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菲斯特知道这个男人总有一个会杀了自己,他知道他是一剂毒药,但是他还是无法抗拒他的迷惑。大概是因为梅菲斯特太过寂寞了吧。
突然,奥卡斯似乎已经似乎已经没有力气再和他抗衡下去了,不知为何力气像是被空气蒸发了似的,被点点的。
知道最后他才恍然大悟
“身体……身体不能动了……你对我做了什么?”奥卡斯的呼吸有点困难,伴随着心跳的加速,他慢慢的跌倒在地上。
“这里可是吸血鬼的栖息地,空气中混杂着毒气是正常的。它会随着你动作的频率而进入你的身体。”既然事情已经败露了既然还敢独自一人来和我谈判。看来教会的人已经背叛了你了吧。现在你已经是他们的一只弃子了。
最后奥卡斯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他的脑海了依然出现着那么一个画面,他和安葛妮丝躺在同一个星空下看星星,那是他们还是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
当时奥卡斯和安葛妮丝还是一对无忧无虑的玩伴,没有地位的差异之分,没有什么身份可言。他们和其他的平民的孩子一样。
“等我长大了,我要成为奥卡斯的新娘!”女孩还露出甜甜的笑容,望着眼前这个金发的小伙子。
“嗯,等我将来成为了一个和爸爸一样了不起的骑士之后,我就去打一座城池回来迎娶你。“说着。男孩从身后拿出两朵可爱的小黄花,然后就在他的一双巧手下半程了两只可爱的戒指。男人把它戴在了女孩的手上,并许下承诺,将来一定会回来迎娶她。
于是两个互相许下承诺的孩纸就这样成为了对方的终身伴侣。
他爱她。
她爱他。
而他也是爱他的。
那么该怎么办呢?
然而现在他却躺在了别人的城堡了,一整不起。
当奥卡斯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了已将雪白的大床上。一是一间普通的客房。只是这里是用蜡烛来代替阳光的。
“我知道你在这里,出来。”奥卡斯身经百战那么多年,当然能感觉到那么点点的动静。
他知道梅菲斯特就在他身边,只是没有出现而已。
不一会,梅菲斯特果真出现在他的面前了,奥卡斯望着他的眼神是愤怒的,而梅菲斯特看着他饿眼神这是绝望。
“你恨我吗?我杀了你所尊敬的父亲,所以你恨我吗?”梅菲斯特有点冷冷的问道。即时他知道他不想提起,但是他还是句句逼使他去回忆。
“恨,我当然恨了。但是不仅仅是因为我的父亲,而是你的所作所为!你杀了那么多的人,本应下地狱。难道不是吗?”奥卡斯恨恨的说道,在这个时代里的都很信奉上帝的,只有和上帝的旨意相违背的,那么他就是罪人。而吸血鬼这种,破坏了自然定律的生物,就是被神所唾弃的存在。所以奥卡斯一直都很讨厌吸血鬼。
“这里是血族的城堡,我带你来这只是想让你听我讲一个故事。”梅菲斯特认真的说道。
吸血鬼的起源。
血族之身吸血鬼并不称呼自己为vampires,而通常自称为bloodline(血族)。一个凡人要成为血族的一员,首先要经过“初拥”(TheEmbrace)的历程。也就是说,他必须先被一名血族成员吸尽身上的血,然后马上接受该血族反喂食身上的血,才可变成为新生的血族。初拥往往带来非常强烈的感受,夹杂著惊惧与狂喜的情绪,这经过会使该血族永难忘怀。一旦成为血族的一员,便获得“不死之身”。血族是异于人类的生物,身体组织发生全然的变化。血族的牙齿可以任意抽长,虽然大部份的时候为了掩饰身份会隐藏起来。当血族吸血之后,会用自己的办法令伤口愈合以掩盖痕迹。体内的血液以扩散的方式流动,由于微血管已不再饱含血液,因此血族的皮肤特别苍白。有时候,甚至会在哭泣时流出血泪。血族可利用体内的血来治愈自己,当受到伤害时,体内的血液会集中到伤处,伤口附近泛出紫红色,很快即能痊愈。血族不用进食,但需要不断吸取鲜血。每当黑夜降临时,会对鲜血产生强烈的渴望,这种渴望的强烈程度,要比人类的饥饿感还要难受,咽喉就像撕裂般疼痛,逼迫自己不得不去吸食人类的血液。
“我不想听你说些杀人的理由!”显然奥卡斯现在正为国土那边的人民担心,他害怕现在吸血鬼已经攻陷了城池。说着一边挣扎着,拖着沉重的身体,走下床。正想寻找自己的佩剑。
梅菲斯特看出他的心思,说道:“你是要找这个吗?我在你昏迷期间把它好好的擦拭了一边,当时我能闻到上面沾满了我的同伴的血迹。他们的亡灵在向我哭泣。”
“那么你现在要报仇就动手。”奥卡斯站在梅菲斯特的面前,无所畏惧的说道。既然已经是一死,他也不想欠他的。他该还的还是要还的。
“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是6岁,当时我父亲为了让我继承王位,从小就给我一些刻苦的训练来逼使我创造出新的超能力。
当然吸血鬼天生都会具备一些超能力,我不但继承了父亲的读心术,还继承了爷爷灵敏的感知能力。但是作为一个王这些是不够的,所以我6岁的时候父亲就让我去杀一个人,当时我已经被饿了半个月了。饥饿的感觉让我很难受,我的喉咙就像被千刀万割般的疼痛。我被丢弃在一片深林里,白天躲避阳光,晚上去找了些野兔作为食物。但是没有吸食人类血液时没有办法解饿的。我依然会死去。于是有一天晚上,我遇到了一个人。当时下着蒙蒙细雨,他身穿盔甲,似乎是凯旋归来的样子。后来他很不幸的遇到了因为饥饿倒下的我,他以为我只是个普通的小孩子。于是就抱起了我,为我疗伤,当时我双眼眼睛饿得通红了,我逐渐了失去了耐性,最还抱着愧疚感将他杀了。吸取了他的血液。最后我活过来了,而那个人这样瞪着死不瞑目般的大眼睛躺在了地上了。“
听到这里奥卡斯不禁落泪了,他颤抖着身体,难以置信的样子。
他的脑海里还清晰的记得那个雨夜和妈妈在屋子里等待这爸爸回来的情景。
“妈妈,妈妈。你看,是爸爸寄来的的信,好棒啊,爸爸凯旋归来了!”
“啊,奥卡斯,我们今晚吃烤鸭吧。祝贺爸爸回来好不好?”
“嗯,我有很多事情想和爸爸说呢?还有,还有让爸爸叫我骑马。”
“很抱歉,你的丈夫已经离开人世了。请节哀顺变吧。”
不会的!不会的饿!我丈夫他,我丈夫他说过凯旋归来会回来的!怎么会?怎么……呜呜呜呜呜
对不起,我们也是刚才才知道他在途中遭到袭杀了。
呜呜呜,告诉我?告诉我是谁杀了我的丈夫的!他可是个大英雄啊,为什么?为什么啊?呜呜呜……
这个我还不很清楚,不过你的丈夫死后似乎被抽干了鲜血般。他的尸体被发现是已经是一幅干尸了。
“是你?真的是你杀了我的父亲。”
“……对。是我亲手杀了他的。因为我不杀他的话我就会死。“
“为什么?为什么是我父亲,为什么是他。为什么死的不是你而要是他!他可是个好人。”
长而尖利的犬牙:吸血鬼通常通过牙齿切入被害人脖子来吸取鲜血,有些在平时状态能隐藏该特征——这已经变成了吸血鬼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同时,吸血鬼有着冰冷苍白的皮肤。在布拉姆·斯托克的小说《DRACULA》中,吸血鬼还能看透信封,改变火焰的形状,驱赶狼群和像蜘蛛一样爬行。在电影《暮光之城》中,吸血鬼有着帅气的外表,巨大的力量,极快的速度。他们还能够变身为蝙蝠:目前吸血鬼总是和蝙蝠联系在一起,而且它们的周围通常有蝙蝠围绕,自身也能变成吸血蝙蝠。以坟墓和棺材作为栖息场所:在白昼吸血鬼往往在棺材或坟墓里休息,以尸体方式存在。只有在阳光消失后才活动。
这是普遍的没有异议的吸血鬼特征,人们认为吸血鬼惧怕阳光,在阳光的照耀下会灰飞烟灭。但后来有关于吸血鬼的皮肤在阳光下如钻石一般闪耀的说法,因此,吸血鬼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不会出现在天气晴朗的日子。其他特征:基于现代在艺术领域对吸血鬼的加工美化,它们还具备以下特征。它们并不如我们想象般的英俊美丽,它们往往有着自己的城堡,而且本身是贵族。这是在中世纪几个历史人物为原形的基础上所衍生的。身体没有温度,没有心跳,不用呼吸。有极快的速度,并具有不可思议的力量。力量极大,除了致命弱点外不怕任何攻击,拥有不死之身。有着很高的智慧。可以对它们造成伤害的物质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