬,简直尴尬死了。哎,对了,这不是还有沈末吗。
“末末,昨日我来的匆忙,忘了带银子,”蒲团眨巴着眼睛,仰头看着沈末。戏本子里说过,这种情况下,小姐身边的公子一定是会慷慨解囊,博美人一笑的。
摊主继续添油加醋:“这位公子,姑娘既然诚心要这灯,不如您就……哎,哎,公子你去哪儿啊?”
一转身儿,沈末脸一黑,头也不回的走了。天晓得,末末是个什么鬼。
“呸,江湖道义,你这算见死不救,忒小气”她气呼呼的骂,险些捏爆手里的灯。
“姑……姑娘,您轻点儿,我们这小本儿生意,捏不得,”摊主急忙把灯拿了过去,幸好没坏。
蒲团气的跳脚,这不当场给她难堪吗。
“老板,这灯我要了。”旁边突然想起个声音。
蒲团抬头,那红衣公子正从摊主手上接过灯,递了钱过去,手指修长,眉间一点朱砂痣。
摊主喜笑颜开,“还是公子爽快”
蒲团翻个白眼,巴巴儿看着灯。
“呐,给你,”红衣公子将灯递给蒲团,笑的灿烂。
“给……给我的?”她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手不自主接过那灯,痴痴傻傻的笑,“好人啊,你是个好人”
“不打紧,姑娘既然喜欢,就拿着吧,”红衣公子眉眼弯弯,笑的温柔。
蒲团看着,竟然忘了道谢。
“小生这里还有些事儿,就先告辞了,”他负手捏个扇子,远远的去了。
“还看呢,走不走了,”耳边想起沈末的声音,蒲团提着灯这才回了神儿。
蒲团白他一眼,“呸,还说呢,刚才让你买灯的时候儿,你在哪儿呢,这会儿跑来说风凉话。”
沈末装作没听到,一本正经走他的路。
蒲团恨恨的,又想到小时候想摸他那油光水滑儿的裤子,他也这样小气。罢了,罢了,既然小气惯了,自己还生哪门子气。于是甩袖跟上前去,脑子里闪过红衣公子的脸,连街市都洋溢出一丝暖气儿来。
她实在没想到,人面桃花这么快就到了。
门外却不见拉客的姑娘。蒲团觉得新奇,平日里见得花楼,都是门前的姑娘,楼上的姑娘,怎么到了这儿还有些冷清,一时不习惯。况她是女儿身,进这人面桃花竟然也没人拦着。
沈末前脚儿刚踏进来,后脚儿就从帘子后面挤出个人来。那人戴着青布小帽儿,泼墨似的长发,打了淡淡的妆,还涂了胭脂。扭了三扭,妖形妖势走了过来。
蒲团这才发现,来人是个男子。
那人向蒲团抛了个媚眼儿,拉了她的手道:“二位里边儿请”
她有些明白,此地女子通行的原因了。想来这是个开放发展的时代。她苦笑一声儿,抬头向沈末求助,沈末瞪她一眼,默默走了进去。她连忙跟上,那人才松了手。
这里气派的很,倒不像寻常花楼那般花里胡哨,内阁方正,酒桌儿上坐了来自五湖四海的陌生人,划拳喝酒,吟诗作对,附庸风雅之人比比皆是。桌和桌离得近,人散散乱乱,歪歪斜斜,四处传来姑娘的轻笑声儿。
她随着沈末上了楼,找个角落的位置坐了,台上轻歌曼舞,好不自在。沈末端坐着喝酒,一言不发。
蒲团左右张望了好一会儿,也没看见这里的妈妈桑,来都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什么都查不到吧,“哎,沈末,你知道这儿的老鸨在哪儿吗,我找她有事儿。”
“咳……”沈末一口酒卡在喉咙里,有些烧心。
“咦,多大人了,毛毛躁躁的,”她总算逮个教育沈末的机会,平日里总被他戏笑,好容易轮到自己,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蒲团酝酿了一箩筐的话。
正欲开口,厅里走出个妇人。戏本子里说过,花楼里资历最高,经验最多者为鸨。放眼望去,这里最老的,非她莫属。半老徐娘风韵犹存,此人定是妈妈桑无疑。蒲团端起方才放下来的酒,喝了一大口,准备叫她过来。呸,这酒劲儿忒大,舌头火辣辣的疼,只能一点一点吞。
她还没开口,那妇人竟径直朝她走来。悠悠行了一礼,万般娇媚,百般风流,配上这张脂粉八尺厚的脸,蒲团有些想吐。
“老板”妇人嗲嗲唤了沈末一声,蒲团更想吐了。
等等……她方才叫沈末什么?老……板……?他是这儿的老板,花楼的老鸨?蒲团瞪大眼睛瞧他,一脸的不可思议,她实在难以接受,这样一个端端正正的三好少年,竟然干了老鸨这样一份不怎么光明正当的职业。沈末高冷公子的光辉形象在她心里,慢慢倒了下去,一代男神就这样跌下神坛。
他云淡风轻,默默喝一口酒“切,没见过世面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