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次同学聚会吃完饭,大家便开始愣在椅子上沉默。终于,有第一个人站起来同我们道别。他说:“兄弟姐妹们,我还有急事,得先走,以后再聚。”就这么一句直截了当的话,却道尽了离愁别绪。
我看着他的背影,那个曾经一直在耳边吵着要和我们永不分开的少年原来已经沧桑巨变,他不再黏着兄弟们,不再爱和姐妹们开玩笑了。
2
他走后不久,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直到第N个人要离开。
散伙了,小餐馆空荡荡的。
我们来之前不是说好了吃完饭要一起去K歌或是溜冰吗?
但结局并不在我们掌控之中。
我们每个人的心里似乎都装有一个最重要的人。一旦这个人突然走了,不再来了,下一个起身离开的人一定会是她。
她惘然若失地对自己说:“哎,没意思,他不去听我唱歌。”
3
“一张褪色的照片,好像带给我一点点怀念,巷尾老爷爷卖的热汤面,味道弥漫过旧旧的后院……”
塞上耳机,一个人走在这条熟悉的小巷,突然莫名其妙地想起很多往事。
这条路,不曾是我们常常并肩走过的吗?
我记得读高三那会儿,每当周末休息一个下午,我们就会一起去超市购物。
我们要买的东西可多了。圆珠笔、草稿纸、薯片、苹果、面包,还有我们最喜欢喝的酸奶。
如果在这条小巷遇到她就再好不过了,也许还能向她靠近,和她搭讪。
当然,我们在班上从不敢这么做,班主任是个慎重其事的家伙,同学们也爱八卦。
这下可好了,有缘和她碰在一起能说一会儿话。
他说,你也去超市吗?
她说,是呀。
他说,好巧。
她笑了笑,点点头。
我们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遇见那个想见的人,不是意外,是巧合。意外只会带给人十分之一的机缘,而巧合给人的却是二分之一的希望。
“我希望能拥有个明亮的落地窗,每天都能够去晒一晒太阳,把我的东西都摆在地上,再唱起从前的时光,那时的我头发没有多长,那时的眼神是青涩明亮,心里有个理想的天堂,还有我最心爱的姑娘。”
4
我们虎头虎脑的从超市里拎出满满的一袋子东西。还是这条小巷,“流浪猫睡熟在摇晃秋千,夕阳照了一遍他咪着眼。”
弯着身子守候在过道两边的老板娘争先恐后的扯着喉咙朝我们呼喊:“帅哥,来我家剃头发吧!美女,来我家吃炒粉吧!”
忽然,一辆摇摇晃晃的黄包车从我们中间插过。我们这群人还是在老地方点了几个小菜,来了一扎啤酒。
那时,AA制是大伙玩得最high的一种游戏,它几乎盘踞了我们半颗心脏。
学校食堂的饭菜真是难吃的要命。
“你装酷,我想吐,再装酷,then fuck you,then fuck you。”
5
如果在小饭馆又遇到她就好了。她会不会看我的袋子里装了些什么东西?袋子里有没有她也喜欢吃的零食?她会不会在晚上和室友们讨论班上的哪个男生最有钱?
是小强!
哦,不对,我觉得是小海。
才不是呢!老鬼才是大伙公认的高富帅。
那时候,土豪和屌丝还在娘胎里自娱自乐。如果换做今天的话,小明才是土豪,人家都用草珊瑚刷牙,就他一个人用黑人牙膏。别人都随便用冷水冲一把脸,他却用洗面奶洗大半个小时。
那小牛就是屌丝了。每次圣诞节,校花就管他一个人要二十二个一毛钱的硬币,苹果只买给他一个人吃。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儿,怎么爱你都不嫌多,红红的小脸儿,温暖我的心窝,点亮我生命的火火火火火火。”
6
我路过小巷的拐角时又看到她,她站在奶茶店门口挽着一个粉红色的小包。
还在读高三时,我就留意过她的小包。
女孩子的小包里会放些什么东西呢?面膜,剪刀,假头发,还是巧克力?
我多想她的小包有天会不翼而飞。然后我就有借口送她一个惊喜,如果她不拒绝的话,那我第二天还会再给她买一包大白兔奶糖,一沓明信片,一本叫《微微一笑很倾城》的书,还有一张CD,CD里存着一首我翻唱的歌。
“教室里的那台风琴叮咚叮咚,像你告白的声音,动作一直很轻……”
只是,后来我们都在巷尾醒了。那年,我们高中毕业。
她终将坐上了她要等的黄包车,她说她要赶去汽车站。
她在省城念大学,快开学了。
而我继续一个人徒步。
往事就像翻书一样,翻到最熟悉的那页,我们才会看到《亲爱的那不是爱情》。她说,里面的歌词写的真好。
结果,我也不可救药的喜欢上了这首歌。
“太美的承诺因为太年轻,但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就像是精灵住错了森林,那爱情错的很透明……”
7
几年前有很多人喜欢我,他们都愿意和我做朋友。几年后,我发觉喜欢我的人只剩我自己了。渐渐的,我开始明白,沉默也好,伤心也罢,反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对,那个最先离开的人是我。
因为,我多希望有人在我转身的刹那能喊出我的名字:“阿识,你为我唱首歌!”
“那一天,知道你要走,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当午夜的钟声,敲痛离别的心门,却打不开我深深的沉默……”